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新韵 发表于 2015-11-20 09:38 有韵无韵之争,非争不可。不辩不明,不明不可,不可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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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惊东 发表于 2015-11-20 09:52 这个问题,100年前讨论可能很时髦. 现在还在纠结这个问题,可以想象当年新文化运动需要多大的魄力.
王曼妙 发表于 2015-11-19 22:04 支持。而且有人根本不懂什么是韵,以为在句尾合个辙,就算是韵了,写出来的就是顺口溜, 连打油诗也算不上 ...
王曼妙 发表于 2015-11-19 22:09 我要杀死蚁,我要杀死鸡,我要杀死驴,我要他归西,== 我随便这样写,也是新韵,有人就是这样的水准,这 ...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11-20 11:54 放弃韵诗是可悲的。 否定不韵诗当然也没有道理。
王曼妙 发表于 2015-11-20 13:55 问好道长。 我现在发誓,==如果再因为这件事情表达看法,我出门就被车撞死。顺便跟您说一声,我新韵也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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