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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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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串场河畔吟诵群骂我的诗歌周刊编辑请向我本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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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11-16 08:39 | 只看该作者
第三次支持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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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5-11-16 08:40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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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5-11-16 08:40 | 只看该作者
紫藤晴儿 发表于 2015-11-16 08:31
大哥我想好了.再不说我马上报警了.我本来是想算了.可是我的灵魂不让我这么做,我半夜醒来,我感觉我对不起 ...

你已经给这位骂人者反省的时间,再等等吧,大清早的也可能这位还未看到。但支持兄为自己的受辱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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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08:41 | 只看该作者
王曼妙 发表于 2015-11-16 08:36
法律和道德,互相调和,从而约束一个人的灵魂,使其不至于坠入魔鬼深渊。

在道德上,它们已输了。善恶 ...

谢曼妙.我给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了.大家明白了,骂人可以报警.这一点是受到保护的.也为广大诗友提供了一个法律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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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5-11-16 08:41 | 只看该作者
紫藤晴儿 发表于 2015-11-16 05:51
不需要公开道,私下说一下我就可以原谅。因为这是误会。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为什么迟迟没有发,就是想 ...


晴儿好!抱抱。一定是误会,相信不是针对你的,肯定以为你是帮凶。骂人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错了就道歉吧。邮箱是可以借给别人注册的,我开始上网的时候,就是朋友的邮箱帮我注册的,以后不熟悉的朋友要注册也会用我的邮箱。冷静下来,别冲动之下伤害了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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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08:41 | 只看该作者
林诗音 发表于 2015-11-16 08:39
第三次支持晴儿!

谢谢.晴儿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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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08:43 | 只看该作者
吴一 发表于 2015-11-16 08:40
你已经给这位骂人者反省的时间,再等等吧,大清早的也可能这位还未看到。但支持兄为自己的受辱讨要说法! ...

好的,我听大哥的.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先向警察在电话里面说了一下情况.我现在还在家.我先向当地警方报案,马上就可以联系外地的警方.这个毫不客气.每个公民都可以这么做.我是党员.我相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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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08:44 | 只看该作者

如花好.晴儿问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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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08:46 | 只看该作者
燕子飞 发表于 2015-11-16 08:41
晴儿好!抱抱。一定是误会,相信不是针对你的,肯定以为你是帮凶。骂人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错了就道 ...

是的我相信是误会.但是骂人骂得好狠.我没有别的要求.一个道歉.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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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5-11-16 08:47 | 只看该作者
紫藤晴儿 发表于 2015-11-16 08:46
是的我相信是误会.但是骂人骂得好狠.我没有别的要求.一个道歉.很简单.

你很善良。这是最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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