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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死”之有!
方文竹
哲人、诗人、艺术家(我暂统称“人文知识分子”)之死经常被人炒得沸沸扬扬,其中“死因”成为众人咬定的焦点,几乎无法统一各方的解释路径,实质上也无必要进行这个“统一”。统括之,好像“死”是必然的,是有价值论的生命实现与升华方式。本文却认为,这些死的“应该”因素极低,下面分述。
一,生存说。一个对物质追求无止境的人不适合从事人文活动的,相反,一些卓越人物往往是在困乏的环境下挺立潮头的。更何况,这些人文知识分子都有一份职业,能够维持最基本的温饱。
二,情感说。多指男女私情,“死”表现为单相思或暗恋、情的崩溃等。这里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来回答:“一个伟大的人物决不会因为爱情而发狂。”
三,人际关系说。主要指同行、同事、朋友、亲人、社会等的言语讥刺,不排除个人疑神疑鬼、无由树敌。心理承受能力的脆弱导致自己打垮了自己。人文事业研究的正是人学,对现实中的人都处理不好,未免太书本乌托邦了吧。按理,人文活动者对社会应该比民众看得更为通透,处理矛盾的方式更为合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四,社会环境说。典型如屈原容身不了楚国的现实,内好以死来证明自己的理想。但是,王夫之却不赞成屈原选择“死”的方式,他在《楚辞通释》中解释贾谊的作品《惜誓》时认为:“惜誓者,惜屈子之誓死,而不知变计也。”人文知识分子对现实更为敏感,且“两眼容不得沙子”。但也不能一死了之呀,应该拥有强大的内心支撑,以与一切非正义的敌对势力“血战到底”!其实这类“死”是逃避责任的方式。您死了,不就不能与真理为伴了吗?连个人的命运都承担不起,还遑论什么面对整个人类命运的挑战!全部人文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改造社会。
五,形而上或宗教说。这是一种深层解释,或说过度解释。人文知识分子关乎人文,天性中有一种超越感,甚至不食人间烟火,“天国”观浓重,莫名而死仅为证明某条真理,其“死”有着更多的人学内涵,甚至为信仰而献身,其乌托邦式的精神色彩更为浓重。“活着多么美好”的万丈光芒同样可以荡涤心灵,人生的境界随之提升,人的可能性随着生命的时间而延展。生何以堪,死同样何以堪。
“死”与“生”是一场惊怵的较量,考验着生存的勇气和灵魂的终极境界。
“死”当然需要一种极大的勇气,但是“非死”也需要具有与“死”一样的巨大力量,人文知识分子不应该将这种宝贵的力量“自耗”殆尽,而是积累、内敛起来留待明天。“明天”,对于人文知识分子来说,更是一个温暖、瑰丽的词,是激发创造的灵感之源,按照存在论,今天活在未来之中,未来也在今天之中。够了,我将一千个“活下去”的理由概括成: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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