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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可以励志,但绝不是诗坛旗帜——给余秀华热降降温
来源:weibo.sheng-huo.org 作者:看天流云nbsp; 更新日期:2015-02-02 标签:
写在前面:余秀华的诗在整个诗坛点燃了一把火,关于她的才情和裂变的人格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褒贬不一。有河北作家“那厮小4”写了一篇很客观的文字,超喜,于是特意转来。
余秀华一夜间火了。我对这陌生名字赶紧打开百度搜索。本来,记者出身的我是杂家,早就知道诗坛乱象丛生,鱼龙混杂,不想趟这趟浑水,为安心创作。所以,静静关注,很少发表什么言论。但对于正在热火朝天炒作的余秀华现象,还是忍不住要发表一下自己看法。
《诗刊》推出的她的成名代表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狗日的王法》。初读,确实震惊、震撼。我从爱情角度去考虑,是怎样炽烈的感情才能叫一个人甘冒枪林弹雨,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一个人?!大脑短路,空白。《狗日的王法》,我原来以为王法是指城管治安什么的制定的不合理条约、规章制度什么的。一个人,能以村妇泼妇骂街方式,骂这些不合理的现象规则,写成诗,发布博客,甚至被诗刊选用,勇气,确实可嘉,可赞。
但我错了,王法是一个人。是一位曾经热心辅导过残疾人余秀华的老诗人。余曾狂热的追求者。诗成作于余的追求不成,恼羞成怒。于是拿出骂人看家本事,写出《狗日的王法》一“诗”,发布博客。有鲁迅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淋漓风采。但可惜,发泄错了对象。鲁迅是站在劳苦大众立场,骂的资本家御用文人梁实秋。而余仅仅因为一次奖没有评上,骂的是她的恩师。二者人格、人品高下立见。
我不认识王法,更不参与诗坛的任何流派、纷争。但看了王法先生和与余秀华有接触的一些人对她客观事实的叙述后,良知不能再为对弱者的同情遮蔽,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肯定余秀华的天分,和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创作精神。
二、批判余秀华的恶习。好花还要绿叶扶。一路摇摇晃晃走来,余秀华,没有这些老师的引荐,扶持,是不会有今天的。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至于,中间恩恩怨怨,舌头尚有碰牙齿的时候,应该学会包容,理解。
三、抽丝剥茧,残疾余秀华其实很精明。一是标题党,剽窃别人标题,走骇世惊俗“情色路线”——《千里送阴毛》、《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题目和诗意典型剽窃山东著名诗人普珉的题目和诗意)、《中年的肉体》、《我要和王法生个儿子》。简直一诗坛AV女优。但因为身体残疾和贫穷,被人当做精神YY,并没引起警惕,也为日后点爆埋下隐患。二是千方百计巴结男版主、男编辑、男主编 什么的,以求露脸,上位。因为贫穷、丑陋、残疾,常常不得志,落个堂吉诃德下场。于是,拿出村妇看家骂街本事。三是发挥“我是残疾我怕谁?!”“我是村妇我骂谁!”的乡野泼妇骂街本事,对一点点不合她心意的诗歌、诗坛事情 破口大骂,张口就来。用骂来自我炒作,自我制造话题,噱头,这一点令人不齿。 四是刚一出名,就 攻击曾经自己的恩师。并反咬一口造谣说恩师借她上位,出名。请问:王法作为一个60多岁生活有保障的老头子,他出名上位有甚用?!明显的一个千方百计博出位,出名后就踹恩人的小人嘴脸。
四、余秀华的诗歌剑走偏锋,一部分可赞,生活重压下的心灵火花迸射。一部分阴暗,俗不可耐,不能登大雅之堂。对此要持审慎态度,尤其是初涉文坛的青少年,以防带坏文风。像小沈阳的“娘炮”,俗不可耐。和习近平主席的反低俗倡导,背道而驰。
五、擦亮眼睛,警惕操作余秀华,消费余秀华的幕后推手:《诗刊》、《人民日报》(某些人)、旅美华人。这一点我不多说,见博客转载链接。杂志社、出版社、媒体借余秀华博眼球,获利。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ea2fcf0102vjtb.html
