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化散人 发表于 2018-3-18 16:55
全民搞笑,无力吐槽!
向两会倡议:设立国家真话日,为讲一天真话免责
作者:刘太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来源:特约赐稿,独家首发。
责编: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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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时代,那些不畏强权而敢于讲真话的人,都是国家民族的良心和宝贵财富。尤其是在新中国过去的癫狂年代,敢讲真话的人更是弥足珍贵。其中,遇罗克、张志新、林昭、李九莲、王佩英、马正秀等人因讲真话而惨遭处决。这种悲剧,应该成为我们民族永远不该淡忘的惨痛教训。
为了保护公民讲真话的自由,也为了向那些因讲真话而惨遭处决的英雄表达敬意和忏悔,建议把每年的3月5日定为国家真话日,给所有人讲一天真话的免责权,并以此提醒我们时刻警惕那种靠说假话求荣自保的谄媚之风。
只所以建议选定3月5日,一方面是因为3月5日是遇罗克被处决的日子,把这一天定为真话日,意在表达对惨死的真话英雄的祭奠和怀念;另一方面是因为3月5日是全国两会案按惯例在北京召开的日子,将这一天定为真话日,能够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真话、拒假话。
为了让人们加深理解设立国家真话日的意义,附几个真实案例如下:
1、遇罗克
遇罗克(1942-1970),男,北京人。文革期间,撰写印发《出身论》等文,反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出身论逻辑,并因此于1968年1月5日被捕,1970年1月27日和王佩英、马正秀等19位政治死刑犯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十万人公审大会上被宣判死刑,并于3月5日被执行枪决。
2、王佩英
王佩英(1915—1970),河南省开封人。因反对伟大领袖同情刘少奇而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在关押期间拒不认罪和悔改,1970年1月27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十万人公审大会上被宣判死刑,随后被立即执行。在行刑押送途中,为防止王佩英喊口号,押送人员用细绳子勒住王的喉咙,并有人在后面拽着。据传王在押送途中已经被勒死。
3、马正秀
马正秀(1932—1970),女,北京自然博物馆的讲解员。因同情和支持刘少奇彭真等而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关押期间拒不认罪和悔改,1970年1月27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十万人公审大会上被宣判死刑,随后被立即执行。
4、张志新
张志新(1930-1975),女,天津市人。文革期间,因批评文化大革命并为刘少奇辩护而被捕。因为拒绝认罪,在狱中受尽折磨,并多次被强奸,后期精神失常。1975年4月4日被枪毙,被处决前还被割断喉管,以防其呼喊口号。
5、彭令昭(林昭)
彭令昭(1932—1968),笔名林昭,苏州人。因批评反右运动等言论而被划为右派,后因提出“要在中国实现一个和平、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被以“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反革命罪”的罪名逮捕。因拒不悔改,在八年的关押期间备受折磨, 1968年4月29日在上海被秘密枪决,其被处决的罪名从未被正式公布。
6、李九莲
李九莲(1946—1977),女,江西赣州人。1969年因恶毒攻击林彪而被判刑5年,1972年因林彪垮台而获释。因不断要求平反,1974年又被以“为现行反革命翻案”等罪名被捕。1976年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被认为是“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因而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处死刑。1977年12月14日,在赣州体育场召开公判大会,李九莲被押至公判大会现场。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公判大会结束,李即被执行死刑。
7、王申酉
王申酉(1945-1977),男,上海人。1976年因在给女友的信中批评伟大领袖和新中国一系列极左政治运动而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1977年4月27日,王申酉在三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上被宣判死刑,随后被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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