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诗《 The Poem That Took The Place Of A Mountain 》汉 译《 修 诗 抵 修 山 》
自古诗人多清贫,“行遍天涯等断蓬,作诗博得一生穷。”宋代大诗人陆游贫甚而戏作的诗句,不经意间却揭示了历代诗人的生存状况。学者钱钟书先生亦云:“贫穷乃害人之物,然,它如神鬼偏爱士人。”(《管锥编》)。士人自然包括诗人,这几乎是一种宿命般的因缘了。可是,美国现代诗人华莱士 - 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却似乎是个中异类。他不仅在诗坛上享誉盛名,还是个成功的商人,堪称艺术与世俗完美结合的典范。在美国现代诗坛里,以一个保险公司的高级职员,在远离纽约文艺界的康州小镇上居住,却意外地让自己的名字写进了文学史里。史蒂文斯是个传奇诗人,恰恰因为他作为一个“人” 太不传奇:家室完整,平安且富足地在保险公司副总裁的位子上工作了20年。其诗在晚年(70岁左右)结出最奇异的果实,以至于生前来不及被人理解。其实,仅仅这个事实:四十五岁才时出版第一本,时隔十三年再出版一本—这种惊人的耐心和慢产,也是诗歌史上的罕见之事吧。1879年10月2日,史蒂文斯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雷丁市。身为名律师之子,史蒂文斯在纽约法学院获法律学位,于1904年取得律师资格。之后的3年,史蒂文斯在纽约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工作,1908年1月被聘为美国担保公司的律师。1914年,他成为圣路易斯密苏里州担保公司纽约办公室的副总。1904年,史蒂文斯在雷丁遇到了埃尔茜 摩尔(Elsie Moll,1886–1963)并坠入情网。埃尔茜出身底层,做过售货员、女帽设计师和速记员。这段恋情遭到史蒂文斯家庭的强烈反对,史蒂文斯因此与家人决裂。1924年,埃尔茜生下女儿霍莉。埃尔茜的精神病症状屡屡发作,令史蒂文斯头疼不已,但他坚守忍耐了他们的婚姻。史蒂文斯将他的爱欲痛楚写进了《我叔叔的单片眼镜》一诗。1913年,史蒂文斯从美国著名雕塑家阿道夫.韦曼处租了一间纽约的公寓。韦曼被史蒂文斯夫人的容貌所吸引,为她雕了一尊半身像。后来,埃尔茜的肖像成为韦曼设计的鹰洋硬币上“漫步的自由女神”的原型。1916年,史蒂文斯离开纽约,进入哈特福德事故赔偿公司总部任职。1917年,他们全家搬到法明顿大街210号,史蒂文斯在那里完成了第一本诗集《簧风琴》。1934年,史蒂文斯被任命为公司副总裁,过着白天上班,晚上写诗的平静生活。他视写作为纯然私人的兴趣,因此很少与文学界人士往来。 文学界有人向他索要名片,他一概说”不“。史蒂文斯的诗歌创作始于大学时代,但直到他43岁这年,第一本诗集《簧风琴》才得以出版,只售出一百本。20世纪40—50年代这本诗集才被公认为美国现代诗歌的杰作。史蒂文斯的经典之作大多在50岁之后。继《簧风琴》后,史蒂文斯出版了《秩序的观念》(1936)、《弹蓝色吉他的人》(1937)、《运往夏天》(1947)、《秋天的极光》(1950)等诗集。此外,他还有诗歌评论集《必要的天使》等问世。20世纪50年代初,史蒂文斯接连得到美国三种主要的诗歌奖:波林根奖(1940年);全国图书奖(1951年,1955年);普利策奖(1955年)。在他逝世后,关于他的批评著作日益增多,使他成为现代诗歌史上与庞德、T.S.艾略特、威廉斯等人井列的最重要诗人。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甚至称史蒂文斯为“最好和最具代表性的美国诗人”。史蒂文斯的诗歌创作受到后期象征派影响,用词突兀,色彩浓丽,主题的表达曲折、复杂而隐晦。史蒂文斯寻求一种接近于尘世生活的宗教,即作为“最高虚构”的诗歌。史蒂文斯认为,诗歌能代替昔日的宗教信仰,使人们获得满足,从而赋予生活以美学观照及秩序。史蒂文斯的诗常围绕一个主题,即艺术想象力与现实的关系,人的想象力如何观照并改变现实。史蒂文斯认为,诗的审美想象能赋予混乱的世界以秩序和形态,如名诗《坛子轶事》赞美了艺术带来的秩序与形态。史蒂文斯善于使抽象的观念与具体的事物之间产生巨大张力,以此达到超现实主义的效果。
1. 原 文 / 中 译 文 / 解 读
The Poem That Took The Place Of A Mountain
—— Wallace - Stevens( USA / 1879 -1955)
修 诗 抵 修 山
—— 华莱士 · 史蒂文斯( 美 / 1879 -1955)
—— 翻 译 / 解 读 - 李世纯 - 中国 长春 - 2020. 11. 19
There it was, word for word, ( 为文难, 难于上青天 ) 一字,一字,一字字 ... ...
