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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新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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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1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3  重阳《新韵说》


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无韵不成诗.

   “新韵”,就是采用中国现代汉语普通话韵母四声韵的中华传统诗词和民歌与自由新诗相结合而产生的新诗体,简称“新韵”。新韵,既指”诗韵”又指”诗体”.

“新韵诗韵”是平水韵等古诗韵演化至今的结果,平水韵等古诗韵是新韵诗韵的前身.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是辩证地发展观。旧韵(古韵)已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被自然淘汰了,继续使用不合时宜。

“新韵诗体”是当代中国多功能新诗体,具有广泛的兼容性。她综合了传统诗词和民歌与自由新诗等多种诗体艺术的精华于一身,实现“平仄开放,韵律改革,自然巧成,形随意合”,以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

“新韵谱” 《中国现代汉语普通话韵母四声韵谱》,简称新韵谱.即提取普通话汉语拼音的十六个韵母作为十六韵部,(含一个儿化音);按四声分为六十四韵,包括以《新华字典》为准的所有汉字。(重阳新韵简谱选取以《新华字典》为准的常用简化汉字编制。)

十六韵部为:
a  o  e  i  u  ü  ai  ei  ao  ou
an  en  ang  eng  ong  er

(欲知详情,百度搜索“重阳新韵说(全文)”、“重阳新韵谱(全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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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18:05 | 只看该作者
2/23.从改诗谈起
    某诗友和重阳一诗中,“又欣热浪流文苑”句,原为“又欣热浪流艺苑”,因“艺”字不合平仄而改为“文”字,从字义上讲,无可厚非,但因“艺苑”是“艺苑报”名称,改为“文苑”则不妥。后又改为“又欣热浪动深源”,原意全非了。
    另有重阳和某诗友一词中,“歌随晨露生”句,原为“歌随晨霞生”,因“霞”字不合平仄而改为“露”字。其实,就意境而言,“露”远不如“霞”壮丽多彩。凡此例者多多矣!足见因固守平仄而因声害意之弊。
“声韵”本是汉语文字的根本属性,独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和声对韵,自然巧成,本应如此的。格律不是规律,平仄更不是规律。它只是某种规律的体现而不是规律的本身。“格律”是后人对前人诗词创作方法上的归纳与总结,正所谓人为的固守僵式;俗成“格律”,失去了声韵规律特殊的灵活性和重要的变异性,必将成为历史的“蝉蜕”。声韵自身的规律性是永久的鲜活的,它必将突破僵式而作新的发展和变化。正如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永久的鲜活的一样,任何法律、法规都不是永久的固式。亦如书法中的“篆文”,只能作为艺术的把玩(艺术价值),而成为历史的“蝉蜕”;再如历代的“八股”,尽管使几多英才仕途腾达,抑或戴上了状元的桂冠或炫目的乌纱,但至终作为僵死的“标杆”而化为历史的“蝉蜕”;又如法定规范简化汉字后的“繁体字”,尽管还有不少人仍在长时期的固守延用(海外有待于改革),但毕竟逐渐失去其往日的辉煌而必将成为历史的“蝉蜕”。“格律”这颗金光闪闪的艺术玫宝,诚然一万年也不会倒(艺术不灭,以流传),但毕竟是封建文化的产物,相对于继承了“格律”的精华而又吸收了新鲜血液的“新韵”而言,不也是一颗相应的美丽的“蝉蜕”吗?作为明智的现代诗人们,还有固守它的必要吗?诗不标律,词不挂牌的“新韵”们,何不挺起腰板走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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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7 | 只看该作者
3/23.推广使用新声韵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格律”是格律诗词的规矩,格律诗词是中华诗词的精萃。中华诗词是中华民族诗文化的唯一标志,没有任何形式可以取代之。所以,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还要创新和发展,再造辉煌。
    众所周知,毛主席诗词是中华诗词发展的最新高峰,是后来者学习的典范。毛主席是最富革命精神的一代伟人,可他的诗词(已公开发表的)是严格遵守格律的(其实也有突破之处)。他把格律固守成峰,足以说明,格律是格律诗词的坚固基石,不易动摇,亦不可抛弃,只能创新和发展。
    如何创新和发展呢?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中华诗词也一样是发展变化的。诗词是社会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当今社会已经有了划时代的变化(不同于千百年来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中华诗词也必将有划时代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什么呢?(首先说明一点:五•四以来发展壮大起来的无韵白话诗,绝对不是中华诗词的划时代的变化。此当别论,在此不谈)。
中华诗词的主体是格律诗词,格律的基石是声韵,声韵是中华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文字)固有的根本属性。只有这种根本属性的变化,即声韵的变化,才能引起格律的变化,才能找到格律创新的“突破口”。中华民族语言文字的根本属性,即声韵的划时代变化是什么呢?可谓有二:其一,法定使用普通话,其二,推广使用汉语拼音并标定四声。这就确立了中华诗词划时代变化的基础,即以普通话的声韵为韵,就是说,以汉语拼音的韵母为韵,以其四声化平仄。实现“平仄开放,韵律改革,自然巧成,形随意合”。由此而产生的新声韵,新诗体,就是中华诗词的新生儿。愿我们抚育她的成长与壮大!

