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牛道长 于 2015-11-21 20:18 编辑
历代以来,对禅有没有误解?我看是有的。
不仅当代,可能古人关于禅的理解,也不能全然接受。
或者禅诗的创作,首先就是对禅的理解的推进和深入。
如果不清楚,与禅或禅诗有关的基本问题,我们在禅诗的创作和鉴赏上,就不可能精进或发展。
如是,则复制、模仿将成为禅诗创作的主流。
什么是禅?最简洁地解释就是:禅是一种工具,一种发现客观规律的思想程序。
即以脱“我”的方式,以单纯之心、简单之法,直接地去揭示,隐藏在事物内部的客观规律的方法。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即以主观的思维去发现存在于客观事物之内的客观规律。
所谓单纯之心、简单之法、直接揭示,就是古人所谓的顿悟。
顿悟之法又分主动揭示与被动接收两个层次,两者都需要悟进入忘我、无我的境界。
禅诗的目的则是通过诗的形式去表达禅的发现。
禅诗的重点不是诗而是禅,禅的重点不是禅本身,而是禅的对象,即对客观规律的理解和发现。
禅是工具是程序,那么禅的对象,客观规律又是什么?
其实所谓的客观规律也是一种程序,一种支配事物运转的程序。
禅作为一种程序是无趣的,禅的对象也是无趣的,
我们对禅诗的赏鉴可能就不能停留在趣味这个层面上了,因为这个趣味更多是形而下的展示。
程序本身虽是无趣,但目的却是有趣有意义的,是救苦救难的,是为人服务的。
所以,以禅观世界,世界一片盎然,以禅赏人,人人可乐。处处可禅,事事可诗。
关于客观规律,有的是已知的,有的是未知。
发现未知的客观规律,正是禅的终极目标和更高层次。
所以评价一首禅诗的水准的核心,应该是这首诗揭示的规律的层次,
即禅意的发掘层次,而语境的美妙倒是其次的。在意不在形,重意不重形。
从这个层面上讲,禅诗是非我的,即禅诗必须跳出小我的桎梏,主动站到真理一边。
只有这样,诗者才有可能进入一个无限地创作境界和贡献高度。
假如不是这样,我们一定无法进入一个冷静的层面,去客观地认识、感知和表达,我们的所见所闻,不客观就一定主观。
而人的主观意识只能为客观服务,而不能侵占,染色客观的发现和表达。
以禅的方式去发现客观规律的目的是什么?
当然是为人和人类的合理发展服务,因为人的发展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已知或未知的误区。
我们写禅诗的目的,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即我们的禅悟所发现的规律,必须有利于人或人类的最根本利益。
遗憾的是,符合人类最根本利益的规律,要么被误解或误读,要么被误用,或者被弃之不用。
禅可以发现客观规律的存在,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表达,包括人理,物理,事理,情理。
而于更上一层的道,我们能不能禅得出来?答案是悲观的。
于道,你不能去表达,你无法做到,因为只要你一表达,你就错了。这是只能感受和接收的境界。。。
哲学家一般都有一个致命的毛病,总以为他的理论是涵盖一切的真理,我们可以断然地说,这是不可能的。
客观就是存在的事物,客观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存在的程序。
总的来说,道是宇宙和非宇宙、物质与非物质的生成、存在和运转的总程序。
而物质规律包括人情事理,则是分级程序或子程序,理论上这种分级是无限的,是道的枝脉和延伸。
禅是发现程序的程序,你能发现的多半是分级程序,最多能够涵盖人的认知范畴,
但总程序只有一个“道”,即使你有所感悟,你也无法表达。
禅诗创作的表达方式上,应该是顺应自然的不拘一格。
可悲可喜,可冷可热,可有趣,也可无趣,可隐喻,更可直接展露,无需刻意去隐藏你的观点,为隐而隐。
适度的点染是可以的,但,重则非。。。
道无新而物无旧,只要顺应自然,从自然之物中去禅现客观规律,
不仅内容上是新的,形式上也一定是新的,这就是自然而新的概念。
只要做到这一点,我想,就不存在重复自己和别人的问题了。
在禅诗的布局上,只要把握了顺其自然这个标准,完全可以根据语感节奏去排版诗的连接,从而展现诗的自然节奏,
无需人为追求某种自以为是的特定格式。甚至,连标点也是多余的,中国文字本来就是没有标点的。
禅诗的形体应该是短小的,语境应该凝练的,表达应该是直接的。
轻灵向上,沉重向下。衣不可再少最美,字不可再少最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