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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改动、剽窃与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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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5-12 2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王锡民
      改动是一首诗大体成型后,诗人对作品的备皮拔毛、抛光打磨。它是作者在零修改与推倒重来之间的正常整理活动。它还包括朋友建议、老师批改下进行的增删、换字词等内容。诗歌的改动要求被改动者知情同意,当然,翻译已故诗人的作品以及作者自己改动的情形除外。但翻译健在诗人的诗歌,无论外文中译,还是中国的诗歌译成外文,都应尽力与诗人取得联系,为使译文获得“传神达意”的效果,能与作者互动更好,不能互动的应最大限度地得到作者理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诉讼。
     剽窃虽有改动的“形”,但核心是“整体拿来”;伪造是违背受者知情权的著作权转移,真实的作者则藏在幕后;剽窃与伪造都是诗歌的畸形儿,它们的性质不同,目的迥异,危害程度也不一样。
     剽窃,多发生在现代的新诗领域。有的剽窃者追求的是“一首诗主义”背后的潜在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有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理;不管是心理需求还是为了获取物质利益,剽窃都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偷懒与偷盗行为。剽窃这样龌龊,让人恨之入骨,却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网上不断有老鼠过街的喊打声,文学刊物也间或有“示众”的告示,但仍有前剽后继者。原因是剽“虫”投入的成本轻微,“啄木鸟”的控制力有限,以及受损一方难以承担依法维权的耗费。
     发生在新诗创作过程中的“伪造”,主要表现在“故事”的虚拟,譬如诗歌比赛中堂而皇之的爱情,不一定是作者当下的感情生活,这在艺术上是允许的。在古代,古体诗的伪造则要复杂得多。有的自愿出卖劳动为他人“贴金”,以获得“偷生”的快感;有的是恶作剧;多数伪造者的意图我们还不清楚,有待进一步探讨。讨论伪造,必须将诗歌传抄过程中的笔误,以及后人的张冠李戴与之相区别。前者如《登黄鹤楼》第一句“昔人已乘白云去”,被后人笔误为“昔人已乘黄鹤去”,直到现在的教科书里昔人还赖在黄鹤上不肯下来,但累死黄鹤也不是伪造,只能算笔误。后者如《江南曲》:“长乐花枝雨点销,江城日暮好相邀。春楼不闭葳蕤锁,绿水回通宛转桥。”这首诗的作者《全唐诗》首选李益,实际是韩翃。
     艺术是允许虚构的,这一点今人古人新诗旧诗应该执行一个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有人将虚拟当真,且以讹传讹,这就要及时纠正,防止误导扩大。典型如贾岛的《题李凝幽居》,本来这首诗只是抒发了作者走访好友李凝未遇这样一件事,诗里的“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写得也很传神,却被一个子虚乌有的韩愈与贾岛切磋“推与敲”的故事,把人们领到了二股道上。
        2013年9月21日初稿,2017年5月12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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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5-13 06:24 | 只看该作者
问好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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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5-13 07:45 | 只看该作者
刚才匆忙
用了自己马甲问候哥
再度问候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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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5-13 08:11 | 只看该作者

好兄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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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7-5-13 08:12 | 只看该作者
采凤 发表于 2017-5-13 07:45
刚才匆忙
用了自己马甲问候哥
再度问候哥哥

采风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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