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诗歌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热衷抒写“孤独”的人。我能肯定的是,我本能地不喜欢“言必称孤独”的人。孤独是普遍的,但是,孤独也远非那么廉价。我相信人是孤独的,而这几乎是不必强调的事实,说多了近似“怨”——哀怨,毫无意义。人不是孤独存在的,这也是个显著的事实,但有人似乎不是太愿意承认。何故?我想,这是由于某种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太过侵犯个体存在之后产生的一种强烈反弹。人怎么可能是孤独存在的呢?哪里没有团结、协作与共同体?每次喝下的一口水,都经过了多少道流程!需要强调的,也许正是这两个矛盾的事实:人是孤独的;人不是孤独存在的。
今天的写作者无不声称“忠实于内心”了。但是,我发现,“内心”,是这个“词”,而不是这个事情本身,在成为众多人的掩体。就是说,道理很清楚,事实上很诡异。人人都在说着“忠实”的那个内心,让人看不到多少真实。我想说,内心是否真的被“忠实”了,被敞开了,得看它的维度:现实与历史是否接通,自我与他者是否相联,言说是否有效。
抽空对于公共空间的体验,自我就狭窄化了。“富有人性的生活不可能在孤寂中得到,也不会通过把自身交给他人而得到;它仅仅在一个人投身到公共领域的冒险活动中才能实现。”(汉娜•阿伦特语)可惜我们不是妄图在孤寂中自保,就是干脆把自己交给他人。当然,个人空间当然也是要的。失去个性的表现,艺术就成为抽象而不可感之物,一体二面,缺一不可。
我从不指望诗人/作家一直、永远、绝对诚实,但是一个人在下笔那会儿都虚情假意、装模作样,真“不知其可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坚决认为,写的问题,只可能是人的问题。真诚,仍然是首要的。而诚实,毋宁说是“不自欺”。
无疑,我们已经身处一个精神和文化多元的时代,但同时也存在同质化的倾向和危险。在这样一个年代,人如何不失丰富,宽容和敏锐?大致说来,在关于诗歌的基本看法上,无非两种取向:一种是决绝的、批评的、独断的、不调和的,我是你就不是,或者你是我就不是(往往暗示着第一种情况)。另外一种则是包容的、多元的、共生的,可以是这样,也可以是那样。在这两种态度上,我不反对“换脚站”,但我反对采取实用主义的立场。为什么“换脚站”?我认为第一种有助于警醒,有助于克服平庸,而第二种更接近于事实,避免了狭隘,避免陷入虚妄的绝对。保持敏锐而不失宽容,或者在保持宽容时不失敏锐,这不是要搞平衡,而是因为两种高贵的品质都需要争取。
有些东西本来不是对立的,但一经某些标新立异的人一说,再经不喜欢过脑子的人一传播和加强,似乎就对立了,人人亦云于是就大面积开始了,这个现象不独在诗歌人士中间非常流行。比如,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二者如果不是互补关系,也不会是对立关系。但是就有人“希望”对立,于是炮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怎么就“不如”?这是一个论证不了的东西,当然也不能证伪,反过来说也一样。
诗人间的亲密、友谊,不能不说是动人的,它本身即是精神的证明,在这样一个时代,即使具有精神“互证”、“互助”的性质,它也还是动人。但是,也不得不说,过于热烈的一团和气,看上去还是更像一种虚礼,一种漫不经心的习惯,一种耐面子不活的敷衍,实质上仍然可能是一种要命的漠然,最终对精神造成种种腐蚀。真正的诗人之间必须保持一种批评的态度,彼此砥砺。如果成天在一起哼哼哈哈,你好我好,其实是一种消磨,别无益处。
人在作品鉴赏和判断的时候,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只看到时尚,看不到价值。不具有/不符合流行特征的作品,在他们眼里是糟糕的。事实上价值却往往与流行相反——或许理论上他们不反对这一点,但潜意识里却受此局限。“艺术不能在古与今、中与外、新与旧之间做出高下之分,而只有崇高与渺小、优美与卑陋、隽永与平庸的区别。”(王元化语)认识到这一点,很难吗?
