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内外】
简约修订
现代禅诗研究会简约
(2011年6月30修订)
1,理解、认同并接受现代禅诗的基本理念。能向人解说,并启发有相同志趣的诗歌写作者在写作中融会运用。
2,持续写作和探索,将现代禅诗的写作、探索作为个人长远的追求方向和目标。
3,经研究会基本会员推荐或发起人邀请,均可成为现代禅诗研究会基本会员。加入者填表后,在内部论坛公示一周,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其他有效方式征求基本会员意见,持异议的基本会员人数不过半,视为通过。
4,研究会基本会员,是“现代禅诗”这一诗歌流派的骨干力量,凡以该研究会或流派名义编选出版的刊物、书籍,皆以基本会员作品为主。
基本会员对于现代禅诗研究会以及论坛活动拥有表决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5,被推荐或邀请者,在认可该简约条文的前提下,请填写《会员情况简表》后发回存档备案。(图表附后)。
6,研究会设立“荣誉会员”制度,以表彰为现代禅诗探索做出重大贡献者。“荣誉会员”与基本会员一样拥有各项表决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是现代禅诗研究会的人员组成部分。
“荣誉会员”资格的授予,须经一名或多名基本会员提议,半数以上基本会员赞同。同理,“荣誉会员”资格的取消,也须由一名或多名基本会员提议,并经半数以上基本会员赞同。
7,研究会基本会员应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现代禅诗探索的各项事业贡献意见和力量。凡我现代禅诗研究会基本会员,无说明理由而半年无作品,或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研究会或论坛重大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
在基本会员资格取消之前说明原因或请假者,将继续保留会员资格三个月。三个月后依然无作品或不参与活动者,取消会员资格。
8,研究会基本会员是佛禅思想和现代诗歌精神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凡在论坛活动或现实生活中,严重背离现代禅诗所倡导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旨趣,或背离佛陀思想及普世价值者,一经发现,经半数以上基本会员表决,可永久取消其基本会员资格。
9,凡自动退出现代禅诗研究会的基本会员,只须在论坛公开发帖声明即可,无须说明具体理由或原因。
现代禅诗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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