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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刺辱母者”主题诗歌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28 13:00
标题: 读“刺辱母者”主题诗歌有感
本帖最后由 亚拉索 于 2017-3-28 21:41 编辑

        如果说有什么比三月的花朵开得还热烈的话,我想应该是“刺辱母者”于欢被判无期所掀起的舆论风暴了,南方周末这只蝴蝶所引发的飓风,让网上网下风云激荡,今日头条参与者已经过5亿,连人民日报公众号也发出了“母辱不护,国辱何拒”的感叹。我想任何一个情感正常的人看了这个报道,估计都难掩悲愤和怒火,都说如果我是“于欢”一样会杀人,估计杀得更多。诗人是一个敏感的群体,爱恨情仇自然要用诗歌发声,流派网发起辱母命案的主题诗歌写作,其中有一首诗歌是这样写的:

《对于欢说》
     
作者: 难忘军旅岁月

一个年轻人说
你不是遵守法律的窝囊废
你用生命捍卫母亲的人格

另一个年轻人说
如果我母亲受到侮辱
我一定多杀几个
昂首阔步去戴上法律的枷锁

还有一个年轻人说
无论母亲什么过错
无论母亲什么品格
对我来说,
母亲给了我生命
母亲就是我的祖国------

         这首诗歌应该说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情感和想法,其他的诗歌作品我也基本上一一拜读,总体感受是,诗歌主题鲜明,情感真挚,直指当下时弊。诗人们爱憎分明,热血沸腾,一腔怒火,充分表达了对于欢母子遭受非人凌辱的同情;对公权力不作为的失望;对司法公正失信于民的哀痛。诗人的怒吼,震耳发聩,引人深思。我个人的想法是,保护母亲是作为儿女们的天职,更何况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如母亲受辱而不挺生而出,奋起反抗,那确实是窝囊废,饭桶。网上文章也是各种引经据典,古今中外的案例分析,反正一句话,于欢是为民除害,死者死有余辜,于欢应该无罪释放,至少也应该轻判。稍有不同意见者定被问候祖宗十八代和全家族女性。对于案件,我个人不想做过多评判,因为多方力量在舆情关注下已经介入,同时鉴于媒体一贯的一些不良作风,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下,还是先让消息再飞一会,不然剧情反转,一腔热血和愤怒,到时被打脸又情何以堪。我只希望有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审判,司法独立,不娇纵也不冤判。遗憾的是,网上一片喊打喊杀之声,让人不寒而栗。论坛里一些诗歌也是满满的戾气,火药味非常浓厚,甚至鼓励犯罪,这有悖于诗人情怀。诗人的心情谁都可以理解,但是只有愤怒还不行,还得有建设性的意见,当然这不是诗人要做的事情。网民(包括诗人)的声音,有关部门应该聆听,甄别,吸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面对暴戾之气,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抛弃暴民思想,不然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或许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原因,强权者用暴力,反抗者也用暴力,这符合我们用革命镇压反革命,用革命的手段对付反革命的手段思维。但是现代法治社会应该不是这样的,侠客不适宜现代社会,所以刀消失于江湖。尽管美国社会允许配枪,但最初的出发点也是防止公权侵犯私权。我相信法治社会应该是人人向往的王道乐土,一个成熟的国家和国民也应该具备成熟的法律思维,如果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私力救济,这个社会必然是暴力的,野蛮的,混乱的,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弱者更容易被欺凌,弱者会挥刀向更弱。这样的社会和环境是我们不愿意看见的,那么该怎样让社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处于正常的轨道运行呢?毫无疑问还得靠法治,法律的利剑应该悬于每个人的头顶,只要不遵守就应该依法惩处,让每个人敬畏法律,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当然法有恶良之分,恶法非法,法应该关切民意,人伦和道德,对一切有违伦理道德和人性的法律都应该摒弃或修正。
        三月快结束了,春天也快接近尾声了,这不免有点让人伤感,但我还是愿每一个人,让人悲喜交加的尘世,以及这个伴随我们一生的祖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作者: 舟自横渡    时间: 2017-3-28 18:53
亚拉索好,欣赏致安!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28 21:37
谢谢老哥,我重新修改了一下,发在了探索栏目,请多多指正。问好!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28 21:38
舟自横渡 发表于 2017-3-28 18:53
亚拉索好,欣赏致安!

