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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胜林 发表于 2014-4-23 14:54 替补获奖,祝贺!
汤胜林 发表于 2014-4-23 14:35 好。以什么名义(笔名)发表,也请说明。能有三首作品进入,不简单,真诚祝贺!
汤胜林 发表于 2014-4-23 14:55 你吗?哪一首哇?我欣赏欣赏!
心亦 发表于 2014-4-23 11:07 汤胜林版主:你好!008号、010号与015号都是我的作品,我请求保留008号作品。特此说明!谢谢!
吴谨 发表于 2014-4-23 15:21 “于截稿前选定一首自己最满意的作品,在栏目主持人开设的专用汇总帖跟帖确认参赛”,居然有人无视参赛要求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4-4-23 15:29 是用的三个不同的网名,不好查阅,也不违反原参赛规定!
吴谨 发表于 2014-4-23 15:31 说得也是,他就钻这个空子,聪敏人啊!总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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