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思考 ——读莫言小说《蛙》 莫言是位勤耕细作的军旅作家,之前以《红高梁家族》饮誉军内外,当然也是国内外。写小说的人,尤其是中国写长篇小说的人,最高荣誉莫过获取“茅盾文学奖”。值得祝贺的是莫言以其《蛙》获得了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蛙》是莫言构思十余载,笔耕四年,三易其稿,而打造的一部长篇巨著。小说以四份长信和一部话剧组成,构思可谓不够不妙。自然,这只是形式上的别开生面,无须赘述,凡有文学常识的人,都能看出。窃以为,小说的立意十分高深,估计——只是估计,实际也许是另外一回事——是该小说获奖的主要质点吧。我觉得,《蛙》主要揭示了情与法的辩证关系。作者尤如一位得道的法师,只是将物象展现在世人面前,并不作深入的讲解,而是诱导你去做思考,劝解你去探索。 读完蝌蚪写给杉谷义人的四封信,觉得不过如此,很普通的一部小说嘛,可能在某些方面还赶不上余杰的《香草山》。但当读完九幕话剧,小说的境界立马凸显了出来。话剧是虚写,长信是实写,虚实相生,正好把“情与法”这一千古难以表达的命题表现得活灵活现了。掩卷一思,哦,小说原来是可以这么写的,这么写的小说一下子掘到了人类灵魂的深处。 情与法的辩证关系到底是什么呢?我读小说后的体会是:情与法犹如阴与阳,犹如天与地,孰大孰小,孰重孰轻,要看具体情况,没有绝对的标准。 小说的思想如同诗歌的境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的体会只会降低了《蛙》的价值,或许要误导了他人。其中境由,只有亲自阅读方能悟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