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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经典》第34期:余怒《雅歌: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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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5 21: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品
《雅歌:乌鸦》

作者
余怒

创作时间
1992年

推介词
1988年 9月创作的长诗《毁灭》是对前四年抒情诗歌的总结,它是一个句号,标志着个人抒情时代的终结,此后开始陆续毁去历年的旧作;
1992年8月,出于对诗坛流行趣味和创作惰性的深恶痛绝以及对自己以往创作的怀疑和不满,他开始进行藐视规则的写作;
余怒诗观:抵制观念对感觉的覆盖,可以说,描述性的语言均服从了观念/知识,个体的乃至人们共通的感觉被压抑到了“无语言”意识中,在概念中得不到丝毫反映,也就是;观念覆盖了感觉;
阅读余怒的诗,你会发现既有诗歌知识所遭遇的强有力挑战,甚至感到某些美学成规的黯然失效;
如果就时代语境或者从研究界流行的后现代氛围下的当代诗歌写作的角度出发,接受新的诗歌语言维度给我们带来的挑战,那么,余怒无疑又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诗意山峰。


重读
1、黄土层:如何让一只乌鸦重新成为鸟
2、于贵锋:《雅歌:乌鸦》是余怒的分界线
3、刘斌:拯救乌鸦
4、柏相:诗歌凭借什么超越时代
5、囚肉:做一只诗坛的乌鸦
6、何均:乌鸦对民俗文化意义的反叛与颠覆
7、看山望水:评余怒诗《雅歌:乌鸦》
8、张无为:余怒深度探索的开始


推介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雅歌:乌鸦

余怒

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
它离开形式的巢
以强大的乌黑
平衡各种鸟

它用一声尖叫
使一堆废墟
再昏眩一次

天空已经离去
只剩下乌鸦的表象和我
乌鸦大 我小 我洁白
在大的乌黑中
白成了瑕疵

我对傍晚的天空
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
它被我用一只弹弓
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

乌鸦:我留在天堂的影子
客观的尸首
一片殉情的羽毛被咒骂引用

      1992.2.29



1、如何让一只乌鸦重新成为鸟
——试读余怒的诗歌《雅歌:乌鸦》

黄土层


【摘要】:余怒的《雅歌:乌鸦》与于坚的《给一只乌鸦命名》具有相似的诗学使命,但都以失败告终。在上世纪90年代的文化语境中,乌鸦到了去蔽,还原到原初命名时的历史当口,但文化语义强大的黑,几乎是不可战胜的。余怒企图解构乌鸦的“聒噪”“黑”“尖叫”,直到最后也不过是“我天堂的影子”和“客观的尸首”罢了,“雅歌•乌鸦”其实是一首哀歌,乌鸦不可能再回到一只鸟,回到雀形目,鸦科。因为乌鸦一旦被命名,就踏上了被词语、文化、意义绑架的不归路。
读余怒这首《雅歌:乌鸦》的确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艰难。这牵扯到一首诗歌之所以成立,它的诗性和指向在哪里的问题。尤其这首简短的乌鸦之歌,布设了乱石嶙峋的词语险滩和意象荒原,让你抓不着诗人表述背后的东西。那么,如何解开这个困局呢?我们先看看生物种群意义上的乌鸦。其实很简单,乌鸦就是一种鸟,雀形目,鸦科。因它的颜色乌黑,叫声尖利而奇怪,尤其喜欢聒噪喜欢食腐肉,灾难来临之前它预测,降临之时它就在现场。于是乌鸦一个与众鸟没什么本质区别的鸟种,渐渐离开了单纯的鸟类种群,而被人类赋予种种命名。比如不吉利,晦气,丑陋,乌鸦嘴,异端,黑透等等。给与命名的不只是文人诗人,而意识到命名不妥必须给与“清洗”的则是文人诗人。说到这个,不得不提到于坚的那首著名的长达95行的诗歌《给一只乌鸦命名》。这是一首经典的乌鸦之歌,而傅学敏的评论《一次词语还原的企图》也是一篇经典的乌鸦之评。可望成为中国当代诗歌史上乌鸦之歌不可替代的双壁。诗文五千多字,有兴趣的读者找来读读绝对会受益。我简述几句以便论述。于坚的初衷是因为附着了太多前人的经验,乌鸦已经成为了词语的黑洞,他要做的是“面对前人已经说烂说透的耳熟能详的事物,放弃一切已有的意义、象征、隐喻,力图回到词语本身”。也即“当乌鸦第一次被称为乌鸦时的原始的形式,那种未受到形而上学污染,可以使人直接聆听那“存在之音”的初始语言。”但最后的结果是“任何语言的表达都会落进既有的意义的陷阱中去,都会在出声的那一瞬间失去它的本真……对乌鸦的任何规定性都将使它丧失那广袤无限、深不可测的特征。”于坚所做的工作是三次否定:
“前一次指向世俗偏见的先验,后一次指向诗人对先验的反拨,那么是不是用来否定前两者的乌鸦才是真正的乌鸦呢?比如那一只快乐的大嘴巴的乌鸦,比如那扶摇九天无言的乌鸦……不!诗人的第三次否定就是对它们的否定,它们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乌鸦,它们的身上浸淫着诗人的心思。“当它飞翔就是我在飞翔”,这时的乌鸦也不再是乌鸦,而是诗人对乌鸦的全部想象,它的身上充满了诗人的主体情感,价值取向,审美需求,人格理想,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诗人灵魂的一部分,或者说,诗人成为乌鸦灵魂的一部分,这怎么可能还是事物的本初、原始与真相呢?”(傅学敏《一次词语还原的企图》)于坚对一只乌鸦的命名,宣告失败了。

这差不多就是乌鸦之诗在上世纪90年代的文化语境。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再读之前,先看《南方都市报》关于余怒的一段访谈,当问到“感觉你是个冷静的颠覆者”时,余怒说“一种规范的固定的对事物的阐释,我不太习惯也不太喜欢”。具体说开这个问题时,他说:“一个事物是客观的,它就在那里,每个人的看法、认知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一经命名,就不再是原本的那个它了。比如“乌鸦”,人们把一种鸟命名为“乌鸦”,那么人们对这种鸟的看法会渐渐地同一化,个人对乌鸦的认知和感觉往往就被忽略了。一旦一种事物被认知固定的话,那么关于它的不同涵义就会被遮蔽。”从这一段话看来,余怒和于坚在乌鸦的诗学认知上是没有分歧的。他们想要做的都是在还原、去蔽、植入鲜活的个体感受,企图将乌鸦还原到最初的词语,最初的鸟的状态。有了以上背景资料,我们读《雅歌:乌鸦》会相对容易一点了。



