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谈的都是生意,不动脑子的古惑仔,永远都是古惑仔。”电影《黑社会》中的这句台词,用来形容绍兴越城的“黑老大”陈新昌,再合适不过。
2018年8月22日,绍兴中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陈新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的判决书,厚达360页,举证陈新昌等犯罪事实的证人就有400多人。
本案中的核心人物陈新昌是绍兴建筑圈里的风云人物,他白手起家“中实建设”集团(下称“中实”),绍兴几个高档小区楼盘、商务楼、一些学校、安置房都出自这个集团。被抓时,陈新昌的资产达10多亿元,在外人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企业家。
但在越城区东龙山村,他被人称为“老大”,只要反对他的,都挨过打,挨过整。吃过陈新昌“苦头”的人知道,此人爱财如命,心狠手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