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抄袭风波,唐毅谈做人与做诗
2016年4月,我的诗集《十九张机》印行,应中国诗歌流派网宫白云女士之邀,拟走进该网“21世纪诗歌会客室”同网友(诗友)们谈谈诗歌。正躲在书斋准备相关资料,面对白云女士所出题目,我本想简略回答,但逐一审题,又觉得有许多话可以说,写了15000余字好像还未“望到头”。
不料此时网络上曝出《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得主唐诗获奖作品《在暮色中赶路》涉嫌抄袭重庆女诗人金铃子作品《暮色多么沉寂》,一时舆论大哗。
作为《华语诗刊》主编,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事情,接受媒体采访,出面澄清相关信息。
按照一些公众媒体或自媒体的说法,是“水落石未出”。所谓“水落”,即根据现有文本考据,抄袭是肯定的;那么“石未出”呢,即究竟是谁抄袭谁?不是任由某一个人说了就可以认定的。所以我在《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的几点说明》里就曾表示,需要一定程序的“有效认定”。
几天前,我在微信上送别一位朋友时说:“天下人皆可苟且,我独不能。不仅有诗和远方,还有然诺。一个不重然诺的人,做不好诗!”
其实,这样的话古人早就说过了,即文品出于人品。
大家可以想见,一位写诗的人,一位重然诺的人,就是一个高尚的人!我呢,就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做好自己。
对于抄袭行为,在回答《新京报》记者的采访时,我就说过,那是作者的素质、人品问题,同“陈子昂诗歌奖”的设立和评选机制关系不大。
可是,几天下来,我居然得出这样八个字:“诗歌神圣,诗坛丑陋!”这让我非常吃惊。
在我的心里,诗歌永远是神圣的!但是,正因为诗歌神圣,才会有那么一些根本就与诗歌搭不上关系的人想搭上那么一点关系。我曾经和一位诗人讨论过,不是写过一些像诗的文字的人就可以称之为诗人的。真正的诗人少之又少。但就有那么一些人,以诗歌的名义,其所思、所谋、所为,其实是在使诗歌蒙羞。
当然,抄袭更是在使诗歌蒙羞!
但是,面对一场“水落石未出”的“抄袭”风波,我已经在第一时间就此事件以个人名义在博客、微信上发表《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的几点说明》。遂宁日报报业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已正式通知唐诗先生,本着维护评选的严肃性,督促唐诗先生通过权威认定或法律程序提供是否涉嫌抄袭依据。若最后认定抄袭成立,将取消其获奖资格,依法追回奖金及证书,并通过媒体发布处理情况。
事实上,是否抄袭?谁抄袭谁?就这么简单的两个问题,也不是某一个人立刻就能作出判断的。
我看了一些网友(诗友)的留言,有的似乎比较着急,想的是马上就能够看到处理结果。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出来说:“这就是抄袭!”可是,作为主办单位,一定要讲程序。什么是“有效认定”?即主办单位不可能按照某一个人说“这是抄袭”就立刻追回奖金和证书。法治社会,我说的“有效认定”就是“法律认定”。更多的网友(诗友)则对《华语诗刊》表示了理解,还是理性的声音多。
有的人则无所不用其极,甚至非常“下作”。
一位外地诗友在留言中说:“不久前参加一诗会,无意中听到一诗人贬损唐毅。我当时就想,都是写诗的,而且同在一个市里,至于吗!那天,本来想与这位诗人打个招呼的,在听到此君此番言语后,遂罢了当面寒暄之念。”
我不认识这位诗友,我想就是认识,他应该也听不到我去贬损别人。那样的话,我也会被这位诗友看轻的。
还是那句话,做不好人,便做不好诗。还有诗友宽慰我说:“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你者谓你何求!”为了诗歌之神圣,一切我都可以不在意,毁誉由之。
什么事无愧就好。
此前,为了评选、颁发《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我本已身心疲惫。甚至连颁奖现场我都没去。且这一段时间,家里的事又特别多:85岁的父亲病危,在省城住院;小孙女珍珍出世不到一周,也需要照顾……还有我的诗歌访谈,不可能无限延期吧?尽管如此,我仍再一次负责任地说:《华语诗刊》“陈子昂诗歌奖”的设立和评选本身,经受得住任何检验。
我深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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