2、《雅歌:乌鸦》是余怒的分界线

于贵锋


乌鸦,作为庞大隐喻系统的核心和支点,多少年来在我们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中作为黑暗(夜)的代名词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它的颠覆意味着对整个隐喻系统的颠覆。九十年代初,在诗歌领域,诗人不约而同地选取“乌鸦”作为突破口,并由此逐步建立了他们的美学基础,逐步形成了不同的言说方式,其中于坚、余怒是代表性人物之一。
于坚的《对一只乌鸦的命名》写于1990年。乌鸦,“黑夜修女熬制的硫酸”,成为“叙述的愿望”,和企图“对一片不祥阴影的逃脱”。对“乌鸦”传统意义的不断开掘与不断的游离过程,就是对一座作为“符号”的建筑物的不断掏空,是对“乌鸦”一词的还原。在于坚这儿,他明确地表达了一种重构的愿望,因此在后来,他重新进入了一个新的隐喻系统,让“事件”(而不是某个名词)成为隐喻的客体。
余怒这首写于1992年的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妙。余怒更为简洁、隐晦地达到了“解构”(剥开)的目的,他让他的作品“限制”在解构(剥开)本身上,让词语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活动。这种“限制”却恰恰又通过文本体现了“背叛”的精神。当把“雅歌”这种已有约定意义的诗歌形式和“乌鸦”这个即将被解构(剥开)的词语放置在一起的时候,澄明、稳定、结实和模糊、分散、不确定之间就已经出现了言说的空间。余怒把目光更多地停留在它们之间的缝隙。
“聒噪”既是乌鸦的叫声(建立在某种先验的情感基础上),也是“意义”的声音,当它(转换为“乌鸦”)被强行从它原本的“形式”(一只鸟)上剥离,“以强大的乌黑”(转换为颜色)“平衡各种鸟”时,乌鸦实际上已经不是“最初的”乌鸦,乌鸦成为某种意义的牺牲品,被框定在一个有限的“意义空间”。“它用一声尖叫”进入“情感时间”,“再昏眩一次”意味着重复,这直接指向了“隐喻”的弊端,它的夸张和虚假。但昏眩者却又无法摆脱,因为一只乌鸦就取消了(“平衡”)各种鸟,取消了“乌鸦”所可能引起的另外的正常感受。“一堆废墟”表明了“昏眩”的无效。
“天空已经离去”,表面上是因为昏眩,实际上在我理解,该“天空”指“隐喻意义的天空”,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我”和“乌鸦的表象”相对。在此,作者开始了对自己的审视。那只表象的乌鸦,使诗人感觉到“我小  我洁白”,“成了瑕疵”,并将那“黑”(颜色)转换为“傍晚的天空”,又将对“夜”的“成见”, “用一只弹弓”转嫁到真实的乌鸦。
“乌鸦:我留在天堂的影子”,这正是隐喻所带来的我们传统的文化心理结构,当一片羽毛落下来的时候,客观的乌鸦成为一具尸体,成为我们咒骂的对象,乌鸦这个词也实际上已经死了。
和于坚不同的是,余怒只是指明了一个事实,当然他在推倒别人的、自己的原有“建筑”的同时,也为自己开拓出了一块诗歌的空白场地。他必须清理废墟后建立起自己的诗歌之屋。
这种破坏和颠覆,正是基于前面已经说过的现代主义的一种反叛精神。同时它必然借用现代主义的方式来对现实进行不断的、诗歌上的解构、剥离,这是它的美学基础。整体创作,也是处于一种“解构”的统一观照下,是用一种“剥开”的方式进行的。
当许多诗人在不断创新、寻找出路时,我们发现余怒相对来说比较坚决地实施着他的诗歌主张。因为更多的相同,成就了余怒的独特性,也彰显了余怒探索的价值。
在“什么是诗”这个问题上,余怒更多地谈论的是诗歌技巧的问题,或许他永远不会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因为一旦成形或被框定于某个“概念”,实际上意味着对现代主义精神的背叛。站在读者的立场,这却是诗人必须回答的问题,必须用自己的作品来印证一个本来是无需印证的问题:即他所反对的和他所赞成的,谁更能引导一种精神指向并形成一种新的美学判断价值。
对于余怒以及众多的现代主义写作者而言,这种作品本身和读者的要求与现代主义写作精神之间,构成一个庞大的悖论。一个要求不断的背叛,一个要求成熟(定型),这也是余怒们面临的“难堪的生存处境”。或许永远走在去城堡的路上,才会和卡夫卡在精神上能稍微靠近一点。
和《一个人的春夜》等九十年代初期作品相比,《雅歌:乌鸦》是余怒的分界线。它是一种宣言。后来的《守夜人》以及大量的有关夜晚的作品,是一种发展和继承。只不过,余怒在处理的时候,删减掉的更多,他在尽力避免着像我上面对《雅歌:乌鸦》的这种有背他诗歌创作原则的阅读方式带来的对作品的伤害。他尽力使他的语言呈现多种指向,希望读者在“体会”中去进入而不是解读。他对文本的追求倾向于“可写性文本”(余怒《体会与呈现:阅读与写作的方法论》)。

