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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夜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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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死诗“擂台主作品:《脚手架》和《我在上海卖了十年的菜》动动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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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2 23:35 | 只看该作者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6-11-22 21:35
自由争鸣,你可言论,他可反驳。其意义反而不在于谁对谁错,最终共同进步。

但愿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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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2 23: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夜明朗 于 2016-11-22 23:38 编辑
行顺 发表于 2016-11-22 21:49
真正喜欢诗歌的朋友,应该不会就此感到生气。

但有一种说法是:自己是自己最好的医生


我可以理解为自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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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11-22 23:40 | 只看该作者
月夜明朗 发表于 2016-11-22 23:37
我可以理解为自省吗?

这个精神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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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3 18:42 | 只看该作者
行顺 发表于 2016-11-22 23:40
这个精神十分必要。

点拔也是同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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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3 22:51 | 只看该作者
佛渡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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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11-24 07: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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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11-24 07: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里也有一只黑乌鸦,支持是必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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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11-24 08:06 | 只看该作者
月夜明朗 发表于 2016-11-22 21:34
先谢谢朋友的鼓励。

为人改诗,多半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尤其是改名人的作品。
我支持先生的努力,切磋技艺是多么正常的事情,现在很少
有人愿扫他人门前雪。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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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11-24 08:09 | 只看该作者
月夜明朗 发表于 2016-11-22 21:34
先谢谢朋友的鼓励。

写诗几分钟,改诗半天功。可见改诗或评论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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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4 20:3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朋友的提阅。这样的帖子一般都是不跟帖子的,因为都怕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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