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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鬼走召:诗到叙述为止——从鲁鱼的〈杀死李卫红〉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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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1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贝贝女 于 2015-4-15 09:01 编辑

    (载《诗日历》344期和《诗歌周刊》127期)

   杀死李卫红
   (鲁  鱼)

    李卫红是我们村的
    我把他杀了
    这应该是多年以前的事了
    李卫红比我大四五岁
    长得人高马大
    我是怎么把他杀死的
    到今天我也不知道
    李卫红与我
    前世无怨
    今世无仇
    为什么杀他
    这也说不清楚
    反正李卫红的死
    与我有关
    应该是有一天
    李卫红正在那里熟睡
    我趁机把他杀死
    用大麻袋装了
    丢进村外的机井里
    我想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
    证据之一
    是村里到现在
    还没有听谁说过
    李卫红不见了
    但这是我的一块心病
    是我把李卫红杀了
    还把他扔进一口
    废弃的机井里
    这么多年过去了
    李卫红肯定
    早变成一堆白骨
    但就是这一堆枯骨
    他一天也没有放过我
    他害我这么多年
    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没做过一个好梦
    别看我白天
    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混迹在人群里
    一到天黑我就开始担心
    担心有谁忽然发现
    李卫红不见了
    担心终于有人
    挖出了那一堆白骨
    这成了这么多年
    我最担心的事情
    我害怕有人知道
    是我杀死了李卫红
    我每天东躲西藏
    我每晚睡不着觉
    我从春天担心到秋天
    又从夏天担心到冬天
    我已经担心很多年了
    我还要这样担心下去

    历来,中国诗推崇“诗言志”,退而求其次,也是“诗缘情”。南朝诗重形式本位,在后代,受到了很多批判。尽管,唐诗的辉煌就是建立在南朝诗形式探索的基础上。新诗兴起,诗所承载的,仍然主要是意义和情感。上世纪80年代,非非主义提出“超语义”,韩东提出“诗到语言为止”,中国诗,第一次理直气壮地宣布了“怎么写”——而不是“写什么”占据主导地位。不过,这一期,“怎么写”的层面,强化的主要是语言,即诗作的“语感”。这种语言本体论的倾向,发展到极致,就是以杨黎为代表的“废话诗”。“废话诗”认为,诗,就是要言之无物。但既然是诗,废话,当然只是材料;其实质,是诗人生命境界与语言境界所生发的语言运动。这种语言运动的韵味,就是废话诗的“诗性”。
    通过80年代至今先锋诗的引领,新汉诗的语感质素有了很大提升。遗憾的是,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很多诗写者,既不知“他们”,也反感“废话”,更不论将二者的理论与实践合理吸纳在自己的创作中(不自觉吸收的应该还是不少)。90年代以降,诗歌的日常叙事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发展至今,日常叙事,也渐渐扩展到小说化的虚构叙事。例如,皮旦的《大皮庄系列》和众多诗人们有意无意的小说化诗作倾向。(相关论述见笔者的《论皮旦的“低叙事诗学”》,《诗歌周刊》126期)
    近年来,诗人刀歹、艾草、赵原、走召(笔者)先后发起小说化诗写运动,各有理论和侧重,但大的方向,无非是引进小说的叙事元素对先锋诗叙事作进一步深化探索。这种探索在2014年由笔者和孙成龙、魏博创办的《中国微小说诗》创刊号中获得了第一次集中展示。可以说,以刊物发布为标志,先锋诗的叙事探索更加自觉、主动。除了大量“情节叙事”(情节性)、“语言叙事”(对语言韵味本身的侧重)的小说化诗,“本位叙事”(对叙事技艺本身的侧重)也逐渐加重了在叙事探索中的比重。这种实验,除垃圾派的皮旦先生较多运用外,窃以为,诗人鲁鱼,也明显具有自觉性和代表性(当然,相信还有视野未及的其它先锋诗人)。例如,微小说诗创刊号中,鲁鱼的《王2》系列,就是拆解故事的完整性,让语言和叙述本身舒展技艺与诗性。而上引诗人的近作《杀死李卫红》,则具有更加鲜明的标志意义。下面予以简析。
    如前所述,先锋诗,是先到“语言”的;诗到“叙述”,是到语言之后。诗人鲁鱼与杨黎为代表的废话诗人过从甚密,他的诗作,落笔轻淡,节奏从容,是一种生命状态与语言状态“道”、“艺”合一的语言运动。这种舒适自然的语言运动,闪现人、事本然存在的光泽;或说,以物现道,通过此在的呈现,抵达恒永的意味。例如《湖北的雨》:“河南的雨下到湖北/变成了,湖北的雨/一场雨已经下了三天/这真令人讨厌/同样令人讨厌的/是1985年,一场雨从/夏天一直下到了秋天”。在轻灵自然的语言运动中,折射出人物的心境(对河南往事的回忆),呈现出事物的状态(作为自然物的雨本身)。而这首《杀死李卫红》,毫无疑问,不但具备诗人一贯的“诗到语言”的质素,更是对80、90年代以来更偏重日常叙事的叙事形态作出了明显的突破。如果说,于坚《尚义街6号》和雷平阳的《杀狗的过程》有人物、情节,但细节还是给与了读者较强的真实感,那么本诗则在二者基础上走得更深更远:

    1、更明显的虚构。因为,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我们当然不能相信,“我”就是诗人,就是他杀死了“李卫红”;
    2、更鲜明的情节。诗题貌似“惊悚”——杀人抛尸类;
    3、对情节的解构。重心不在原因、过程、结果,主要以人物的意识流动构成全篇;
    4、对虚构的虚拟。这点,也是本文要阐述的重点。就是,本诗实际是“虚构的虚构”。譬如,一篇描写杀人的小说,其人物、时间、地点为虚构,但一般作者会通过文学手段营造很强的真实感,让读者感觉实有其事或可能发生这样的事。而本篇,人物看似“忧心忡忡”,但是从“反正李卫红的死/与我有关/应该是有一天……”的似是而非的讲述中,我们却读不出惊悚,无法获取让我们震撼的细节真实。或者说,作者是对小说虚构在进行“虚拟”;其目的,不在对我们说什么,而是怎样对我们说。

    那么,诗到了哪里?从简析中看到,不仅到了语言,更到了叙述——而不是情节、“深意”或情感。因为,说到情节,是不完整的;说到“深意”,近乎穿凿;说到情感,难以坐实很实质的喜怒哀乐……简言之,以一个“伪情节”的契机——诗人,为语言而叙述,为叙述而叙述:如是而已。

    “诗到语言为止”,走向了“废话”,达到“语言本体论”的极致,至今仍然受到不少非议。如今提出“诗到叙述为止”,我想,不论怎样,异议总会有一些的。从个人来讲,我非常欣赏皮旦先生和鲁鱼先生(以及相关诗人)这种“饶舌的美学”;不过,我这样定位,并不是一味强调“到叙述为止”而反对诗到其它。相反,本人认为,诗,无论抵达语言、意义、情感或其他技艺(如法清先生所说的“技法本身即诗”),都是艺术审美的一种类型。只不过,诗到语言,对先锋诗而言,达成了较高的共识,渐渐成为或将成为新汉诗的基本质素;而到“叙述”,则是诗到语言基础层面后的多种审美类型中的一种。只不过,对于大量还在传统观念和手法里打转的诗人,这种技艺和审美方式具有颠覆性、新奇性和引领性。而其并不普及的美学技艺,我相信,不但本身构成一种审美类型,同时,也将会对更多其他类型的诗写提供手法与思路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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