注:上述文字节选字拙文《限制和突破》


3、  拯救乌鸦

——浅析余怒《雅歌:乌鸦》的诗意内核
      
刘斌


提示:《雅歌:乌鸦》是余怒自觉运用解构的手法,对堆积在乌鸦身上的语义成见进行剥离与消解,追踪成见形成的深层原因,还原乌鸦的生命本质。在解构与还原的过程中,诗人表现出真诚的悲悯,对人类主观成见形成的语义绞杀现实,表示担忧与警示,从而使得诗歌《雅歌:乌鸦》具有了别一样的诗意内核。
应该说,在当代先锋诗人里,对解构这一哲学理论的领会与运用,余怒是较早较自觉的,这无论在他的那些诗歌理论里,或者是他的一些诗歌作品里,都得到了鲜明而充分的体现。这种从理论到写作的解构实践,我以为是取得了一些成就并多少获得了诗歌界包括认真读诗的朋友们的一致好评。而《雅歌:乌鸦》,在我以为,当可视为余怒以解构来建构诗意的代表作。
《雅歌:乌鸦》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题目。“雅歌”这种诗歌体裁源自《圣经》,意为“歌中最美的歌”,“诗中的诗”。同时,我们不妨将其作语意双关的理解,那就是“乌鸦的歌”。题目既含有解构的色彩,向读者出示了歧义。而在这种歧义中,又有着情感的明确指向,那就是对乌鸦的呵护与祝颂。
通读这首诗,我以为诗人余怒是在做着一项事业,拯救乌鸦的事业,他是通过解构,将乌鸦从我们人类约定俗成的语词的绞杀中,拯救出来。
《雅歌:乌鸦》里有一组对照的关系:乌鸦,我。怎么理解这样的关系,是解读这首诗歌的关键所在。我们试着结合诗句来解读这种关系,并尝试着逐渐抵达这首诗歌的诗意的内核。
  第一节,首句“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什么是“聒噪”?词典里解释为:声音喧闹,令人烦躁。显然,这是贬义词,是词语对乌鸦的认定或者判决,这样的判决由来已久。诗人说,这样的聒噪是建筑在“我的寂静上”,如果我们在此将“我”理解我专指特定的“我”,多少有些狭隘,因为,对乌鸦“聒噪”的理性认定与心理拒斥,应该说是整个人类,而其合理性的基础,却是建立在人类的“寂静”上,换句话说,是建立在人类的功利性的自私本性之上的。这一种语词的死刑判决,人类维持了数千年之久。余怒的解构让我们看到了词语和它的制定、阐释者的某种不公与随意。实际上,这种语词使用的随意与不合理,尼采早就一针见血地予以了揭露。
现实是乌鸦不是语词,更不是人类头脑里的观念,不是他们留在心理的阴影。它是生命,它不该被拘禁于语词“形式的巢”。它的乌黑真实而强大,它以生命真实的存在拒绝将它本质肆意地倾斜,它实现着与各种鸟“生命”的种的平衡。它富有生命力的“尖叫”使得人类制造的语词与意义的废墟“再一次昏眩”。
在这样的解构中,在对于意义踪迹的追寻中,人类为乌鸦预设的语义背景被撕开了,“天空已经离去”。这样的成见悬置,使得乌鸦与“我”本真的关系得以还原。在乌鸦生命质朴的广大的“黑”中,“我”自私、狭隘与自我标榜的“白”不正是人性的“瑕疵”吗?这样的“瑕疵”又制造了多少“成见”____有“一夜那么深”。令人震惊的是,这里不光是有着成见,还有围剿与虐杀!
在诗篇的结尾,诗人提到了天堂,可谓语重心长:在上帝的眼里,人和乌鸦都是平等的,乌鸦就像人类的影子。难道不是吗?当我们失去了这样的终极意义上的同病相怜,惺惺相惜,语词里绞杀的就不光是乌鸦了,更有着我们人类的客观、公正与良知。从这个意义上说,余怒《雅歌:乌鸦》是一个庄严的事业,是对乌鸦的拯救,也是对我们人类的一种拯救。而这样的诗歌,大约也可以称之为“诗歌中的诗歌”吧?或许,余怒正是以此自勉,并引以为荣?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先锋诗人的余怒,在诗歌里将我们对乌鸦的成见予以解构,但绝不是单纯的意义消解,也不是没有抵达的意义的无限延宕,更不是纯粹的破坏与瓦解。正如德里达所说的,解构不仅是破坏,更是建设。照德里达所说的,生命首先就是一种“幸存”,是值得呵护与祝颂的,哪怕它是一只乌鸦。余怒在这里对乌鸦的解构,实际上是找寻到了一个生命幸存的本源的概念。而不是“把幸存发挥为属于死亡、过去的这一面”,因为“解构在任何时候都是属于‘是’,属于对生命的肯定。”这是解构的坚实的内核,也是《雅歌:乌鸦》诗意的坚实而温暖的内核。


