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宗旨是“欣赏,学习。交流,愉快”。永远不变。你反对无效!
我发我的诗,一是据原诗之意而意和。意在交流。二是据式而和,意在交流。三是反其意而和之,意在交流。四是指出其不足,意在交流。五是赞赏其优,意在交流。这有何不可吗?是网站不准许这样作?还是你自以为如何?!
我是倡导新韵的,时时秒秒也不放过。有新韵诗,有新韵理论。有单发,有跟帖发。你有意见的话,欢迎与你辩论。你不欢迎无效!我不在乎别人理不理, 我只在乎我作不作。除非你也把我禁了!
我是网站三元老,三十多个马甲,曾被禁五十多人次。我知道该怎么作。你想较量一下,就接着来吧. 我随时恭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