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歌 于 2013-10-4 17:57 编辑
聚会
周云峰除了在公司盖戳,
还兼职导游。
显然,把家搬到天目湖镇,并不明智。
他的导游事业,很少有人光顾,
只有几个在南京的哥们前来蹭饭。
他说了四年的天目湖啤酒,
终于被酒鬼们尝到并称道。
只是我们并不打算去吃砂锅鱼头。
作为主人,他是鱼肉,
但我们不是刀俎,顶多算是菜板。
我们一起抽廉价的烟,
在他的新房子,用烟草逼退甲醛。
我们一起做饭,掌厨的是模范男人冯天涯,
许久不写诗,他就成了诗本身。
流氓的心还是给人一副诗人的模样。
不要伙夫,我只能是洗菜工。
总得糊弄一下酒鬼的胃,
幸好,冯天涯有遗传的厨艺,
还带了一个敢于试吃的女人。
酒足饭饱,我们又变回了烟枪。
烟枪就是那种人——
把时间吸进肺里,又吐出回忆,
把回忆吸进肺里,又吐出生活。
PS.聚会归来,今天写成。但是觉得题目土了点。求诗友给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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