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加红 发表于 2017-1-11 20:05
这样宣告是杀鸡给猴看,是要公开地出青青河边草的丑,也就是说,你看!得罪我就是要拉出来示众!
加红
青青王法一事画上句号 好吗!
在职与否,又不妨碍我们发帖语言交流,是不是啊!事归事 人归人
两人在论坛上争执不休,最后发展到破口大骂 这v总归是不对的 只不过是哪一方错的少一点哪一方错的多一点罢了。既然论坛公开了,那就让他公开吧!相信自己,我们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至于以后的事,请相信时间,时间是最好的沙漏 它会给大家一个合理公正的说辞!
加红,代我向青青问好!
祝福青青开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