The poem that took the place of a mountain. 看哪,修诗篇,堪抵修青山。
He breathed its oxygen, ( 自信自强,不甘平庸 ) 啊,这山但凡有氧在,汲取,汲取,
Even when the book lay turned in the dust of his table. d 纵我诗宅沉沦书山里。
It reminded him how he had needed ( 反思自省, 字斟句酌,重组语言) 看,囧境鸣预警,困顿催启程,
A place to go to in his own direction, 遍山松柏亟待, 要我重作安排,
How he had recomposed the pines, ( 不落俗套,克服困难,写出特色 ) 快 , 我应独辟蹊径,我该特色前行,
Shifted the rocks and picked his way among clouds, 我须调岩整石择路,我要穿越层层迷雾,
For the outlook that would be right, ( 写出自我,至美不胜言) 快呀 , 向着理想,攀缘,向着完美,攀缘,
Where he would be complete in an unexplained completion: 美不胜收,实现自我,妙不可言:
The exact rock where his inexactness-es(为创新创意逆袭涅槃) Ah,我的愿景啊,瑕疵变亮点,败笔成景观
Would discover, at last, the view toward which they had edged, e.f.c 匠心创意呀——砺璞成玉!完美精湛——
Where he could lie and, gazing down at the sea, (力求独占鳌头翘楚业界) Oh,看吧,傲岸书山诗海,
Recognize his unique and solitary home. Ye,我独领风骚家园!
2. 译 注 / 译 后 感
a'. 首先,特别鸣谢:本作主要参考文献 a 本作主要参考文献 b
a. 原作不仅在用诗歌描述一个优秀诗人手笔是如何涅磐逆袭辉煌收官,且全文移就,喻体本体并进,自始至终
b. 按语法,本诗至五段既已结束,六、七两段属同位语,用以排比,加重强调五段中 the outlook(精湛的玉器作品)
c. edged 此处为动词,取“修整”,“界定”之义,也可理解为我们的俗语:规制,甚至是:弄,捯饬等;(at last, the view toward which they had edged, “他们一直在修整的景致”);参见:at last, the hairstyle toward which she had edged all morning showed in her mirror. (她弄了一上午的发型终于........); 或:他已经处心积虑弄的,磨的,画的,编织的 "图象,图画,刀具,绒衣“等终于.......)
d. his table:本文中 = 其圈内/业界
e. toward which:本文中 = 意向中(经打磨/修整/加工的)
f. had edged:本文中 = 经打磨/修整/加工的
g. 一个单词、一个文字,无论中外,其真正含义、生命活力,不仅在专家学者的词典、时尚强大的百度,也不仅在词法、句法、语法,而更多体现在实地的、实践中的语言、语句、语境、篇章的字里行间;翻译要完美原意,更要完美传递;原意传递要完美,其载体修辞不可或缺
h. 本作译文尚有无奈数笔,期待更多诗友、译友积极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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