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晁一民 于 2015-2-22 10:00 编辑
中华诗书画派众筹发展细则
一、宗旨:
为了促进中华诗书画派的长久发展,特制订本众筹发展细则。
二、众筹方式:
以销售书画作品为筹码,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按照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分配众筹资金。具体为:书画作品销售收入的20%作为中华诗书画派发展基金,用于出版会刊和资助成员诗集出版;40%作为出资方在正规省级以上报刊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发表作品的荐稿费、编审费、通联费;40%作为书画创作人员的笔墨纸张、交流接待和劳务报酬或推荐发表作品版面费以及中华诗书画派日常开支。
三、细则:
具有一定创作实力的书画家每次提供书画作品6——10幅,以商品方式在中华诗书画派网站和论坛发布,标明书画作品的市场价格和众筹价格,众筹价格不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尽量给出资方留出巨大的收益空间,保值增值;出资方暂定为具备一定诗歌创作水平的诗人或诗歌作者(社会上其他出资人员视为捐助),以出资购买1幅书画作品给推荐在正规省级以上报刊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发表一首诗歌(限30行内)并赠送1本样刊,推荐发表的作品在加入各级作家协会时有效。
四、其他:
相关事宜可随时咨询。电话:0537-444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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