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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之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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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抑或“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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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8-5 22:16 | 只看该作者
嘻人老柯 发表于 2016-8-5 17:27
最好你别看就是了!老先生。顺便再发个最新采访,代问你的老师梦大诗人好!。。。。。。呵呵,希望看到你 ...

最好你别看就是了!老先生。顺便再发个最新采访,代问你的老师梦大诗人好!。。。。。。呵呵,希望看到你的伟大作品!!!!
---------------梦大诗人是你的老师,人家写的是正诗,你写的都攻击诗友的帖子。你要好好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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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6-8-6 03:42 | 只看该作者
嘻人老柯 发表于 2016-8-5 17:27
最好你别看就是了!老先生。顺便再发个最新采访,代问你的老师梦大诗人好!。。。。。。呵呵,希望看到你 ...



《嫁给英雄》    (小说诗)

(一)

窗外的阳光多么温暖,窗外的阳光又多么冰凉,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钱了。

林立珍把自己打扮了一下,照照镜子,她觉得自己的美貌虽然让很多男孩子动心,可是她却一点儿也不开心。因为现在的男孩子变化太快了,感情进入快餐时代,想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孩子实在是太难了。找一个老实巴交的吧,她又觉得心有不甘,她担心老实巴交的男人太没有趣味,会让她的日子特别枯燥。那到底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呢?连她自己也弄不清楚了,顺其自然吧,凭感觉找吧,林立珍这么想。


(二)

林立珍的父母可为漂亮的女儿高兴了,因为女儿漂亮就是资本,可以找一个条件好的女婿,让全家人沾光,都过上好日子。林立珍的母亲带着女儿的照片四处宣传,渴望钓到一个金龟婿,改变全家人的命运。

林立珍的父母常年在街边摆水果摊,收入稳定。只要一看到帅气精神又有钱的小伙子来他们摊位买水果,他们就会想起他们的漂亮女儿,因为他们一直在想找一个模样又好又有钱的小伙子成为他们的女婿,伴他们的女儿过好日子。林立珍的母亲曾对漂亮女儿说:“宝贝女儿,你一定要找一个有钱的男人,这个世界到处都讲钱,你看你的父母一天到晚摆水果摊,多辛苦,全家人以后就指望你了。”

林立珍也是这么想的,没有钱的男人,再帅也没有用,也不可能进入她的视线范围内,即使进入了她的视野范围内,也不可能进入她的心里。


(三)

林立珍突然想去当车模,她觉得当车模接触面广,可以认识许多有头有脸的人物,钓一个金龟婿的机会就多了。林立珍的父母也赞成,当车模收入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林立珍很快进入车模培训班,她的天生丽质,清雅玉立的风韵确实讨众人喜欢,也让一些漂亮女孩子嫉妒她,议论她。但她认为当车模必须走性感路线,要经常摆出有点狂野的性感姿势,才能吸引那些有钱男人们的眼睛,让他们关注她,胜过于关注那一辆辆标致闪亮的新款车型。

很快,有不少买车的男人认识了她,知道她叫林立珍,是一名刚入行的年轻车模,纷纷送给她名片,邀请她吃饭。为了达到钓到一个金龟婿的目的,她很优雅地陪他们聊天,聊生活,和他们一块儿吃饭,增进了解。

有几个老板借酒壮胆,委婉地提出想高价包租她,她感到自己一下子成了漂亮的商品,受到了巨大的侮辱。但她明白社会就是这样子,于是她强颜欢笑,应酬这些有钱的老板,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因为她知道,她之所以当车模,就是为了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金龟婿,做一名好妻子,丰衣足食过日子。


(四)

王健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擅长经营,公司股价飙升,使他春风得意了。

他在一次车展上,看见了林立珍的倩影,心儿竟然跳得厉害,血液也好像热起来。他感到饿,在他的眼中,林立珍就是他多年在寻找的食物。

王健走向林立珍,彬彬有礼道:“我叫王健,今天很高兴能认识你这位大美女!”他说完,递给林立珍一张名片,然后他开始仔细鉴赏林立珍,像鉴赏着一件向往已久的艺术品。他觉得林立珍是一个既传统又现代的综合体,从她的那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里,王健读到传统美德的内涵,也读到了现代女孩子应有的生机和气息。传统的美德在林立珍的骨子里明显存在着,带一点狂野的性感也在林立珍的骨子里明显存在着,使她更充满年轻女孩子的朝气蓬勃,这正是王健需要的。