4、诗歌凭借什么超越时代
  ——浅读余怒《雅歌:乌鸦》
  
柏相


在这尘世,我们需要吃米才能活着,为了活得不至于掉进时光的虚无,我们似乎还需要吃一些诗歌。而余怒的这首题名为《雅歌:乌鸦》的短诗,也许正是这样的果蔬。
余怒的这首写于1992年2月29日的作品,距今已有近乎22年的光阴。在这22年里,花开了22回。在这22年里,已有多少人已经让我们觉得陌生,已有多少亲人和朋友已经先我们而去,又有多少首诗,还被早已经沧海桑田的我们,记在心间。
余怒显然应该是幸福者之一。对于一个诗人,一生能有一句诗被后人记着,也值得欣慰。但余怒也有可能也是最痛苦者之一,有多少话语他至今还不能大声地说出来,有多少他曾经精雕细刻的诗意,至今还在被误解着。
这首《雅歌:乌鸦》,也许正遭遇着这样的幸福,也遭遇着这样的痛苦。
在我读来,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既不是想与于坚的《对一只乌鸦的命名》争艳,也不是想颠覆与反叛我们民族精神和民俗文化生活中意味着隐喻系统的那些部分。既不是想阐释乌鸦乌黑的话语权的实质,也不是想证明譬如黑与白等矛盾双方的互相否定与依存的关系。
按我个人自己的理解,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仅仅只是想以一个诗人的身份,以一个诗人独有的言语表达方式与诗性思维惯性,以一个诗人特有的脆弱、敏感、多情与无奈,诗写他自己感到的这个人间的荒凉与荒诞,进而表现他自己凌驾于整个时代之上的,内心的孤独与无奈。同时,这个某一特定瞬间的诗语表达,也似乎超越了这首诗所诞生的那个瞬间与时代,成为了一种令许多人至今都无法忘怀的风景,并无法逆转或替代。
古人在读诗时似乎很看重“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原则。对于现代诗,我觉得也一样。1992年2月29日,余怒遭遇了什么或想起了什么,我无从知道。但是,从这一首诗歌的言语表述里,我似乎能依稀读到他内心的孤绝,凄悲,甚至还有坚韧。
他当时似乎孤绝到“寂静”。那种孤绝也许与现实存在有关,也许与现实存在无关,只是一种自由或自我意识游走到了无奈的边缘。于是那只“乌鸦”窜了出来,于是,他们之间就有了那一场意识流似的既显得真实自在又显得滑稽荒诞的对话。
这首诗的前四节可以读作一个诗意单元。这个诗意单元,可以看做是诗中的“我”的独白。这个诗意单元,也是这首诗最容易理解的那一部分。
在这个诗意单元里,是“乌鸦”的“聒噪”,即“吵闹、喧闹”打乱或打扰了“我”的“寂静”。这个乌鸦的“聒噪”,在我读来,是绝对没有民族精神和民俗文化的特有背景的,它仅仅只是与“寂静”相对而已。但乌鸦能走进诗人的诗,绝不仅仅是因为乌鸦的“聒噪”和乌鸦的“黑”,而肯定是因为诗人自己正处在“聒噪”和“黑”之中,只不过是他自己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而已。
在一些阅读者的眼中,诗人余怒认为,乌鸦“平衡各种鸟”是靠它自己“强大的乌黑”。不过,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可能诗人余怒想说的是,或者是我读到的是,正因为乌鸦黑,所以其他不黑的鸟,才有了被这个世界不厌弃的可能,所以这个世界也才有了各种心安理得。
对我个人而言,这第一个诗意单元第一节的文字罅隙,虽然的确有黑白双方相互证明和相互依存的意味,但主要想表达的似乎是,就像乌鸦的“巢”一样,一切都是“形式的”,人们只注重形式,只看重形式,很容易被形式所迷惑。就像大家所看到的黑与白所形成的平衡一样,谁又在关注黑与白的实际内容或真正的指代。这第一个诗意单元的第一节,很多阅读者忽略了“形式”这个词,包括全诗最后一节中的“客观”那个词,在我看来,是非常遗憾的。
第一个诗意单元的第二节,其实与下面紧接着的第三节、第四节,都是与全诗的第一节遥想呼应并构成一个整体的。表达的是同一种情感:荒谬。
这种荒谬的情绪表露,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我”的荒谬,将自己对“傍晚的天空”的“成见”,“用一只弹弓/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一种是诗人自己也许真的是带有一种执拗情绪所认为的世界或生存境遇的荒谬,“我小,我洁白”,而“乌鸦大”,“在大的黑中/白成了瑕疵”。
也许在诗人余怒看来,那堆乌鸦“尖叫”声中的“废墟”,其实在除过乌鸦以外的别的鸟的所谓婉转动听的叫声中,也应该、最应该或者是更应该,“昏眩”。因为乌鸦的叫声,也是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声音之一,而且,绝无迎合和谄媚之味,也许,最应该被相信和被重视。
不过,这个世界,经常就像一位网名为末班车站台的诗人在一首诗中所描绘的那样:驴子最可悲的不是带着眼罩转圈,而是在转圈的时候,摘下了自己的眼罩。
余怒在这首题为《雅歌:乌鸦》的诗中,也许最想讲给阅读者仔细聆听的那个道理或者真相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或在历史的某一个特定时代,黑与白、恶与善、夜与昼、真实与荒谬,是会刚好相反的,我们一定要警惕,我们也一定不要自卑或自弃。
至于这首诗的最后一节,即全诗的第二个诗意单元,并不是多余的或怪诞的。它既和前四节构成一个完整的诗意对话,即各自独白,也暗示了“乌鸦”的坦然与清醒。其实这也是《圣经•雅歌》那一部分的特定形式。这样的结构处理,既是对《圣经•雅歌》部分结构形式的继承,也是对《圣经•雅歌》部分结构形式的突破。如果这首诗的前四节前加上“余怒:”或“诗人:”的字样,阅读者也就不难理解了。题目和内容之间也就显得更加妥帖。不过,余怒之所以是余怒,也恰恰表现在这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否则,谁都可以是余怒了。
余怒的《雅歌:乌鸦》,已经超越了它诞生的时代,存在了22年,这22年来,它似乎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阅读者的视线,至于这首诗它还能在中国的诗坛乃至世界诗坛存活多久,余怒不想知道,我也一样。
其实,说真的,读过好多遍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之后,我真的分不清乌鸦是余怒,还是余怒是乌鸦;亦或我是余怒,还是余怒是我;亦或余怒是余怒,还是我是乌鸦……总之,对于时间而言,大地上的一切,都是废墟,包括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时代,也包括这首诗。其实,阅读者之所以喜欢这首诗,大多是因为喜欢这首诗第三节的最后三句而已:
  “乌鸦大 我小 我洁白
  在大的乌黑中
  白成了瑕疵”
其实,在我读来,余怒在这首《雅歌:乌鸦》中所诗性渲染的乌鸦的“黑”似乎有三层含义:
一是黑白的黑,心狠手黑的黑,即用来平衡或制衡其他各种“鸟”的手段,这种黑,讲究形式,忽视客观,自以为是并唯利是图,这种黑,使人“昏眩”,使人恐惧,也很容易变得疯狂与残忍;
二是黑夜的黑,即与白昼的白相对的那一部分,这种黑,与“傍晚的天空”有关,与“天空已经离去”有关,这种黑,使人无助,使人悲戚,使人迷失甚至沦丧或奋起;
三是黑色人种的黑,即与白色人种的白、棕色人种的棕、黄色人种的黄相互映衬的一种分类,这种黑,是本色,是原质,它与善恶无关,与邪正无染,与人们喜欢的白一样应当受到尊重与钦慕。
对于第一层含义的黑,余怒在诗中的态度是排斥、抗拒并深恶而痛绝之的。这主要体现在这首诗的第一和第二节。
对于第二层含义的黑,余怒是无奈、悲愤并被其割裂与孤立的。这种情绪我们很容易从这首诗的三四两节中感受体味得真切。
至于第三层含义的黑,主要表现在全诗的最后一节,即乌鸦独白的那一部分,并与全诗的三四两节遥相呼应。
不过,我最后想说的其实是,诗歌只是诗歌,诗人只是诗人,真正的诗人是靠真正的诗歌活着。那种靠诗人活着的诗歌,不是真诗歌。诗歌凭借真正的真才能超越时代!