道德上的肯定(判断)不能等同于对文本的审美判断,这是我们的阅读经验一再告诉我们的。简单说,一个好人不见得就写得好,常见的是一个好人,作品如果不能进入审美层面,他有太多的话要说,有太正确的思想要传达,结果他跟这些东西拉不开距离,文字就成为他道德思想的传声筒,作品虽然“正确”,但实际没多少价值,这是必须警惕的。但是,反过来,作家/诗人是否不该具有足够的道德修养?我看也不是。因为一个作家/诗人的道德局限,最终也必然会影响作品的思想境界、精神品质,在超出审美层面的地方,显示出作家在主体性方面的缺陷,而这样的缺陷,同样也是致命的。
初涉写作的人,立刻就形成了一个自以为很“高级”、很“完备”的标准,这是一个麻烦事,因为它堵塞了各种可能性。但同样麻烦的是,并不在意一个标准的建立或寻求,随波逐流。而一个“老江湖”,最大的问题可能在于:他已经老了。狭隘的经验和意识左右了他,永远只能看到自己鼻子尖前的那一点世界,或者更糟,把曾经的一点天才闪光,制作成了功劳簿,这就相当于“老而不死谓之贼”了。
在今天,如今说“原创”一词,难道是不需要勇气的吗?原创,你以什么作参照?当然,我毫不否定“日日新”的意义,但我们必须对于已有的传统有个基本的了解,对于什么构成了“传统”有个基本的判断。盲目也许能够催生一点创新的勇气,但未必真的能够带来象样的成果。
为什么我感到莫言、韩少功这些小说家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真正的诗人?在他们身上在他们的作品里,都有一种吸纳、消化和提纯这个世界与时代纷繁驳杂事物的能力,他们的作品应该被看成不分行的诗(有些地方本身就写得非常诗化)。相反,在众多诗人的作品里,看不到尘世的痕迹,这不是提纯,这是逃避和无能。小说家的作品,只要具有容纳这个世相的空间,赋予我们的生存以文学的意义,小说的形式完美而具创造性,它也就是诗,而且是大诗。事实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瑞典人称莫言为“诗人”。
我不相信什么“那是诗的时代、这不是诗的时代”之类的说辞,因为毫无实际意义。哪个时代明确是、铁定是“诗的”?没有。其实,任何时代都可以是诗的时代,考验诗人的不过是他有无吸附能力、容纳能力与提纯能力,赋予时代与经验以形式意义的能力。这就仿佛“生意不好,不能怪柜台”。我也不认为存在什么故有的诗意,也不存在、不曾存在过什么诗意的时代。诗意是个需要不断更新,改写,颠覆的东西。在有意义处发现无意义,在无意义处发现意义,无限往复。
诗歌的去功能化,去掉的应该是那些强行附着在它上面的那些浮面功能,简单说就是那些迹近宣传性的东西、实用的东西、急功近利的东西。说到底,诗歌的“无用”和哲学的“无用”是一样的,精神即无用。无用之用,是为大用。如果连这个也去掉,除了自欺,实在毫无意义。虚无主义有个逻辑,就是必然走到其反面,犹如信奉“沉默”,那又何必开口?诗歌正是在沉默的地方开口讲话。奥顿说,“我从来都是一个形式主义者”,但他接着还说:“游戏的乐趣是暂时的,你得说出什么才行”。中国诗人寒烟也说:“虚无是一种深度。当心,有人把自己的空虚当作虚无。”
诗是“无用”的。所有的抱怨、不平,都是出于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一个人爱的是诗,他就不会有什么抱怨。那些仅仅关心诗能够给他带来什么的人,才会对诗产生不满。反过来,诗只会令人对生活、对生命产生无限的感激之情。你所获得的语言,已是一份命运的赏赐。应该说,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这份礼物的。
能够用语言表达内心感受的才能是罕见的,但是,能够感受到强烈深刻情感的人,身上都存在着诗意。常常,具有这样特质的人也被说成是诗人,即便他不写诗。但是,不写诗的人肯定不是诗人,因为明摆的事实是,文本是诗人唯一有效的说明。即便是一个诗人,不写诗的时候是还不是诗人,也不是绝对肯定的。
