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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鹏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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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写新诗,老不作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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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08:35 | 只看该作者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5-18 04:06
少写新诗, 老作旧体。

当然, 老也可以写新诗, 少也可以作旧体。

欢迎讨论!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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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0:06 | 只看该作者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5-18 04:06
少写新诗, 老作旧体。

当然, 老也可以写新诗, 少也可以作旧体。

1、“写诗, 毕竟主要是自我娱乐。 怎样都可以。”有这句话垫底,其他的话貌似也就不必再说了。呵呵。

2、但如果我们还肯兼顾读者的感受,有些问题就不能不讨论。

3、“有的地方是仄韵, 效果很好。”——这句话不知是针对什么说的。无论古诗,还是新诗,“有的地方是仄韵”,不是很常见的吗?就以《关雎》为例。我举第三章,是因为古今音变太大,这才特意分析一下。这一章,第一、二、四句全用仄韵,第三句用平韵。而第一章,第一、二、四句用平韵,第三句用仄韵。均在“有的地方用仄韵”(而且“平仄交替”)之列。

4、“但也有平仄交替的, 效果感觉也不错。”——“平仄交替”,在诗写中是常态。律诗不用说了,古体(古风)有几首是全平全仄的?李贺《高轩过》是特例,几乎全平,还出来一句仄韵呢。至于新诗,因为“无格律拘束”(朱光潜语),按您的话说,就是“怎样都可以”,因此,平仄交不交替,又有什么关系呢?“感觉”错不错,更是难说。记得我曾给一位好友提意见,说他的诗有一段读起来很咬嘴,而他自己却说“感觉”不咬嘴!诗是他写的,我能说什么?“感觉”这东西,主观性太强了,尤其是涉及到作者本人“大作”的时候。

5、我们的观点不一致。这很正常,而且也是应该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嘛。对孔夫子的这句话,我是很赞同的。

感谢您真诚的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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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5-18 10: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叶如钢 于 2015-5-18 10:16 编辑
大鹏瞰海 发表于 2015-5-18 10:06
1、“写诗, 毕竟主要是自我娱乐。 怎样都可以。”有这句话垫底,其他的话貌似也就不必再说了。呵呵。

...


我在我的帖子后面答复了。

交流很好, 但诗友应当有的放矢。起码要搞清楚别人的意思吧。我说得很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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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0:18 | 只看该作者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5-18 10:12
我在我的帖子后面答复了。

交流很好, 但诗友应当有的放矢。起码要搞清楚别人的意思吧。我说得很明 ...

“起码要搞清楚别人的意思吧。我说得很明白的。”
——这也正是我要说的。诗友,让我们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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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5-18 10:19 | 只看该作者
大鹏瞰海 发表于 2015-5-18 10:18
“起码要搞清楚别人的意思吧。我说得很明白的。”
——这也正是我要说的。诗友,让我们以此共勉!

你的意思, 我并没有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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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0:33 | 只看该作者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5-18 10:19
你的意思, 我并没有误解。

如果真没误解,你文章的后半部分其实是不必写的。一首诗中,有的句子是仄韵,有些句子平仄交替,这不是很正常的吗?我对此并没有持否定态度。那么你文章的后半部分,岂不真像你自己所说的,成了“无的放矢”啦?问候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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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5-18 10:44 | 只看该作者
大鹏瞰海 发表于 2015-5-18 10:33
如果真没误解,你文章的后半部分其实是不必写的。一首诗中,有的句子是仄韵,有些句子平仄交替,这不是很 ...

“得”、“服”、“侧”三字,从现代语音学的角度看,不但不押韵,平仄也不同。而据音韵学家的考证,此三字在古韵中,同属“职部”,同为入声。按照平仄分类,入声归于仄声。也就是说,这三个字,不仅押了韵,还押了调。汉字不光有“韵”,还有“调”。故此,当看到有的新韵倡导者,声言新诗必须押韵,而平仄可以放开时,内心不敢苟同。句内平仄放开,韵脚平仄难道也放开吗?力主新韵,却又研究粗疏,这怎么可以呢?


-诗友, 我是针对你这段话的。 你自己是否写了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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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1:11 | 只看该作者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5-18 10:44
“得”、“服”、“侧”三字,从现代语音学的角度看,不但不押韵,平仄也不同。而据音韵学家的考证,此 ...

韵脚平仄的转换,也是有规律的。这点我们可以专门讨论。
在这里,我批评个别新韵倡导者,是连类而及,且潜有所指,故阐之未详。其实,他们粗疏的,又何止这一点。但我不打算跟他们纠缠,因此只是点了一下而已。
诗友读得细,可见确实是认真的。为此,就要向你致敬!
我对音韵的看法,在这里没有展开。如果诗友有兴趣,可以另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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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1:23 | 只看该作者
下班了,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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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5-18 11:53 | 只看该作者
大鹏瞰海 发表于 2015-5-18 11:11
韵脚平仄的转换,也是有规律的。这点我们可以专门讨论。
在这里,我批评个别新韵倡导者,是连类而及,且 ...

回复见另线。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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