谢谢老哥,我重新修改了一下,发在了探索栏目,请多多指正。问好!
作者: 姚大侠    时间: 2017-3-28 22:38
写的不错,条理清楚,出发点充满善意,可惜没能给出答案,等于是发了一番感慨......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7-3-29 1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7-3-29 10: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29 11:51
姚大侠 发表于 2017-3-28 22:38
写的不错,条理清楚,出发点充满善意,可惜没能给出答案,等于是发了一番感慨......

谢谢大侠老师指正,问好!我觉得还是给了答案,比如人心向善,不要充满暴戾之气当暴民;实行法治,修改法律。只是写得粗疏。与老师商榷。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29 11:52
潘三专 发表于 2017-3-29 10:42
母辱不护,国辱何拒

谢谢三专老师,问好!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29 11:52
潘三专 发表于 2017-3-29 10:46
祖国是什么?祖国是给你爱的父母至亲妻子儿女,四季变化的山山水水。。。。。。

说得好!
作者: 姚大侠    时间: 2017-3-30 00:08
亚拉索 发表于 2017-3-29 11:51
谢谢大侠老师指正,问好!我觉得还是给了答案,比如人心向善,不要充满暴戾之气当暴民;实行法治,修改法 ...

你的答案无外乎“应该”怎么怎么样......最多只有一半答案!
作者: 叶如钢    时间: 2017-3-30 03:07
非常支持。

中国需要的是法治和公正。


作者: 叶如钢    时间: 2017-3-30 03:08
本帖最后由 叶如钢 于 2017-3-30 03:13 编辑
姚大侠 发表于 2017-3-30 00:08
你的答案无外乎“应该”怎么怎么样......最多只有一半答案!


按照司法程序, 依照法律。如果有法律依据判无罪, 就应当判无罪。 如果按照法律只应当轻判,就应当轻判。
激情舆论不能代替或者绑架司法程序。  目前只是一个小地方法院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  还有上诉程序等。 当然, 我也很支持呼吁公正。

但鼓吹辱母必杀是危险的。这不是法律支持的。
作者: 姚大侠    时间: 2017-3-30 07:24
叶如钢 发表于 2017-3-30 03:08
按照司法程序, 依照法律。如果有法律依据判无罪, 就应当判无罪。 如果按照法律只应当轻判,就应当轻 ...

附议!问好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30 10:01
姚大侠 发表于 2017-3-30 00:08
你的答案无外乎“应该”怎么怎么样......最多只有一半答案!

也只能这样了,毕竟不是专业的,就只能鼓与呼了。问好老师!
作者: 亚拉索    时间: 2017-3-30 10:08
叶如钢 发表于 2017-3-30 03:08
按照司法程序, 依照法律。如果有法律依据判无罪, 就应当判无罪。 如果按照法律只应当轻判,就应当轻 ...

这么晚回帖,感动,叶老师辛苦!人们常常呼吁司法独立和公正,但又常常感情用事。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不能干预司法独立审判。一切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很多人说的辱母者必杀,这个确实太危险了,只能是快意恩仇,多些人间悲剧。
作者: 姚大侠    时间: 2017-3-30 10:11
亚拉索 发表于 2017-3-30 10:01
也只能这样了,毕竟不是专业的,就只能鼓与呼了。问好老师!


作者: 叶如钢    时间: 2017-3-30 11:21
姚大侠 发表于 2017-3-30 07:24
附议!问好

问好!
作者: 叶如钢    时间: 2017-3-30 11:22
亚拉索 发表于 2017-3-30 10:08
这么晚回帖,感动,叶老师辛苦!人们常常呼吁司法独立和公正,但又常常感情用事。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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