有二种隐喻:一种是无意识中形成的隐喻,比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这是对经验的呈述,而后达到隐喻的效果,成为隐喻性的象征。这些璀灿的隐喻,已然成为我们语言中的明珠(因此这也应该成为一个目标)。诗歌通过隐喻把一个整一的世界交给了我们,所谓返魅,正是诗歌的神秘和魅力之所在。另一种隐喻,它不是经验的直呈,只是一些人精雕细刻的陈词滥调,是毫无新鲜经验的转弯抹角,是没话找话或有话不好好说的“因辞害意”,这是毫无新意的游戏,既不能刷新或突破经验的界限,也不能恢复我们对世界美的感知,最大的作用就是显得好象很有“文才”的样子,其实这是一种错觉。波兰诗人席姆博尔斯卡一针见血地指出过:试图将一切都隐喻化的努力,往往是初学者的歧途与徒劳。
对于诗歌的票友心态,我的想法是矛盾的:因为坚持做一个票友,可葆心态的纯粹,这是好的;但“票友精神”的游戏性质、友谊性质、业余性质,最终往往也导致走向纯粹的反面,走向真实与严肃的反面,仅仅成为了一种好玩。这里有个诡异的循环。真正的写作,应该同时具有追求纯粹的爱好,也必需面对真实存在的勇气与艰苦探索。
“零度写作”在诗人们中间大有流行之势。“零度写作就是从作品中强制性地消除文学符号”,也就是采用一种白描的写作手法,接近一种文学语言的零度;在这一状态中,我们觉察不到作者和读者的存在,严格的中性和简朴的风格充满了对文学实践中固有的缺点的宽恕。”这是提倡后现代主义的大师杰姆逊的看法,可知,杰姆逊对零度写作也是颇不以为然的。
对于“意义”的厌弃,也是诗人特别是“先锋诗人们”公开的标榜了。“人类不知疲倦地努力去创造意义,舍此就不成其为人类了。因此在结构主义者看来,这种意义的创造比意义本身更为重要。”我在此引用罗兰•巴尔特的话,是想提醒一下,我们记住了作为后结构主义者的罗兰•巴尔特,是否选择性地忘记了作为结构主义者的罗兰•巴尔特?
“对抗诗学”在中国仍会有很大市场,不仅有,似乎还会有加剧和扩张之势,这是现实决定的。诗毕竟也是地上的事情。但三十年前我们就知道了,诗不是仅为哪一个“对抗”而存在的。表达一下社会的、政治的,乃至精神文化层面的反抗与不满,1960年代末汉语现代诗就是这样接上1940年代现代诗歌发展轨迹的。诗似乎永远在开始,但不会廉价到只需要从头开始。
我相信笔力和心力成正比。换句话说,笔力体现心力,心力是笔力的前提。由此,我在看诗和看人时,主要依据这个原则,看其体现出的心力和笔力如何。一个诗人,真正的成熟是从他懂得积累心力开始的(除非他本意就不在诗歌本身)。而在中国,真正称得上沉潜、以诗安身立命的人,十分稀少与难得,已故的昌耀,就是这样。
影响一个诗人最主要的先天因素是气质;决定一首诗,乃至一个诗人终身成就的后天因素是境界。
文化存在的标志,就是貌似有文化的人越来越读不懂诗并且已经不读诗了。
诗人真不是什么身份。在意这个身份的,无一例外,无不多少具有一些自欺欺人的性质。诗人只是那个在写诗的人,此外,他什么都不是。换句话,诗人,在诗人的身份外,最好多具备一些身份,比如父亲、教师、公务员或者木匠。那些时时刻刻,借以种种虚饰(包括头衔、着装、发型,不一而足)彰显其诗人身份/诗人存在的人,以我的经验看,无非一些乏味、庸俗的投机家。这样的人,适合出入各种打着诗歌旗帜的场合,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我对诗歌翻译的一点理解
在这“人生的中途”,我常常感到无话可说,有时是有话也不想说。有多少是没被说过的?面对没被说过的,是否应该沉默?如果不,又该如何说?翻译,有时就是用自己的语言说别人说过的话;或者,用别人的语言,说点自己的话。但这依然不乏困难。
伯林在《浪漫主义的根源》一书里引用18世纪初一位名为迪博的神父的话说:“凡能被一种语言优雅地表达的感受和思考亦能被其他任何一种语言优雅地表达。”这话现在估计很是被人怀疑——太肯定了,事实并非如此。我知道有人甚至已经根本不再相信语言的可通约性,有人乃至怀疑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可通约性。不过,令人感觉温暖的思想仍然存在,比如伽达默尔的“视界融合”,还有我们经常吁求的“同情之理解”或理解之同情。我本人更愿意相信这些温暖的思想,尽管语言与语言之间、人与人之间的通约并不容易,也并不简单。
我理解,翻译问题该算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解构问题。从翻译的外部来讲,翻译发生在不同文化、民族之间的交界处,翻译本质上只能是一种重构,被翻译而成的已经是另外一个文本,而不可能是原来的文本。这不是典型的解构么?
