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在英国待了三年的罗伯特 弗罗斯特带着两个愿望回到了美国。其中一个就是要依靠在英国出版其第一和第二本诗集时所赢得的声誉在美国站稳脚跟。英国是第一个出版弗罗斯特作品的地方,也是第一次获得赞许的地方,然而那时候的他已经四十一岁了,因此他坦白自己很想一夜成名。他觉得是时候让那些源于美国的诗歌回到本土发扬光大了。
第二个愿望是在新英格兰找一个生活成本较低的农场,让自己越来越像美国佬。他在四个月内就在新罕不什尔的白山找到了一个四十五英亩农场,除了没有熔炉和浴室,也算是比较适合居住的地方。新罕不什尔的夏天很短,农场内的土地很贫瘠,但弗罗斯特既不热衷也不亲手打理一丁点农场事物。他说:“我不想养绵羊,也无心养奶牛,因为我不想成为真正的农民。”去他那里观光的游客可以见到他的胡萝卜长得一节一节,玉米歪歪扭扭,裸露在泥土外面的马铃薯正在坚强地生长。他对农场里的事物一点都不上心,只喜欢远足和者采摘浆果。弗罗斯特很喜欢赖床,连他的奶牛都知道不到中午它们定是喝不上当天的第一口奶。但是弗罗斯特注意到了一个变化:他的奶牛养得比邻居家的要好。除此之外,他还有两次差点因为意外失火把农场烧了。
但是,他能把农场生活中的斧头柄、白桦林以及西流的小河塑造成美国文学上著名的诗歌,把乡土气息浓厚的形象上升到国家象征。他透露:“在屋子的尖顶内有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只为一个人准备,那个人就是我自己。”评论家Stanley Kunitz指出,他运用想象力创造出的最成功的作品就是关于他自己的传说。
搬到新罕不什尔八年后,弗罗斯特于1923年11月15日出版了诗集《新罕不什尔》,这是他人生传奇中最重要的一刻。该诗集包含了诗歌《雪夜林边小驻》,弗罗斯特在其晚年的时候将其视为“最珍贵的纪念品”。 《新罕不什尔》让弗罗斯特赢得了人生中第一个普利策奖,领奖的时候他站在飘扬的国旗下,发表了诚挚的获奖感言:“人们对这部作品的评价远比我之前的作品都要高,这对我而言也胜过了此前的所有祝贺。这是一部美国人都应该引以为傲的作品。”从回国到获奖的八年间,他开始四处吟游,并成为了继马克吐温之后文学界最受欢迎的的作家。在人生的最后几年里,他阅读了肯尼迪的就职典礼演讲词,赫鲁晓夫时期的苏联文学作品。对柏林政治敏感的译员删去了弗罗斯特的《修墙》开篇句(“有些东西不喜欢墙”)。
《新罕不什尔》有一个副标题叫一首带有音符和装饰音的诗,是T.S.Eliot加上去的。T.S.Eliot是一位弗罗斯特最不想成为的城市空想诗人。他作品《荒原》在几年前出版,书中附上了许多注释。弗罗斯特对他那首长标题诗的“注释”仅仅是列出该诗集内其它“解释性诗歌”的名字。
弗洛艾特会抨击任何潜在的顶尖人物,认为这是他乡村魅力的一部分,他觉得卡尔桑德伯格是一个最佳的的目标。可能是因为他和弗罗斯特一样习惯无拘无束的生活,但卡尔桑德伯格却似乎是个特别喜欢起哄的现代主义者。弗罗斯特认为卡尔桑德伯格是个既做作又愚蠢的人,他曾说:“除了诗之外,他的每一件事都是计划好的。”而Eliot却是既做作又复杂,他从美国密苏里到英国后变成了个坏家伙。他喜好卖弄才学,跟弗罗斯特看不起卡尔桑德伯格那样看不起弗罗斯特,并在戴尔杂志上以一个傲慢英国人的姿态发表过这样的言论:“弗罗斯特先生专门研究新英格兰的麻木,很遗憾地说,他的诗歌很乏味,之所以乏味是因为根本不值一读,之所以不值一读是是因为根本不会有人读。就是这样。”弗罗斯特也已同样的方式抨击Eliot的世界观:“当下的稀世珍品自然不会像金杯空对月般徒然白费,情比金坚的东西自然不会有逆人意空余恨的片刻。”
弗罗斯特的个人生活笼罩在无奈之下,评论家们发现他的许多作品都参杂有这种绝望。弗罗斯特的父亲年轻时就死了,尽管如此,仍给他的整个家庭带来了及其恶劣的影响。罗伯特出生时,他曾用枪指着助产士的脑袋,威胁说如果出现什么差错就开枪杀了他。他还用瓶子腌制人的睾丸,将他摆在桌面上。他酗酒后会愤怒地将妻子拽入宗教神秘主义,拉着罗伯特跟她一起祈祷,并开着灯让她跟罗伯特一起睡在她的房间里,这样一直持续到罗伯特十五岁。十年后,罗伯特强制性地将她唯一的姐姐永久送进了国家精神病院。弗罗斯特有六个孩子,有两个分别在出生时和四岁时夭折了,一个二十九岁时去世,一个三十八岁时自杀,一个在精神病院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三十五年,只有莱斯利是弗罗斯唯一健康成长起来并有这健全生活的孩子。她于1970年跟《纽约时报书评》说罗伯特弗罗斯特最大的烦恼是他一度处在崩溃的边缘。在她的回忆录《新罕布什尔州的孩子》她会美化弗罗斯特在农场那几年的生活。有几次她还将他的与世隔绝与情感上的躁动与独眼巨人之一布朗斯特作比较来说明他一直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在一个寒冬的夜晚,弗罗斯特将她从床上拖起来,带到厨房。她看见母亲正在桌子旁抽泣。弗罗斯特拿着手枪,一时指着自己,一时指着妻子,歇斯底里地喊:“快点选!天亮之前你我必须死一个!”
弗罗斯特的妻子艾琳娜死于1938年,她一直饱受病魔的摧残,怀孕、癌症、心脏病以及心碎,一个接一个。弗罗斯特说似乎是他狂暴放纵的生活杀害了她。艾琳娜与丈夫不同,她是新英格兰的一个真实且低调的人。她不赞成他四处吟游,不喜欢他的抱负和自我提升。弗罗斯特曾说妻子经常用无声的责备他来测试他们之间的关系,经常因为他在过去二十五年里高关注度的生活去反复的折磨他:
所有这些疾病和家庭的分散,不是运气不好,也不是我不愿接受现实,而是我们咎由自取,这是我们应得的。我们几年前就该回到农场里去,或是我们处境好的时候就该一直待在农场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