王健诚邀林立珍吃饭,林立珍没有拒绝。在林立珍的眼中,王健也算是一名有魅力的成功人士,毕竟人家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嘛。林立珍见到他第一眼,就知道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可现在连男朋友也没有一个,王健请她吃饭,她当然不会拒绝,吃一顿饭而已,又不用自己掏钱,毫发未损,她答应了。

可是,自从陪王健吃了一顿饭之后,王健就开始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五)

林立珍来到水果摊看望父母,想和父母聊一聊。这时候,一辆豪华小轿车停在水果摊前,这辆豪华小轿车林立珍认识,正是她做车模展销的那款车,被王健买走了。

王健下车,精神十足地朝林立珍一家人打招呼。王健礼貌地向林立珍的父母问好。林立珍的父母这下子可乐坏了,他们以为自己漂亮的女儿钓到金龟婿了,忙问林立珍:“宝贝女儿,这是你刚交的男朋友吗?”

林立珍摇摇头:“不是啦,是我在车展认识的一位客户。”王健大大方方地对林立珍的父母说:“我喜欢你们的宝贝女儿,我正在追她呢。”

林立珍本想说什么,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沉默。林立珍的父母可乐坏了,他们认为他们的女儿终于钓到金龟婿了。他们仔细打量着王健,越看越满意,忙给王健拿水果吃。

王健接过水果,表示感谢,未吃,对林立珍说:“你想去哪里,我可以送你。”林立珍不好意思拒绝他,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给王健机会,她自己也未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她上了王健的小轿车,林立珍的父母笑咪咪地看着王健的小轿车开远了。


(六)

林立珍过街道地下通道的时候,看见一个年青人正背靠着地下通道的墙壁,边弹吉他边唱着流行歌曲。他唱的歌很好听,林立珍感到这歌声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她走到弹吉他的年青人的附近一看,惊呆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是她大学时期的同学兼恋人贤宁吗?世界如此大,又如此小,难道是天意吗?

林立珍好想上去认他,又怕认他,她转身准备走掉,却听见贤宁一边弹吉他一边唱着一首她从未听过的流行歌曲,贤宁先介绍这首歌名叫《一片落叶被狂风吹起》,行人们开始听他深情地唱着:

我的明天在哪里
我是一片落叶被狂风吹起
我这片落叶飘向你
真的不好意思爱你

我装作一点也不爱你
装作对你没有任何兴趣
我这片落叶拿什么爱你
我又被一阵阵狂风吹起

不是不爱你
我有自知之明
靠近你就是害你
我必须离你远去

衷心祝福你
早日找到你理想的人生伴侣
我只是一片落叶
又被一阵阵狂风吹起

今生真爱你
却只能把你珍藏在心底
我只是一片落叶
又被一阵阵狂风吹起
(我真的不好意思爱你)

听着,听着,林立珍忍不住落泪了。林立珍一直觉得自己很自信很坚强,在她的记忆里,她已经好长好长时间没有落泪了。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不争气,眼泪哗啦啦地流下来了。贤宁的音容笑貌又在她的记忆里迅速恢复过来了,占据了她的世界。

她终于明白:年轻漂亮的自己这几年为什么一直没有男朋友的原因,那是因为她至今没有遇到第二个贤宁,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不可能有两个贤宁存在。

到现在她才明白,她还是深深爱着贤宁的,她现在应该去认他,哪怕贤宁现在沦落街头弹吉他卖唱,她也必须告诉他:她是爱着他的,没有理由的爱,那是天意的安排,不需要任何语言解释。

“贤宁,看一看我,看一看我是谁?”林立珍站在贤宁面前。
贤宁睁大忧虑的双眼,看着林立珍,惊呆了。
“你……你是林……林立珍!……”贤宁有些激动,但他的身体却并未移动,他很快冷静下来,然后挤出挤出几个字:“我不认识你。”又继续弹唱起来。

林立珍气恼,夺掉他的吉他,贤宁没有反抗,非常疲惫地靠在地下通道的墙壁上,看也不看林立珍。

林立珍蹲下来,泪水又涌出来了,泣道:“贤宁哥,你这是怎么了,你不是大学里的高材生吗?怎么混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呢?”