承德本地诗坛几年前曾经刮起一股风,捐助并热炒某落魄鳏夫老诗人。结果,老诗人年老病死,幕后人沽名钓誉。
六、有人评论余秀华是站在一堆涂脂抹粉闺秀淑女群中的荡妇,并把她的诗作称“荡妇体“。很形象,中肯,我赞成。荡妇,男人喜欢,都想上。但是,娶回家的都是闺秀淑女。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个只知道岔开两条腿卖肉的妓女母亲。曾经的影坛玉女张柏芝整天带着2个儿子游荡,无所事事,就是因为“艳照门”。如此,余秀华现象的去留,一目了然。
国人向来喜欢跟风,一窝而上,就连送死都一起上(南京30万人日本大屠杀没有一个敢反抗的),不吭一声,几千年的儒家奴化教育之恶果。
文学圈里,诗坛历来嘈嘈杂杂,纷争不止。”梨花体““羊羔体” “啸天体”,这回又横空出世一个”荡妇体“。令人啼笑皆非,匪夷所思。其实,冷静下来想想,每一种”体“的横陈,都离不开媒体的跟风热炒,背后都有相应的利益集团。
对余秀华的埋单,大多源于对弱者的同情心态。但正如”一白不能遮百丑一样”,”一残(穷)挡路也不能万夫莫开“。经过文革洗礼的我们心态早已平和,并不推崇什么“高大上”,但也不允许自己的审美情趣和心灵走向低级庸俗。我对现实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定义是:生活可以清贫,但灵魂一定高贵,要有尊严地活着。真正的诗歌是真善美的弘扬,不是生殖器外露,更不是屎尿屁横流。余秀华可悲之处,恰恰在于缺乏一颗高贵、高尚的灵魂。从她身边人爆料可以看出:其人自私、偏狭、善于玩弄两面派手段。这些阴暗、狡黠恰恰被她的残疾身体所遮掩。警惕。
眼瞎不能心瞎,身残不能心残。断臂维纳斯美在内涵。人品即诗品。先会做人,再来做事。最近,“大师”范增的画作半数遭流拍,价钱大跌,就是因为他背靠官僚,前靠奸商的流水化作业,欺骗无知大众,没有艺德。中国人讲究以德立身,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余秀华既然德行不怎么佳,那么,扬名天下也毕竟早晚是短命鬼了。
那个靠炒作出名的旅美华人女作家甚至不知天高地厚地把余的诗作和美国著名女诗人迪金森相提并论,多么荒唐可笑。“仿佛金色流沙,在秋的海洋里,游来荡去。哦,那是往事的回忆......”多美啊! 她以为全国人民是白痴啊。我从中学时代就看《世界名诗300首》,普希金、迪金森、拜伦,那些隽永美好的诗篇,激励着一个少女渡过多少艰难岁月。请问:睡觉和阴毛能带给人正能量吗?只能让青少年早恋、滥性、一夜情、离家出走——堕落,淫荡,偏激~~~~
余秀华,一个脑瘫残疾诗人,在一帮充分掌握话语权的bi杆子们的集体起哄声中,叫春了!而且还引得窗外众扒眼的看客集体狂欢,以为诗坛春天提前来临了。其实,高潮的是他们自己,无需向大众推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诗坛永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你方唱罢我登场,锣鼓歘同奏,钟磬拔齐鸣,谁也不知道下一个登场的是谁。
当然,余秀华能引起全国人民关注也是一个好现象。她像一条鲶鱼,投放在长途运输鱼的闷罐车厢里,不停地翻滚,游动。防止其他鱼类在昏昏欲睡中死去。搅动那些沉闷的,昏昏欲睡的,自以为是的,无病呻吟的,新红颜的,院墙派的,官员体的,巫婆胡言乱语型的,神汉装神弄鬼跳大神的,走情色路线的,花钱买奖的,耍怪弄痴起哄造噱头的,等等,诗坛各路张牙舞爪“大仙们”,目瞪口呆,错愕不及。警醒并告诉这些人:草根的草根也可以点燃冬天里的一把火!收起你们那一套虚伪、矫情的鬼把戏吧!
余秀华现象像夜空绽放的烟花,令那些诗坛“大鬼”“小鬼”“大尾巴狼”无处遁形。脑瘫的她,以赤身裸体的,鲜血淋漓的,泥沙俱下,撕心裂肺的写作手法,一夜间,让那些自以为是的,黑纱遮面,“神圣不可侵犯”的诗人、专家、学者集体脑瘫。
从这一点上看,可以为余秀华的诗歌点一个赞。
但纵观全局,一把火可以烧,但绝不会成为不息的火焰山,因为缺乏不熄的材质,内涵。一句话:余秀华可以励志,但绝不是诗坛旗帜!也不可以树为诗坛旗帜!
让诗歌回归诗歌!
那厮小四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97862b0102vg9v.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