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人的一生很不容易,经常会在没有处理过的事情面前举足无措,像盲人一样在陌生的脚下路面前彷徨。这属于正常可原谅的范畴,不可原谅的是起心动念不纯,做出缺德侵犯人权的事,依然执着朝阴暗无止境地扑腾。我写过这么一首诗歌:
《良知反省》
每一个稍有受教育的
都有良知和自我反省功能
做错了
自愧形秽
受不了良心的摧残
自个儿 憔悴
而非外界神秘
让你枯萎
无知者却依然铤而走险
满副遮掩自我的高傲
以为自己不会翻跟斗
为恶者不受报
不是包容万相的天会无聊罚你
不是法律纵容了你
而是你还没遇到翻你船
揭你恶的外界环境
此时大概是周遭对你的宽容
当及时改邪归正才是
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对于这类自私自利又不知悔改之人,作为正常法必须为了扶正他们,将制止他们犯法德走畜生道,给他们除了思想教育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警戒和惩戒让他们懂得知错就改,否则无法无天,过度自由,谁也没有自由。
人若不侵犯他人,本各自自由,无权强权于他人,正如毛泽东主席所说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无根据随性贬伤别人想抬高自己,结果抬高不了自己,自己却被人当蚂蚁踩,“静坐则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的古训有多少人学会?
臧克家写在纪念鲁迅10周年的诗歌《有的人》,我很赞同他和鲁迅的处事观点,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得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