    附一,十六韵部:
    i    u    ü    a    o    e    er   ai   ei
  
    ao    ou    an    en    ang    eng    ong
   
      附二,新韵谱:按普通话韵母设十六韵部,按其四声为六十四韵。包括以《新华字典》为准的所有汉字。新韵简谱只编入了常用简化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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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8 | 只看该作者
4/23.近韵合并应适当
韵母四声韵中近韵者,可以合并通用,但合并应适当。因为保持韵母系列的完整与各韵的独立性,有利于儿童谙悉音韵的准确与清晰。有关科学证实,婴儿时期对母音的辨别与记忆是十分敏锐而牢固的,往往是终生不忘。所以,在少儿时期进行音韵培育是非常有益的。而特别要注意的就是不宜音韵的混淆或含糊,以有益其终生。甚至有人主张在少儿时期进行多种语言的同步培育。


5/23.传统打不倒  “新诗”要改造
——自由白话诗要规范化,首先应民族化——

    “五•四”以来,发展壮大起来的自由白话诗,或曰自由散诗,曾一度盘据着整个诗坛,几乎将中华传统诗词挤到了绝灭的边缘。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假先锋”们,扛着“洋探索”的大旗,招摇过市,把一大批青少年诗爱者引进了一个龌龊的“怪圈”。走火入魔,甚至污秽不堪地乞食“洋垃圾”,令人厌恶的沾污着诗坛,从根本上忘韵忘诗忘族忘祖。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史上的一个悲哀!(就此声明,中国“新诗”的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其中不乏优秀之作。但无韵不成诗,这是诗歌自身的规则所决定的。)
    另一方面,固守格律的“旧韵”者们,对不严格律的“新韵”者们的嗤之以鼻,或加以嘲笑,使其羞于面世,以致伤害了无数的传统诗词爱好者,从而大大地阻碍了传统诗词的发展和普及。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史上的又一个悲哀!
    当务之急,一方面是加强对传统诗词的继承和发扬,还要创新和发展;另一方面是加速对“新诗”的积极、认真的“改造”,使其规范化,首先要韵律化和精简化。传统打不倒,“新诗”要改造,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史上的一大幸事!
   可以断言:新韵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二十一世纪的诗坛是新声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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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38 | 只看该作者
6/23.  传统并非唯格律
    每当提到传统诗词就很自然地想到格律诗词。因此,误认为传统唯格律。诚然,格律诗词是中华传统诗词中最规范的一种。但中华传统诗词并非唯格律诗词这一种,另外还有古风、乐府、赋、曲、民歌等等。因此说,要继承中华诗文化的传统,不唯格律也。
    我认为,继承传统精华,应包括格律诗词和其它诗体的精华。既谓精华,便非泥古不化的原样复制。事实上,我们所要继承的精华,只能是鲜活的灵魂,而决非僵死的外壳。既如是,继承下来的就决非传统的原模原样。难道不可以是各种精华的综合体吗?难道不可以想象为行数不限、字数不限,有长有短,有章有节,有联有对,有韵有律,有排句有骊语,有情歌调,有民歌风的灵活多样的综合性的新诗体吗?即形随意合,自然巧成的多姿态的新体诗。
所谓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继承传统,应包括各种诗体的传统,要吸取精华也应吸取外国的精华。俗话说:是好东西我们都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不拘一格天成大业,以促成新韵诗业的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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