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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活动】] 黑诗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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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9 06: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达人老黑 于 2013-9-23 06:30 编辑

黑诗社公告:

各位群主、全体成员以及各界新老朋友,
关于黑诗社管理和发帖详情如下:


1.文章内容谢绝广告宣传以及不雅内容;
2.如文章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律删除。


所有发帖一般分为:  
1.原创诗词(包括凡需要对照平仄韵谱的诗词歌赋等)
2.原创诗歌(各类当代长短诗及散文诗)
3.原创诗评(包括各类诗论诗随笔)
4.支持原创 如发现【分享】【转载】【剽窃】,将做删除处理。

5.请大家积极配合.另外提醒每位写手一天发帖不超过2帖(每帖中首<篇>数小于20)。


1.优质帖在标题后加推荐字样,以示推荐阅读。取消飘色置顶制度(活动帖、公告帖除外)。
2.群主职责:
   一定要积极、认真负责地审帖、阅帖,认真回复及评论:
a、第一时间回复新帖;
b、回复帖子必须先发的开始回复,不可只回复第一页,兼顾第二第三页或者更多。
c、对新人要多加指导和建议。发现有不良文章,按规定一律删除;
d、管理成员之间要相互勾通。尽量每天在线时间为1小时以上;
e、如果无故经常五六天不见人影的,请自行告退;
f、希望全体社员积极参与点评黑诗社所发表的作品。


认真执行并配合所在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黑诗社 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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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9 10: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秋 于 2013-1-9 11:17 编辑


大力支持!!!
没规矩不能成方圆嘛!!!
黑哥就是诗社的一面旗帜
你飘到哪里 我们就随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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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9 11:10 | 只看该作者
积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共同打造一片 文化 和谐 团结的天空! 这里有你 有他  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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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9 11:2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呵呵,楼上的太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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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9 12:44 | 只看该作者
那年那月 发表于 2013-1-9 11:25
支持!!呵呵,楼上的太红了吧……

嗯嗯  是红了 红可以醒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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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9 12:4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支持,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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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9 13:04 | 只看该作者
陈秋 发表于 2013-1-9 12:44
嗯嗯  是红了 红可以醒目不是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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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9 13:08 | 只看该作者
李庆贺 发表于 2013-1-9 12:46
学习,支持,问候

欢迎李诗友入社 问好冬安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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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9 23: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很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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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10 15:33 | 只看该作者
去看了,都还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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