德里达在《书写和差异》里将颠覆的矛头直指传统的书写模式,直指其中的单线逻辑、绝对知识或绝对真理,也就是所谓“逻各斯中心”。在德里达看来,书写不仅产生差异,同时也为差异所产生。也就是说:在书写过程中,书写自身会产生分裂,逻辑不断生出自己的对立面,产生出非逻辑,理性产生出非理性,从而导致自身差异的产生,所以,总是存在着他者,——某种未知的东西。由于有这个“他者”的存在,书写才需要说、需要写。正是因为存在着差异、差异的出现,才要把那些“与他人不同的东西”写出来,这些东西对于他人来说也是他者,——是他人所未知的东西,对于书写者来说,则是他自己过去的他者,——他过去不知道的东西。简言之,书写就是说出不知道的东西,否则就只能是老调重弹。这里,德里达所要颠覆的,还是传统上那种封闭性,那种百科全书似的自信。
那么,从差异的角度来说(或许还是“需要”的角度),我们不难理解,正是在那些“不可翻译”的地方,存在着翻译的必要性。具体的翻译实践中也正是这样,正是那些似乎不可翻译的东西吸引着翻译者,一句话,“正是那种抗拒翻译的东西在召唤翻译”。
极端地看,问题仿佛就只是这样。而那些似乎轻易就能够翻译的东西,正因为有其“可译性”存在着,问题往往就显得不那么突出,人们也就没有什么谈论它的兴趣。所以,人们更乐于说“诗是翻译中失去的东西”,这也就是说,更喜欢谈论诗的“不可译性”,弗罗斯特的名言不需署名也无人不知(我也看到有人考证,弗罗斯特并未说过这番话,那就是以讹传讹了)。而对于另外的一面,“诗歌是翻译中剩下的东西”,人们就不愿意多想了。在我看来,诗歌翻译就是在这二者之间走着钢丝,困难,但因此更有意义;特别是诗歌翻译,简直就是“知其不可而为之”。
其实,大谈“不可译性”,除了增强一些必要的警惕性以外,并无多少意义,因为否定总比建设容易。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有一次,我针对种种所谓回归、复古、保守的声音,——在这种声音里,诗的翻译和翻译诗,特别是所谓翻译体诗,都成了他们首要的靶子,“当然”,我说:“没有什么不可以成为靶子的,只要你打得准。但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大肆侮辱所谓翻译体的。我可以说,没有翻译、没有与翻译同步的新文学运动,我们很多话至今都不会说、不能说,因为连基本的语汇和语法都不会有。
翻译体在翻译中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孰知其不是功过参半?而所谓翻译体在原创中的流行,干翻译何事?我以为,该检讨的是本土诗人们自身。翻译文本不能取代本土诗人的创造这是肯定的,但谁要以为今天本土诗人必须关起门来,那就请他关起门来吧;问题是,门如果是永远关闭的,那其实已成为墙的一部分。而翻译,正是、也只是一扇窗户,就是牢房,也是该有一扇窗户的吧。”
我相信,翻译,作为一种知难而上的实践,永无止境。对于给我养分的翻译家和翻译作品,我永远保持足够的敬意。坦白地说,在翻译的实践过程中,真正受益的还是我本人,它让我如此近距离地接近和感悟诗的奥秘,感悟异质文化的魅力。
(刊《延河》2013年10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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