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长信的乔伊斯
笑牵云手
爱尔兰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一生所写的书信,据《乔伊斯书信集》一书的“译本序”说:“从字数上讲,保存下来的乔伊斯的书信几乎赶得上他的小说的总量。”
乔伊斯不但喜欢写信,而且喜欢写长信。他的书信,短则3、5百字,长则过千字,信里往往事无巨细,娓娓道来,给人的感觉,颇似在阅读一篇篇小散文。至少,在阅读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10月出版的蒲隆翻译的《乔伊斯书信集》一书时,我不仅没有因为乔伊斯的信写得长而感到枯燥,相反,却感到蛮有意思,不乏文采。感觉阅读他的书信,更容易接近这位大作家的心灵世界,对于更好地理解他的作品有所裨宜。读毕《乔伊斯书信集》,好像仍然“不解渴”,嫌它收的信件太少!中国喜爱乔伊斯的读者,什么时候能够读到乔伊斯书信的全译本呢?
读乔伊斯的书信,看到他的通信地址经常变动。这是因为乔伊斯“搬家”的次数比较多,他“搬家”的原因,常常是和他的经济收入出现困顿有关系:他有一段时期是租房居住,因为房子的租金关系,比如不能及时交纳房租,他就需要靠“搬家”来解决。这一点,好像和中国人的社会习俗大不一样,中国人穷了,一般不“搬家”,富了才喜欢买房置地大搬家。再穷也要有间茅屋,这是中国人的房屋理念,“乔伊斯那边”的理念,是租房也正常也划算,生活在大陆国家与生活在海洋国家,在这一点上也是差异明显。
乔伊斯写作非常勤奋,但是作品出版却并不特别顺利。在《乔伊斯书信集》中我们看到,他需要不停地与私人出版机构通过书信往来进行出版事宜的沟通、协商,有时,甚至因为他的作品中的某一个字词的使用,出版商也要提出“修改”要求,比如在一篇作品里有一个“该死的”词,出版商就几次三番要求乔伊斯更改或者删除,甚至因此而不能给以正常出版。这在我们当代中国人看来,也是很稀奇的:我们现在的出版制度,是一种官出版或者说是国家控制式出版制度,和乔伊斯面对的社会出版主要以私人投资为主的出版制度大异,国家控制与私资控制,孰优孰劣不好说。有一点却可以肯定,就是国家控制下的出版社的编辑,很难与普通作者平等相待,“倨傲”是编辑们的常态,能够尊重作者,与作者进行著作出版方面的书信交流、协商,不是没有,但是确实稀罕!乔伊斯在遇到出版商针对作品修改提出的要求时,他的原则是在不妨害作品风格、内容时,给予配合,相反则坚持自己的创作权利,宁肯被出版商中止出版合同也不让步。这是乔伊斯令人尊敬的人格之一,应该也是他能够拿出令读者为之心动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当今时代的中国作家,是否愿意与乔伊斯对比一下?
乔伊斯现在的名气当然大,他的作品至少在意识流这一创作方法方面仍然无人超越。但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的作品并不能被世人真正、完全理解和欣赏、接受,作品的出版并非总是给他带来应有的经济报偿。因此,他的家庭经济常常“入不敷出”。不过,乔伊斯的才华也有人欣赏,有一位时称肖.韦弗夫人的女子就是具有这样眼光的人,她给予了乔伊斯非常及时、大量的资金赞助。这种有钱人主动出资帮助“文化人”进行文化活动的社会习俗,非常值得赞美,值得我们中国人效仿。中国目前据说已经有了一个“富人阶层”,但是却没有看到有人愿意出资帮助需要帮助的作家、学者,尤其是那些暂时没有名气却拥有创作能力的人。资助这样的创作人,需要怀有平常心,不求回报,成矣愿意,败矣愿意。这样的资助人,对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达、进步特别有宜。可惜,我们社会上的富人们,可以投资于地,可以投资于物,甚至可以豪赌,就是没人愿意投资于人才!投资目的比较势利,只愿意立马见利,没有长远的人才眼光,这确乎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所谓“富人群体”的一大短板。肖.韦弗夫人是幸运的,她资助了乔伊斯,乔伊斯是幸运的,她遇到了肖.韦弗夫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肖.韦弗夫人更值得人们给以敬重!
乔伊斯生活的时代,已经过去。不过,乔伊斯时代的许多美好的东西,我们今天的中国时代,还没有萌芽和生长,还没有出现和经历。我们仍然需要回看乔伊斯,需要回望肖.韦弗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