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24|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高亮的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叶如钢 于 2017-5-10 22:12 编辑

1.  韩总在开版帖里说, 推荐给诗日历的作品, 加红色高亮。

2.  如果不是推荐给诗日历,加高亮可以使用其他颜色, 但不能用红色。   

3.  一般情况下不加粗。 加粗要有强劲, 特别理由。

4.  不置顶。   (版主议事帖等特殊帖例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7-5-9 11:39 | 只看该作者
好!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1:41 | 只看该作者

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7-5-9 12:17 | 只看该作者
不用加粗,好。可考虑作为版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2:20 | 只看该作者
韩庆成 发表于 2017-5-9 12:17
不用加粗,好。可考虑作为版规

多谢韩总。  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7-5-9 15:2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点赞 支持 领悟 实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5:51 | 只看该作者
严家威 发表于 2017-5-9 15:28
学习 点赞 支持 领悟 实践

多谢家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11:59 | 只看该作者
提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7-5-10 13: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韩庆成 发表于 2017-5-9 12:17
不用加粗,好。可考虑作为版规

最近怎么那么频繁,真勤快,学习好榜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7-5-10 14:05 | 只看该作者
加一条也不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12-23 06:34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