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梁树春 于 2014-3-3 10:31 编辑
如今诗词写作中的三种现象
在大力宏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今天,爱好格律诗词写作的人越来越多。国家用重金鼓励格律诗词写作的人。有确切的消息说,自2014年始,《诗刊》社所办的诗词刊物《子曰》年度诗人奖奖金将提高至人民币100万元。写作格律诗词的人越来越多是好事,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谈一下目前诗词写作中出现的三种现象,供爱好诗词写作的朋友们参考。
第一种:严格按照格律要求、写作要求进行写作。比如七律写作上讲究起承转合,中间两联要工稳,不能出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掌现象;句子的结尾处避免三连平与三连仄;用字上不用重字等。在语言上更有讲究,不用白话而用书面语言或文言古语。这样写出的律诗才有味道。而书写内容却是现代的,这是古为今用的一流作品。诗词纸刊对格律要求非常严格,最爱选用这样的作品。
在诗词写作中现在是平水韵与新韵并行,但规定平水韵与新韵不能混用。某些字的发音今人与古人不同,南方与北方不同。平水韵中的“入”声字是入仄声部的,这些字中有的在现代汉语中已发的是平声了,混用就发生了音韵上的错误。现在全国都在推广普通话,新韵是以普通话的汉语拼音为基础的。平水韵韵部繁杂,有的发音已属于过去的古代,诗词写作中有新韵逐步取代平水韵的趋势。
第二种:基本按格律要求写,只是个别地方出律。这样写作的人懂格律,有的是实在拿捏不开,就“不以词害意”了。有的就是心粗气浮不肯下工夫,以“不以词害意”为借口不再深入下去。这样的稿件纸媒编辑有的修改后才给发表,这就占用了编辑宝贵的时间。在稿件多的情况下编辑就没时间修改,这首诗就不能发表了。有的人写出的格律诗词,没有一首合乎格律,居然还出了书。出这样的书自娱自乐是好事,如拿去参评,是不会得奖的。
第三种:不懂格律又不学习,写出的诗词仅字数相同。有的诗友写了首“沁园春”,可是拿过来一读,仅字数与沁园春的相同,不讲平仄也不用韵。还说这叫“借形”、“仿形”,是划时代的诗词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等等。说只要写出了自己的心情就行,合不合律用不用韵没什么关系。这样的诗词除了留着自己出书外,哪家诗词刊物也不会给发表的。诗词写作,真是五花八门。
我认为既然是写作格律诗词,就要像第一种那样,完全按照要求写。这样才是继承了我国优秀的诗词文化传统。新韵的使用,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发展了古诗词用韵,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而动的,是以汉语今天的发音为基础的,要大力支持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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