     (2013年11月15日柏相于听石斋)


5、做一只诗坛的乌鸦

囚肉

                        
导读:在我看来,《雅歌:乌鸦》更像余怒的一个宣言,不仅宣告自己的“独立”,也是对“既定的美学原则”的颠覆而不管不顾,宁愿做一只“聒噪”诗坛的乌鸦。自此之后,余怒在无“意思”的诗写道路上越走越远,以致被那些恼羞成怒的读者抛弃。同时,余怒真正的读者被“制造”出来。一首诗可以说是一种过滤器,读者越滤越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件好事。即使做个人人讨厌的乌鸦又如何!“我”就要高唱乌鸦的雅歌,为真正的诗歌“殉情”,让他们去“咒骂”吧。(供诗日历选用)

  解读余怒的诗是难的!
  他认为:“通常的阅读,意义总是作为一种知识性积累被先设和准备着,总是表现为群体和个体之间的文化契约。此意义上的阅读仅仅成了检验阅读者教育程度的自我测验,是一种非文学阅读。因为,在那样的阅读中,审美不是其目的,至少不是第一位的目的。”(余怒《感觉多向义性语义负载》)当写诗成为一种惯性的时候,诗人其实已有愧于“诗”人了。诗人的功能之一,我认为是为读者的“到此一游”设置一种“障碍”。正如余怒近期发表在“不解诗歌论坛”上的《诗学》系列,他在回复诗人雨人的跟贴“每次写的不一样,这很难。”时说:“这样有意思些。永远让读者无所适从。”我喜欢这种对于读者的“冒犯”甚至“激怒”,因为即使是现在,那种在诗中寻找惟一“答案”甚至饭来张口的懒惰者们依然大面积存在。我也深深地厌恶把诗歌作为某种“道理”的证明或在现象的修辞性铺排之后得出一点点可怜的哲理之类的东西,诗歌由此沦落为可怜兮兮的类似小品文的玩意。
  余怒在一次访谈中说:“真正可称之为写作是从1992年开始的,从那时起,我铁了心要做‘少数中的一分子’,不理会既定的美学原则,不惜担上乱涂之名。这种心态和写作状态一直延续至今,同时,我对语言与世界、语言与我们的认知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也逐渐明晰。”而这首《雅歌:乌鸦》,从其标注的时间“1992.2.29”看,正是余怒诗写生涯的转捩点,是他“真正可称之为写作”的开始。在我看来,这首诗更像余怒的一个宣言,不仅宣告自己的“独立”,也是对“既定的美学原则”的颠覆而不管不顾,宁愿做一只“聒噪”诗坛的乌鸦,“以强大的乌黑/平衡各种鸟”,甚至“它用一声尖叫/使一堆废墟/再昏眩一次”。而这种“聒噪”是“建筑在我的寂静上”的,颇有众声喧哗我独静,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如此看来,乌鸦在彼时的余怒手中,并没有像诗人于贵峰所说的作为颠覆整个隐喻系统的一个“突破口”,他反而更强调了乌鸦的那种不祥的喻意,只不过彼时的乌鸦是作为一个诗坛革命者的“正面角色”茕茕孑立。这种“顽劣”的脾性一直惯穿于余怒的诗写实践中,这也是余怒之所以成为余怒的根性所在。但是,做这样一只乌鸦是难的。其结果是:“天空已经离去/只剩下乌鸦的表象和我”,形影相吊。而“我”依然倔强,誓将乌鸦的“黑”进行到底,在乌鸦“大的乌黑”中,我心中仅剩的小的“洁白”成了“我”耿耿于怀的“瑕疵”。(此处,有人颇感兴奋,读出哲理来了,读出世事沧桑来了——黑白颠倒——我就不五十步笑一百步了。)天空你要走就走吧!天要下雨娘要嫁。而曾经“我对傍晚的天空/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是多么可笑,而且“它被我用一只弹弓/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我”内心充满了自责。现在“我”幡然醒悟:虽然“客观的尸首/一片殉情的羽毛被咒骂引用”,但作为“我”个人特立独行精神的象征——乌鸦——在“我”心中升华,得到强化。
  解读余怒是难的。不仅仅是作为他诗歌文本本身的“难度”,而且他从根本上是排拆、拒绝这种疱丁解牛式的解读的。因为“当意思作为构成或解读一首诗的主要因素出现在作者或读者的思维中时,这首诗便失去了其“诗性”(尽管在后一种情形之下,这种“失去”是暂时的,与文本本身的质地可能无关)(余怒《体会与呈现:阅读与写作的方法论》)
  如果说《雅歌:乌鸦》作为他“个人抒情时代的终结”到余怒《守夜人》之间的过渡作品还能被我以以上方式粗暴解读的话,那么从《守夜人》之后,余怒在无“意思”的诗写道路上越走越远,以致被那些恼羞成怒的读者抛弃。同时,余怒真正的读者被“制造”出来。(余怒在《答今天论坛诗友问》时提出“制造读者”这个概念。)我在读了余怒近期发表在“不解诗歌论坛”上的诗歌《诗学》之后,发了一段小评,与其《诗学》(74)一并附录如下,供大家对照参阅:

诗学(74)

余怒

走在沙石路上我想起阿牛,
他的诗正在被人们遗忘,平常走在
柏油路上我不会这么想。鞋子里
进了沙子,倒出来,闻闻它,
想起更多的人,发出哀叹。

那时我们探讨的问题包括:一个
忘了主语的句子是不是更吸引人一个
摇滚歌手跳到台上能增加多少现场感一个
爱打扮的高个女人对晦涩的现代诗有没有免疫力一个
被自行车抛出的人和一个被公交车抛出的人呢?
他们应该知道语言与现实的距离。

就在今天,上了公交车我还在想,
用我的诗去折磨别人。车厢里
你挤我我挤你,只能笔直地站着,
这里你无暇珍惜你的新衣服和
乳房,所以这里格外需要诗。
  
余怒的诗有很强的逻辑性!换句话说,是余怒用作者的身份强制安排了这种逻辑性,也就是说这种逻辑性是一种风马牛不相及的逻辑性。强制性迫使诗歌的语言作出激烈的“反抗”而最终导致作者权力的失控,而使语言获得了充分的自由而相互碰撞、交结,从而获得一种高潮的极乐。文本中的“我”与他者是一种“民胞物与”的关系,是一种主体间性。
从读者角度而言,我们太懒惰了,我们被先入为主的——主流的和普泛的审美观念和方法侵占,以此希望一劳永逸地去“解读”所有的诗歌文本,为我们先在的理论轻松寻找一个个例证,获得一种自慰式的满足。那么当我们撞到余怒的诗歌文本的时候,我们就真的“余怒”了,或者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地盲目崇拜!这都不是余怒诗歌的真正读者。可以说余怒的诗歌文本是在创造读者,它迫使我们清空头脑中业已僵化的的审美理念、方法,进行还原,重新打开我们的有机体去与它耳鬓厮磨,肌肤相亲,用“体”去“会”。
一首诗可以说是一种过滤器,读者越滤越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件好事。即使做个人人讨厌的乌鸦又如何!我就要高唱乌鸦的雅歌,为真正的诗歌“殉情”,让他们去“咒骂”吧。


