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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诗会”暨“梅花诗歌奖”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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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花诗会”暨“梅花诗歌奖”评选活动
征    稿    启    事

梅花寓意高洁、坚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自古以来,诗人们浓墨重彩、以梅咏志,写下了无数关于梅的名作佳句,影响深远,几乎每个人都能吟诵梅的诗词,梅的精神寓意深入人心,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符号之一。

与古体诗赋中咏梅的佳作云集相比,现代诗歌中关于梅花的佳作却略显逊色。为了重温梅的精神、梅的风骨、梅的品质,特举办此次“梅花诗会”暨“梅花诗歌奖”评选活动。现将活动事项公示如下:

一. 征文目的

重温传统文化精粹,繁荣诗歌创作,倡导梅的精神。

二. 主办单位

《作家导刊》杂志社、 北京百花图书编著中心

《作家导刊》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051400111

百花图书编著中心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304897031

三. 大赛原则

1. 本次大赛纯属民间性质,不含任何官方色彩。不拉大旗。

2.本次大赛只问作品不问人,一切全凭作品说话。

3. 本次大赛不设顾问、不请名人、不设任何有名无实的虚衔。

四. 征稿要求

1. 投稿体裁为诗歌,内容须与梅有关(具有相关“梅”象征意义的爱情诗,亦在应征之列),每名作者投稿3-5首,每首不超过30行。

2. 作品发表与否均可,与原发表刊物的文责关系由作者自行协调。

3. 拒绝一稿多投,重复投稿。活动结束后未得到回复者,可另投其他刊物;若由协办方推荐,作者只选择一家推荐即可,重复推荐取消资格。

4. 诗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及公众道德,杜绝低级趣味。

5. 杜绝抄袭,文责自负。

五. 奖励措施

1. 评选出十名“梅花诗歌奖”获得者,作品收入《与梅相遇》一书,赠送样书。可优先获得“百花诗歌工程”资助出版图书,资助金额为2000元。

2. 评出优秀作品奖30名。优秀作品将在《作家导刊》分期发表。并精选约150-200首汇编《与梅相遇》梅花新诗一书(正规出版社、正规书号,走发行渠道)。所有优秀作品奖获得者,个人出书都可享受本中心的优惠待遇(以一年为限)。

3. 所有参赛者均可获赠一期《作家导刊》杂志。

六. 评选方式

由《作家导刊》与北京百花图书编著中心共同负责稿件初选,通过初选后隐去作者姓名,再由邀请的评委团评选奖项。

七. 起止时间

活动截稿日期:2012年1月15日

结果公布日期:2012年2月15日

八. 投稿方式及要求

1. 征稿专用邮箱:meihuashige@126.com

作品贴在邮件正文中,同时附件中用Word文档备用一份。

2.  各协办单位推荐:通过论坛征稿、选稿,汇总之后推荐给《作家导刊》。要求同一个作者只在一个论坛或邮箱投稿,防止多个论坛同时推荐同一人、同一作品。如有上述情况,取消该作者参赛资格。

3. 稿件格式:不论电子版、打印版,一律用宋体字,标题用小二字号,正文用五号字。邮件主题或信封注明“梅花诗会”字样。稿件后附作者个人简介、通联方式等200字以内。(只需说明笔名、真名、简历、通联即可,无需作品发表说明、个人照片等)

并欢迎其他诗歌论坛及团体组织荐稿!

欢迎各论坛、文友转载宣传!个人转载者均可获赠一期《作家导刊》杂志

百花诗歌工程:http://blog.sina.com.cn/s/blog_7a45e1af0100si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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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5 13:25 | 只看该作者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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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1-5 16:1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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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5 18:24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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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1-5 20:07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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