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公开评委名字,或许给诗友所说的拉票、送人情提供了方便,但是这种现象并非公开之错。因为既然有人情难道私底下不可以送和拉?所谓暗箱操作是也。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少不公,最好的办法恰恰是公开。窃以为投票不仅仅是对参赛作品的选择(请注意不是检验),更是对评委鉴赏能力的考核。严重点说,评委是在脱光衣服照镜子。当然,压力来自于责任心,如果评委是一种荣誉,我想大家应该都会珍惜的。
既然有阳光就难免有阴影,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阳光。目前,选足二十首也许是最好的阳光。阳光尽可能普照,这样,个别的人情不是被多数的非人情稀释了吗?只是又给终审评委增加了压力,好在他们高处不胜寒,人情也力所有不逮吧。
谢谢关注并建言献策!也许世界会因你而有所改变,也许没有这么快改变,哪怕没有改变,但是我说了,我去做了,就有希望改变。远握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