6、乌鸦对民俗文化意义的反叛与颠覆

   
——读余怒《雅歌:乌鸦》

  何均



摘要:诗人余怒《雅歌:乌鸦》是对自己诗学主张——“抵制观念对感觉的覆盖”——较好践行。乌鸦约定俗成为民俗文化的禁忌。诗人的乌鸦是对民俗文化意义的一种反叛与颠覆。诗人从“乌鸦”是众鸟的主体、“我”是乌鸦的陪衬和“天空”是意义的载体三方面着手,达到诗学主张与诗写实践较好地结合。
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并不是一开始就象征凶兆、晦气。在唐代以前,乌鸦是神鸟,能预示吉祥。如历史传说“乌鸦报喜,始有周兴”,而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有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的句子,可见其传说由来已久。乌鸦还是知恩报恩的吉鸟。晋代李密《陈情表》有“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的名句,乌鸦有反哺之情,比喻人的孝心。晋成公绥《乌赋•序》:“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鸟。”(《艺文类聚》卷九二,转引自人民教育出版社新课标普通高中语文必修5第37页注释)。《本草纲目•禽•慈鸟》:“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鸟矣。”还有古人的俗语为证:“羔羊跪乳尚知孝,乌鸦反哺孝亲颜。为人若是不知孝,不如禽兽实可怜。”乌鸦已成为“孝”的典型,属于光辉范例之一。唐代以后,乌鸦变成凶鸟。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日常生活用语,如“乌鸦嘴”、“乌合之众”、“天下乌鸦一般黑”、“乌鸦当头过,无灾必有祸”之类,已对“乌鸦”充满厌恶之情,乌鸦已成不祥之兆。乌鸦的全部意义,已沦为民俗文化中的禁忌。

而诗人余怒的乌鸦,则是对民俗文化意义的一种反叛与颠覆。

“乌鸦”是众鸟的主体。“它离开形式的巢”,摆脱一切意义的束缚。“以强大的乌黑 / 平衡各种鸟”,众鸟是凭借它的“乌黑”的“强大”来“平衡”。“乌黑”是乌鸦的特征之一。黑色象征神秘、静寂、悲哀和死亡等,但诗人反其意而用之,彰显乌鸦,提升乌鸦。乌鸦不再处于从属的地位,被诅咒的地位,它可以用它的“一声尖叫”号令,“使一堆废墟 / 再昏眩一次”,成为本来——废墟就是废墟。反叛任何意义,颠覆一切象征。诗人余怒是如此的义无反顾,不留回旋余地,有破釜沉舟的果敢与决绝。
“我”是乌鸦的陪衬。诗的开首“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以“我的寂静”衬“乌鸦的聒噪”。“聒噪”是建立在传统意义对乌鸦的指认,也可看出诗人的反叛是从实实在在的传统意义开始的,针对性强,不是那种横空而来抽身而去来无踪去无影的虚飘与高蹈。离去的“天空”,是乌鸦活动的背景。被抽走的“天空”下,“只剩下乌鸦的表象和我”。“我”是真实的,“乌鸦”只有表象。“乌鸦大 我小 我洁白 / 在大的乌黑中 / 白成了瑕疵”,这里,“我”与“乌鸦”黑白相对,对比鲜明,突出由“我”的成了瑕疵的“洁白”来反衬的“乌鸦”的“大的乌黑”,“大的乌黑”成了主色调,“我洁白”成了“瑕疵”。“乌鸦”不仅是众鸟的主体,也是以“我”为代表的人类的主体,乌鸦走向前台,人类退居幕后。这也是诗人余怒对传统意义的一种反叛与颠覆。
“天空”是意义的载体。“我对傍晚的天空 / 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是说“对傍晚的天空”,而不是对“乌鸦”。这里,“天空”代表着观念、意义和知识,诗人才会对它有“成见”,因为它是诗人反叛与颠覆的对象。正是因为有“一夜那么深的成见”,“我用一只弹弓”射“天空”,是一种反叛行为。“天空”未射成功,反“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习见的误伤。“我”对“乌鸦”没有“一夜那么深的成见”,因为“乌鸦:我留在天堂的影子”。这里,完全颠覆民俗文化的意义。乌鸦是被诅咒的,被诅咒的就应该下地狱;不但不下地狱,还“留在天堂”。“客观的尸首 / 一片殉情的羽毛被咒骂引用”,这就是现实的严酷与强大——乌鸦不易逃出“被咒骂”的命运。这也暗示着对传统和意义的反叛与颠覆不是一帆风顺,而是艰辛曲折,任重道远。
余怒在《雅歌:乌鸦》这首诗里,就是有意识要反叛和颠覆人们对乌鸦的民俗文化意义的指认。这来自诗人的诗学主张:“抵制观念对感觉的覆盖,可以说,描述性的语言均服从了观念/知识,个体的乃至人们共通的感觉被压抑到了‘无语言’意识中,在概念中得不到丝毫反映,也就是观念覆盖了感觉。……意义是什么?意义,是人们借助语言认识世界的一种虚构,是对世界的主观划分和机械模拟,也是对事物丰富性的简单抽象。它是约定俗成的,为人类全体或某一文化群体所共有,它所体现的价值观也为人类全体或某一文化所遵守。传统就散布在意义之中,并为意义所加强。”而这种主张正是诗人的自觉,也是一个优秀诗人的标志之一。
优秀诗人不仅要有诗学理论,更要有成功的诗写实践。只有成功的诗写实践,才能支撑诗歌的大厦,才能支撑诗人成为诗人的大厦。否则,诗人就不是诗人,而是理论家了。余怒的诗写实践,证明他不是那种理论大于诗写的诗人,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互印证和相得益彰的诗人。“1988年 9月创作的长诗《毁灭》是对前四年抒情诗歌的总结。它是一个句号,标志着个人抒情时代的终结,此后开始陆续毁去历年的旧作”,这需要诗人的勇气,说明诗人敢于与旧我决裂。“1992年8月,出于对诗坛流行趣味和创作惰性的深恶痛绝以及对自己以往创作的怀疑和不满,他开始进行藐视规则的写作”,这是诗人进行新的积极的大胆的探索——破中有立,开始走属于自己的路。在当时,诗人的这种探索虽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但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因为这种探索是可贵的,是独特的。这或许就是一个优秀诗人区别其他诗人的价值所在吧。

