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管理细则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7-3-5 13:31 | 只看该作者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3-5 12:52
锁定IP是为防止个别会员或编辑人员,频繁用小号恶意攻击或制造事端,而采取的严厉措施。同一IP注册的多个会 ...

6)编辑不得跨栏目行使职权。包括加章、高亮、移动正常发帖等,违者解职。但可以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高度敏感的主帖至编辑议事区。
唐小小那个向我学习的帖子你给移到编辑议事区去了,你是探索版编辑,到原创版移帖,违规了吧。请移过来,我要与唐小小谈话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2#
发表于 2017-3-5 13:47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3-5 13:31
6)编辑不得跨栏目行使职权。包括加章、高亮、移动正常发帖等,违者解职。但可以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 ...

好好看细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3#
发表于 2017-3-5 13:51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3-5 13:31
6)编辑不得跨栏目行使职权。包括加章、高亮、移动正常发帖等,违者解职。但可以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 ...

尊重、忍让是有限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4#
发表于 2017-3-5 13:52 | 只看该作者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3-5 13:51
尊重、忍让是有限度的!

你好好看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
发表于 2017-3-5 13:55 | 只看该作者

这条不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发表于 2017-3-5 14: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早就向你解释过了,最后一次!仔细看(1)和(6),看看编辑人员与编辑涵盖范围一样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7#
发表于 2017-3-5 14:05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3-5 13:31
6)编辑不得跨栏目行使职权。包括加章、高亮、移动正常发帖等,违者解职。但可以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 ...

那个帖子有多人、多处涉及直接骂人,且这些人都是屡次!所以移存!待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8#
发表于 2017-3-5 14:06 | 只看该作者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3-5 14:01
这个问题早就向你解释过了,最后一次!仔细看(1)和(6),看看编辑人员与编辑涵盖范围一样不一样?。

(1)编辑人员指编辑、主持人(含兼任栏目主持人的编辑委员)。
你说的哪个(1)和(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9#
发表于 2017-3-5 14:10 | 只看该作者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3-5 14:05
那个帖子有多人、多处涉及直接骂人,且这些人都是屡次!所以移存!待处理。

屏蔽这些所谓的骂人就行,为什么移帖?唐小小是真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
发表于 2017-3-5 14:16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3-5 14:06
(1)编辑人员指编辑、主持人(含兼任栏目主持人的编辑委员)。
你说的哪个(1)和(6)?

编辑包含在编辑人员内,而编辑人员则包含编辑、主持人(含兼任栏目主持人的编辑委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12-22 23:44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