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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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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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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3-12 16:0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我总会忘了,我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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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5-3-12 16:51 | 只看该作者
王法 发表于 2015-3-12 12:45
本通告以前,即2015-3-11日以前既往不究。11日以后,如果有人非要以身试法【再(首先)挑起事端,开口 ...

王老,早说啊!以前既往不究………那俺浪费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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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5-3-12 16:53 | 只看该作者

初见姐你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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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59 | 只看该作者
风留香 发表于 2015-3-12 11:51
王老,早说啊!以前既往不究………那俺浪费了机会,

小孩好好写诗
别学那些扯淡的
浪费大好平台
浪费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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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5-3-12 18:41 | 只看该作者
把论坛打造成为一个更加健康、文明的诗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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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6 | 只看该作者
陈中明 发表于 2015-3-12 13:41
把论坛打造成为一个更加健康、文明的诗歌平台。

谢谢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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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5-3-12 18: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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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5-3-12 18: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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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9:04 | 只看该作者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3-12 13:53
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就是了。

好。但是要举报。论坛是我们的家,容不得他人随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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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5-3-12 19: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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