                 2013年11月11日初稿于光棍节,14修订于普明村


7、看山忘水:评余怒诗《雅歌:乌鸦》

看山望水

余怒这首旧作近期发在诗歌流派网论坛,推荐者以“重读经典”方式推介阅读,征求评论。跟帖众说纷纭,有赞许,也有不以为然。对一首诗的评价,在当下诗歌话语场的确常常如此,似乎对诗作品难有定说。有人感慨诗歌场评论“缺席造”成了话语混乱,丧失了评价机制。本文就此诗试做赏析,与诗友们交流,也为本人正在编辑的《诗与评论》攒篇稿。
初读一下,不难看出这首诗反应了新批判现实主义(朦胧诗)以降诗歌写作的一个突出的独有特征,即以各种意象和方式去表达某一个事物:对某种现实存在的不满。在余怒这首诗中,乌鸦、废墟这些符号所隐喻的事物,有些诗歌阅读经验的中国读者都不难读出,而诗人也毫无保留地表示对之“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诗中这种情绪、立场或者说观点,很有代表性,也具有普遍性。如果按照原型批评理论方式看,所有这类诗都有一个模式,即:权威——不满——个人英雄主义对抗。从朦胧诗至今,这类题材的诗几乎占有三成以上,观点正确,立场可敬,诗思走向单一,一律的对抗和不满情绪表达。无论不同诗人作者采取哪种词汇表,哪种意象象征系统,或者说哪种符号结构,其符码如何不同,大家都知道说的是什么事,所指何在。诗人们围绕一件事写了大量诗歌,所以有论者说中国现当代以来诗歌创作又热闹又单一。应该说,这种创作局面有其沉重的现实背景,也有传统诗歌文化诗以载道诗歌观的影响。
如果抛开这首诗与整体诗歌写作中的关系,单就文本来看质量相当不错,但我不大愿意轻易使用“经典”这样的词。
诗的标题就是一个反讽,一个对峙结构。雅歌,这个词同乌鸦联系起来,放在冒号后面用乌鸦去诠释,毋宁说是哀歌。但诗人这般措辞,又多了对雅歌的终结的意味。在诗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乌鸦这个核心意象\符号,并非单一,在一些句子里指向“他”这个言说对象,一些地方又指向“我”的存在\在场特征,有些地方还以比喻的方式来使用,乌鸦的歌声来修饰夜晚,有些地方又成为背景,象征着某种处境。

       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
       它离开形式的巢
       以强大的乌黑
       平衡各种鸟

这里乌鸦的聒噪是个借代修辞用法,建筑的是巢;后面接着一个暗喻,我的寂静喻体是树。这种句子给人以经过锤炼的结实净洁感。诗友们常常赞佩一个句子,感受到其质感的强度,语意的丰厚,需知这样的诗句总是思与言熔铸的结果。我们分析时候可以解剖其构成形式,在写作者那里确是另一种情况,一瞬间的凝铸而成,类似某种天赋。
这节诗中出现了紧张关系,对立的两个事物,一个强硬地干预另一个,且普遍地施展它的威力和影响。这里“形式”是一种见解的体现,某种事物是形式存在的;诗的符号能指层面上看,乌鸦离开形式(巢)成为一种抽象存在,所以后面出现了危险的局面,乌鸦这种丑陋的鸟,竟然能以乌黑去“平衡”各种鸟,成为某种意志的指代和隐喻。下面一节中,余怒继续强化乌鸦指代隐喻的意志性特征:

       它用一声尖叫
       使一堆废墟
       再昏眩一次

显然,诗中出现了某种外在的、强大的、令人讨厌的对立物。从乌鸦做为鸟和其他鸟的关系上看,它的意志膨胀到无穷大,乃至取代了天空。——所有的鸟失去了家园,存在于乌鸦的意志中。在这种悲惨的情形下,“我”未能幸免,乌鸦大,我小,我的洁白也符合逻辑地成为瑕疵。这里出现了黑白一对矛盾关系。这不是一件小事——黑白这个基础象征蕴含着是非对错,美丑,善恶,希望和绝望等等一系列对抗。情况非常糟糕。因此我——
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
诗人这里表达了自己的成见和不满,而且恶作剧式地选择了对抗——弹弓,这个道具也许同诗一样,不足以改变局面,扭转乾坤,但却表达了个人意志在巨大压力下的不屈服。
诗的后面出现了天堂一词,且与自我相连,表达了自矜,自信。天堂一词的出现,无疑地狱的语义在在场,堕入地狱者当然要咒骂,同时也犹言诗人的诅咒成谶。末尾更见出标题雅歌的反讽意味。
朦胧诗以来,对浪漫主义政治抒情诗和浪漫生活颂歌进行了彻底清算,新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以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手法为保护强烈地介入现实,触及敏感题材,可谓一波比一波凶猛。我期待这种单一而执着的批判,同它所批判的事物,有一个终结之日。那时候天说蓝的,黑是黑白是白,诗歌艺术世界花园般平静美好。

