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3-6-13 21:12 编辑
菊岭耕夫 发表于 2013-6-13 17:17 ![]()
【无韵非诗】。是诗必韵,最简单的诗理。——最绝妙的一句话,就这么简单。
我一直注意您的理论——你有一个误区——韵有内外之别。有音韵、声韵、【合仄押韵】,和文字【语言】本身所具有的节奏之韵【属内蕴】等等。其实你所说的【无韵诗】既是后者。华语本身就带有天然的节奏、音韵之美,这是一切外语所无法比拟的。你所谓的【无韵诗】其实是一个悖论,伟大的诗词家——毛润之先生,曾郑重的指出【年轻人不可研习旧体律诗。。。。会束缚思想。。。。亦不可因韵害意。。。。】你【你们】可以提倡你们的什么【新体格律诗】,亦不该蛮横、武断和非难他人,其实你【你们】的做法,已大大的背逆和亵渎了美学的原则——美学的至高境界是——主观和自由。岂知,你【你们】有提倡【新体格律诗】的自由,他人亦有按照美学原则写诗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