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在父亲的“威逼利诱”下读了许多中华传统书籍,并且产生了许多爱好。小学五年级学习《石灰吟》后写了第一首古诗,但还不懂严谨的诗词格律。初中时开始尝试现代诗,高中时诗已经成为我的生活,我把诗称为“随寄”,意为随时寄情。
在我阅读王力的《诗词格律》后,写了一些正规的格律诗词,高一经常荣登当地学生报,高二有幸凭一首排律得“全国中小学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一等奖,但此后再无此殊荣,经常投稿于公众号、诗刊、报纸等各种途径,偶尔被录用。同学说是因为我写的太随意了,我反思后觉得也是。
我的诗简观如下:诗作为最古老的文学,本质是纯真的,诗在很大一方面是自我的表达,表达一种语言甚至思维无法触及之物。在不以传播为目的时,诗无好坏之分。但诗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不应该在传播过程中大肆渲染大众不适的内容。有些诗人认为自己写得好,只是他人不懂,这样的想法不错,但前提是得把诗当做和自己的对话,而不是一种传播性文化。诗是手段而不是结果,不能刻意把生活融入诗,而是应该在不改变诗文化基础的前提下让诗适应生活,切忌“为赋新词强说愁”。
同时,诗是最接近灵魂的表达,可许多诗人把诗局限于自我表达,而忽略了诗的更多意义,一些现实而又空的事,即正义。
诗是雅,但不一定是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