                                                                                                                                                   2013.11.28
8、余怒深度探索的开始
——《雅歌:乌鸦》简析

张无为


余怒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诗歌深度探索中不可多得的一位。他的探索不独是“良禽择木而栖”,他是在努力地摒弃所有的鸟巢和每一个可以停歇的枝丫,甚至毋宁毁掉一切树林,为的就是破釜沉舟般能永远在天空自由飞翔。就此而言,应该说他不是第一个,但他是走得比较一远的一个。例如: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非非主义为代表的诗歌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鲜明的实验性、前卫性和先锋性。他们倡导“三还原”即感觉还原、意识还原、语言还原,“彻底摒除了文化语义的感觉”,回到直觉;“摒除意识屏幕上语义网络构成的各种界定”,努力去解构语义;认为“诗人可将词不当作词来使用”,凸显不确定性,“通过直觉与前文化经验沟通”才是单纯的,才是“真正的智慧思维”。(他们还提出创造还原的具体途径是“三逃避”和“ 三超越”,《撒哈拉沙漠上的三张纸牌》是当时的代表作(参见《1986-1988中国现代主义诗歌大观》,同济大学出版社1989年)。应当说,这些比俄国形式主义批评中倡导陌生化走得更远,乃是时代的必然,是“第三代”诗人“更上一层楼”的实验。不过余怒在本体论诗学上又跨进了一步。属于他的诗歌符号应该是,形式主义的诗歌本体把握与奇异的感觉相互促进,例如他后来的《守夜人》等等,相比之下,这首作为他转型初期的诗,还明显和传统有许多关联。
诗中的乌鸦作为诗歌意象古已有之,这在当代的诗中也屡见不鲜。不过,在这里将其纳入“雅歌”系列,可以说是首当其冲。
诗歌的开头,揭示出乌鸦的两种属性,同时指向了两种哲思。乌鸦的聒噪对我的寂静,形成了一种压倒的关系。而“以强大的乌黑/平衡各种鸟”在此直接触及到现实问题,或者说是现实的一种隐喻,令人深思。
从第二节开始,可见乌鸦的意象依然带着明显的传统型特征。“它用一声尖叫/使一堆废墟/再昏眩一次”。不过,从这里似乎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前面乌鸦的特征进行了颠覆与逆反。
在第三节作者才似乎跳出窠臼。其中,在我与乌鸦之间,“我洁白/在大的乌黑中白成了瑕疵”,这是在本诗当中带有关键性的一种感悟,也可以说是神来之笔。“乌鸦大 我小”使隐喻进而在社会与我之间展开,呈现出荒诞感。于此,我们会联想到许多“白成了瑕疵”社会普遍现实、现象的本质事实,个中指向了个体存在对抗庞大阴影的结果与无奈。
接下来,“我对傍晚的天空/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从中可见作者在无可奈何中的忧患意识。而“它被我用一只弹弓”、“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叙事视角在这里明显发生了变化甚至偏离。其实诗人在这里也揭示出人的情感转嫁的秘密,显示出元诗歌的某些特质,但我更相信作者是将这种世事艰难的社会,摆在我们面前。
尾节应该是理解这首诗的难点,也是关节:首先,“乌鸦:我留在天堂的影子”使意象进一步转换,这里与前面的句子在跳跃中相互衔接;“客观的尸首”虽然看起来有些别扭,不过却也使意象进一步叠加;而“一片殉情的羽毛被咒骂引用”与诗歌的开头形成了非常意外的关系,由此使蕴含从清晰走向模糊。读者能够从中体会出一种怆然,而诗歌意象的不定指,使之跨越出寻常的逻辑,习惯的正面与负面之间的界限开始消失,形成丰富的能指结构。从而对传统的诗歌理念颠覆完成。

                                    2013年12月12日22:56:14  


附:《重读经典》:余怒《雅歌:乌鸦》征集评论

余怒,男,1966年12月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祖籍桐城;1984年考入上海电力学院企业管理系;1985年开始诗歌创作,1987年7月在《湖南文学》发表诗歌处女作《标本》。
      1988年 9月创作的长诗《毁灭》是对前四年抒情诗歌的总结,它是一个句号,标志着个人抒情时代的终结,此后开始陆续毁去历年的旧作;10月,他与诗友创办《野海诗报》,遭遇波折。1992年8月,出于对诗坛流行趣味和创作惰性的深恶痛绝以及对自己以往创作的怀疑和不满,他开始进行藐视规则的写作;12月,自费印发小报《混沌》》,再次遭遇官方制止;1997年6月,获台湾民间第一届“双子星新诗奖”。
      著有诗集《守夜人》(台湾版)、《余怒诗选集》、《余怒短诗选》、《余怒吴橘诗合集》、《现象研究》、《饥饿之年》等。

余怒诗观:
      抵制观念对感觉的覆盖,可以说,描述性的语言均服从了观念/知识,个体的乃至人们共通的感觉被压抑到了“无语言”意识中,在概念中得不到丝毫反映,也就是;观念覆盖了感觉。……意义是什么?意义,是人们借助语言认识世界的一种虚构,是对世界的主观划分和机城模拟,也是对事物丰富性的简单抽象。它是约定俗成的,为人类全体或某一文化群体所共有,它所体现的价值观也为人类全体或某一文化所遵守。传统就散布在意义之中,并为意义所加强。


对余怒的评价:
      阅读余怒的诗,你会发现既有诗歌知识所遭遇的强有力挑战,甚至感到某些美学成规的黯然失效。……余怒似乎选择了一条决绝的道路,并在这条道路上“一意孤行”,且行且远。在20世纪90年代的现代汉诗版图中,余怒的诗可能处于一种边缘位置,但其坚执的探索精神和独特的言说方式,已然凸现出某种不可忽视的重要性。——伍明春
      如果就时代语境或者从研究界流行的后现代氛围下的当代诗歌写作的角度出发,接受新的诗歌语言维度给我们带来的挑战,那么,余怒无疑又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诗意山峰——尽管,在许多读者那里,余怒的“非可读性文本”已经成为一种阅读上的障碍,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某些不理解背后或者其对立面上的推崇——“余怒就是余怒”。——张立群
      余怒毫无疑问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最优秀的诗人之一,但……他依然冒不出中国当代诗歌的水面。……从他的诗歌中一个读者可以指望获得人生的智慧和喜悦,而不是知识。……在我看来,九十年代在诗歌中冒出来的基本上只是一堆平庸的鹦鹉学舌的水泡,并且还仗着批评家的嘴。但余怒是例外,他不是水泡,他是九十年代幸存的神经之一。——于坚
      读余怒的短诗集,可以根据它再写一本诗集。因为它对人类视角和思维的挑战之深,带来了一种撕裂人耳目的力量,不仅撕裂、而且重建,读者由于视力结构的急遽变化、能感觉到空气骤然变冷,对周围环境发生一种突然的喜悦和新鲜感,并衍生出许多思维的旁枝和绵延的寓意。——燕窝

——欢迎各位“重读”,应征作品请发至“诗歌评论”栏目,勿在此跟帖。截稿日期:2013年11月20日。


附:雅歌:乌鸦

           余怒

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
它离开形式的巢
以强大的乌黑
平衡各种鸟

它用一声尖叫
使一堆废墟
再昏眩一次

天空已经离去
只剩下乌鸦的表象和我
乌鸦大 我小 我洁白
在大的乌黑中
白成了瑕疵

我对傍晚的天空
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
它被我用一只弹弓
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

乌鸦:我留在天堂的影子
客观的尸首
一片殉情的羽毛被咒骂引用

          19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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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1:21 | 只看该作者
象理性的手术刀,但是我不喜欢这种风格的诗歌,我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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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6 21:43 | 只看该作者
品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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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1-6 23:36 | 只看该作者
写这首的时候,我刚好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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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7 00:28 | 只看该作者
在大的乌黑中
白成了瑕疵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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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7 09:00 | 只看该作者
灵动的诗句{: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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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7 09:07 | 只看该作者
拜读 学习 {:soso_e183:}{: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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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7 09:12 | 只看该作者
的确不凡,引着思绪波动不已,乌鸦——不祥与黑暗的代名词,无限的发散性将影射的核剖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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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1-7 09:39 | 只看该作者
隐喻与暗射特别强烈。来学习好文好解!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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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1-7 18:40 | 只看该作者
好诗,,学习{: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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