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加军 于 2012-3-10 06:42 编辑
《灵魂在宏大与卑微中闪光》 ——赏读木之华的《咏松》 文/刘加军 《咏松》 木之华
天生一副傲骨
从来都不屑与臭椿做朋友
与灌木为伍
有时很痛苦
要拒绝野火赤裸裸的诱 惑
有时又很无奈
我一贫如洗
拿什么报答
阳光雨露的恩赐?
不是我的
我不要
哪怕只是一朵
随风飘来的云
是我的
我不放手
哪怕只是昨夜的一滴虫鸣
2011 、12、10. 诗是有光芒的。这种光芒忽明忽暗,来源于词语,来源于词语与词语之间的碰撞。它是主体自身和所有外部世界生动形象而又自然活泼地体认。在木之华的诗中,这种体认迸射出的诗意光芒,是一种纯净的理想,一种纯乎个人的宏大而又卑微、短暂而又永恒的隐秘的心灵感知。请看首节: “生一副傲骨 从来都不屑与臭椿做朋友 与灌木为伍” 起句就像横空出世的闪电,骤然照亮你的心空,似乎还伴随轰然的雷声,不禁为之一振!天地之间唯有这桀骜不群的骨气才能涤荡物欲横流、尘土飞扬的世界!特立独行,卓然高标!然而,命运注定他是孤独的,也是痛苦的。“不屑”,并不等于完全脱离、超凡脱俗。眼见之,耳听之,甚至还会被逼的日子过得牵牵绊绊!除了“痛苦”就是“无奈”了。真想让嫉恶如仇的“野火”烧他个天翻地覆!做一个平凡的人容易,做一株有思想的芦苇却是很难的。自身的“野火”和俗世的“野火”随时都有可能烧掉生命的枝枝叶叶。生存与天地之间,免不了各种各样的诱惑与冲击,有时很难抵御!看纷纷扰扰的花朵翩跹而过,也想放下高贵,同流合污,甚至唯利是图,然而,深入骨头的“傲”,岂甘堕落!理想的超拔与不耻平庸已让诗人无路可逃!也因此“一贫如洗”! “一贫如洗 拿什么报答 阳光雨露的恩赐” 似乎有些突兀,但我们不难想到,当历练无数次风雨洗礼之后的诗人,肯定对生命有了大彻大悟地沉思。有理想,有情操,同时也会有爱心。当远方云遮雾罩渺茫一片时,思索最多的定是生命的本源:报答阳光雨露的恩赐。然而,“拿什么报答”?这个问题困扰着诗人,同时也困扰着所有富有理想的走动的树!宏大的愿望高不过卑微的现实!如果要作出选择,诗人绝不会低头、委曲求全,活也要活出自己的精神和价值! “是我的 我不要 哪怕只是一朵 飘来飘去的云” 我可以降低形象的尺度,绝不降低精神的高度!当眼前的幻境被雨打风吹去,痛定思痛,依然不改与生俱来的倔强禀性: “是我的 我不放手 哪怕只是昨夜的一滴虫鸣” 这痛苦无奈的选择,更具实际与价值。毕竟没有人可以不食人间烟火,毕竟主体的存在是根本。生命的乐曲低回却不失强劲,更抵达其本质。 纵观全诗,以“傲骨”为内核,明达而有力,如东坡铜琵琶,铮铮有声,清越激耳!不过,私下以为,诗的第二节从“痛苦”“无奈”到“报答”,转换、衔接不够妥帖,内在的情感流转或逻辑没能一脉相传。一首短诗,达到一定的审美高度,首先是意蕴的触须合理地伸展。其次是独特的认知。尤其是咏物诗,借物抒情或托物言志,必须把握物的自然属性,而后将主体独特的感知与其自然属性融合,方能给人艺术享受。“独特”和“融合”缺一不可。这两方面,显然,承接、转换的“间隙”太大,“独特”上,也显不足,或者说只是诗人个体的“独特”,没有上升到共鸣的“独特”,即狭隘于个体的短暂的心灵隐秘感知的再现,囿于自我编织的幻觉的山谷里摇曳自己的风情。同时,客体喻意没有多大的突破,没有拓展空间,反而降低了眼界!诗是贫穷的,但从来不缺乏高贵的光芒。诗是精神的应和者又是精神的引领者。 2012.3.7.夜于云鹤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