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476|回复: 8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群组活动] 【《诗歌培训班》同图征诗016期】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4: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夜1969 于 2013-11-10 14:32 编辑
; Y" {9 j# V1 ?8 {/ z( Z
% \6 y! W# B4 f0 T【《诗歌培训班》同图征诗016期】征稿启事6 l6 B! y, P" B! Y% s0 H8 I0 R0 _
       作品征集规则及要求:(请各位诗友认真阅读,理解要求和规则)
8 ]0 X" h3 B2 M+ W- M       1、所征集之作品,要求必须是现代诗,行数在20行以内,作品的主题立意必须扣图。同质情况下,以短者为优。( e; ]- `6 J9 G/ U* I& B
       2、每人限发一帖。如果有两首及以上作品,也请一并发在同一个帖子里,以方便汇总。作者请将稿件连同【创作手记】,发在本群空间【作品点评】栏目,标题及正文均用蓝色4号字体(标题加粗),并在帖子标题注明“【《诗歌培训班》同图016期】*** #”字样(其中***为作者发帖时的顺序号,请各位成员在发帖时自行排序)。
从本期开始,凡不安规则发帖的,一律按照普通作品帖管理,不再另行通知。* I" {0 O/ M; J, C# [6 S
       3、在截稿汇总之前,作者可以邀请诗友来点评交流,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 S, s) ^9 g$ Y+ w; i$ P3 W
       4、征稿时间:从命题帖发帖时开始计算,征稿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周三)20:00点整。作品汇总及点评:征稿截止后开始汇总,当晚或次日发布作品汇总及点评帖。点评截稿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周三)20:00点整;% R) x4 R: m4 O/ Y1 A' `$ X2 [
       5、点评环节要求:在作品汇总点评帖发布后,群组成员跟帖发表自己的点评。注意:请各位群友尽量将自己的创作总结和点评观点发在同一个回帖中,或在自己的主要意见帖中注明【点评主帖】字样,以方便汇总;8 d* J2 T) w! j: U  |! `, T$ p
       6、活动总结:作品展示帖发表后,群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约4~5天),结合群内各位成员的点评及自己前期的创作手记,跟帖发表自己的活动总结,总结得失,检阅收获。所有成员总结,将以专帖形式汇总发表,作为群组活动资料永久保存。(由于种种原因,此条规定一直执行的不太好,汗啊!)1 U  J- Y3 U2 ]: Z
       7、奖励:群组征诗活动当前仅设置“优秀作品”奖。被评选为群组“优秀作品”的,作品可收入【作品展示】栏目进行展示、进而入【作品推荐】栏目向期刊推荐,其作者将参加“群组优秀诗人”评选,继而荣登本群组优秀诗人展台,被永久记录和展示。  k7 B& D4 g6 u2 i' N
       在点评环节时开始,各班委即可跟帖评选本期优秀作品,(群组成员也可参加)。从本期开始,参加优秀作品评选推荐的,请附不少于40字的推荐语,无推荐语的一律按照普通意见对待,降格使用。, H  I) \! m( F* t
       以上规则请各位成员尽力遵守。良好的习惯将会大大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在此我谨代表《诗歌培训班》全体管理人员向大家表示感谢!
2 ?0 ?2 c6 k& `+ d% X& s( H( ?
3 v# V  K7 l; u8 z# S5 ?  z% z2 u/ v1 E本期主题图片:(河南卢氏县委使用了56年的土坯办公房。对应新闻:江苏沛县造价过亿建豪华办公楼,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超过部长级两倍。)

+ P/ ^) b& U! }) E6 U
+ @7 W5 F# I% C0 G( F, 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3-11-1 14:55 | 只看该作者
顶!预祝同图16期诗赛顺利圆满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1-1 15:07 | 只看该作者
预祝同图16期诗赛圆满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11-1 15: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11-1 15:55 | 只看该作者
对比很强烈。预祝诗赛一切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1-1 16:1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1-1 16:53 | 只看该作者
人民的力量在某一个节点上面往往是微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11-1 17:16 | 只看该作者
反映现实的好题材,一定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11-1 17:17 | 只看该作者
预祝这一期同图诗赛取得圆满成功。夜老师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11-1 17:2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5-4-18 00:07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