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诗社章程}
第一条,打工诗社以传播诗歌的延续和发展,繁荣提高新时代打工人的精神面貌。
第二条,打工诗社以关注聆听打工一族为建社宗旨,发展提高中国大众文化及打工文学。
第三条,打工诗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国宪法为根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打工诗社以民主团结、服务大众为基本原则将吸纳更多的草根儿作家。
第五条,组织诗人作家深刻学习共产及社会主义、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鼓励作家社员弘扬中华人民传统美德,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以尊老爱幼,扶弱扶残,发扬中华人民的爱心精神。
第七条,坚持以探索,发展中国民间艺术为前进的方向及目标,更好的带动新时代的打工人民写作的积极性。
第八条,加强文学组织机构管理,发现培养及发展吸纳,中国文学界人才,壮大新中国的打工文学队伍。
第九条,不定时举办各种活动,学术研讨会,及联谊会,增进各诗人作家感情,积极讨论发展方向及目标。
第十条,努力做好本社的各项活动及刊物,不定时进行表彰奖励,提拔人才,带动大家的写作热情与激情。
第十一条,努力推动本社与其他文学团体探讨交流。
第十二条,广泛团结新老社员作家诗人,增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十三条,依据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加强诗社管理,提醒社员员自律;维护社员的民主权利,自由权,及作品的原创知识产权。
第十四条,本社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十五条,凡赞成本社章程,在微博打工诗社发布原创作品并有一定写作能力者,可填写入社审请表,经本社编委审核批准,即为个社员。
第十六条,各网络诗社,诗歌论坛的成员凡赞成本社章程理论,均可提出申请成为驻社社员。
第十七条,社员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形象,及完成本社安排的文学工作任务;有各级管理任免权。有对本社工作及领导人员的建议、批评监督权,享用本社的福利设施等权利,社员除主席成员外可自由退社。
第十八条、社员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要求本社予以辩护,直到依法向检查、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社员如严重违反本社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经编委通过,停止或取消其社籍。
第二十条、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社的最高权利机构为打工诗社编委会,编委会是通过全社人员投票选举产生,
诗社组织机构职责明细;
{编委会职责}
一,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及诗社各组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诗社章程;
四,选举产生诗社理事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主席团职责}包含{秘书处}
一《义务》
1 凡属打工诗社主席团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宣传敏感政治问题。
2 主席成员应以鼓励,讲解诗社章程简介理论,并吸纳会员壮大诗社。
二《权限》
1主席团成员享有打工诗社刊物及合作刊物作品优先推荐权。
2主席团成员享有打工诗社重大事件商议权与表决权。
3主席团成员享有各级管理选举权表决权。
4主席团成员享有{顾问团}{理事会}{点评团}{推广组}人员任免商议权审批权。
{顾问团}
一《义务》
1 凡属打工诗社顾问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宣传敏感政治问题。
2 顾问团成员应以鼓励,讲解诗社章程简介理论,并吸纳会员壮大诗社。
二《权限》
1顾问团成员享有打工诗社刊物及合作刊物作品优先推荐权。
2顾问团成员享有打工诗社重大事件商议权与表决权。
3顾问团成员享有各级管理选举权表决权。
4顾问团成员享有理事会点评团推广组人员任免商议权审批权
{理事会职责}包含{接待处}
《义务》
1 凡属打工诗社理事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宣传敏感政治问题。
2 理事会成员应以鼓励,讲解诗社章程简介理论,并吸纳会员壮大诗社。
《权限》
1理事会成员享有打工诗社刊物及合作刊物作品优先推荐权。
2理事会成员享有打工诗社重大事件商议权与表决权。
3 理事会成员享有各级管理选举权表决权。
4理事会成员享有点评团推广组人员任免商议权审批权。
{点评团职责}
《义务》
1凡属打工诗社点评团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宣传敏感政治问题。
2点评团成员应以鼓励,讲解诗社章程简介理论,并吸纳会员壮大诗社。
3点评团人员有义务把关,点评,建议,指点会员的作品。
《权限》
1点评团成员享有打工诗社刊物及合作刊物作品优先推荐权。
2点评团成员享有打工诗社重大事件商议权与表决权。
3点评团成员享有各级管理选举权表决权。
4诗社有重大活动大赛时均可申请理事会审批担任评审。
{推广组职责}包含{人事处}
《义务》
1凡属打工诗社推广组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宣传敏感政治问题。
2推广组成员应以鼓励,讲解诗社章程简介理论,并吸纳会员壮大诗社。
3推广组微博推广格式#微诗接力##打工诗社#
4在转播打工诗社作品时须带上话题 #微诗接力##打工诗社#推广。
《权限》
1推广组成员享有打工诗社刊物及合作刊物作品优先推荐权。
2推广组成员享有打工诗社重大事件商议权与表决权。
3推广组成员享有各级管理选举权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打工诗社理事会由各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主席团提名,理事会批准。主席团由名誉主席、常务主席、主席组成。
第二十二条、诗社选举编委会每一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每月举行一次,诗社其他相关社务以编委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社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第二十四条,打工诗社社址,重庆直辖市。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打工诗社编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