“我的事,你不必管。”贤宁冷冷地回答。
“我就要管你,我管定你了,你给我站起来!”林立珍吃力地把贤宁硬拉起来了。
“你想看我的笑话,你现在看到了。”贤宁低语。
“谁想看你笑话了,跟我回家吧。”林立珍语气坚决。
“我没有家。”贤宁冷冷地答。
“去我家呀,你以前不是一直想到我家来吗?”林立珍很伤心,也隐隐有一点开心,因为她真希望贤宁去她家,哪怕他不做事,她现在也有能力帮他,让他慢慢恢复自信和生机。


(七)

贤宁真的走进了林立珍的家,在林立珍的温暖下,贤宁变得有光泽起来,他渐渐知道,林立珍还是原来的林立珍,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他心目中完美无比的林立珍。

“你知道我为什么到这个城市流浪吗?”贤宁说话了。
“我怎么知道呀?!”林立珍笑着说。
“因为我知道你就生活在这个城市!”贤宁说。
千言万语不必说,只有这一句朴素的话就足以温暖人心了,林立珍听了很感动。她决定让贤宁继续做她的男朋友,因为她还爱着他,等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和他结婚,生儿育女,过日子。


(八)

林立珍和贤宁是在大学的一次晚会上认识的。当时贤宁抱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着他的原创歌曲《期待你爱我》,迷倒了很多女大学生,只见他深情地自弹自唱着:

深夜失眠看见你的身影
相思如网网住你的魅力
你是多么迷人的风景
愉悦我的心情

想成为你的人生伴侣
一起迎接人间风雨
你年轻漂亮我爱你
你年迈体衰我爱你

期待你爱我
每天关心我
无论世界怎么变
互疼互爱赶走寂寞

期待你爱我
不怕命运折磨
无论世界怎么变
相依为命赶走寂寞

贤宁不仅会写歌唱歌,学习成绩也非常好,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他要么不做,一旦做了,就必须做好。他为人正派,乐于助人,人缘好。林立珍挺喜欢他,自信能征服他,她有意从他面前慢慢走过,朝他甜甜地微笑,贤宁忍不住叫住她,问她尊姓大名,是否听过他演唱过的原创歌曲。她说她喜欢听他原创的歌曲,特别喜欢听《期待你爱我》,一辈子也听不厌。

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为校园里引人注目的一对恋人。贤宁很疼她,经常买水果买饼干买瓜子送进林立珍的寝室,还给她买一些她喜欢的化妆品和时髦衣裳,只是买不起名牌,因为大学生的钱不够花,只能精打细算,小心花钱。

时光如箭,甜蜜的大学时代很快结束了。贤宁在他的父母的安排下,准备回家乡做一名公务员,叫林立珍和他一起到他的家乡工作。林立珍不答应,叫贤宁到她居住的城市找工作,一起打拼,两人为此吵起来,吵了很多次,各不相让,各奔东西。


(九)

现在林立珍家里,贤宁抓着林立珍的手说:“我回到家乡做一名公务员,想脚踏实地做一些事情,不喜欢拍领导马屁,看不惯官场贪污腐败之风,和一些违法干部作坚决的斗争,结果违法干部步步高升,我坐板凳,受人讥讽。一气之下,我辞职闯深圳,准备赚到一笔钱之后,再来找你,可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正派的人在什么地方都受欺
压,我彻底绝望了,于是抱着一把吉他,在你居住的城市里流浪,期待有一天能够与你相遇……”

林立珍在大学就已经读懂了贤宁的为人与才思。听贤宁讲完他踏入社会的遭遇,林立珍能说什么呢?社会就是这个样子,必须适应社会,才能找到生存的机会。林立珍本想把这句话说出来,可是她又觉得自己多此一举,因为这些道理贤宁当然明白,只是他为人正派,才会在社会上多一些曲折……



(十)

凌晨一点多钟,林立珍的父母收拾好水果摊回到家里。贤宁由于困,在林立珍的房间里美美地睡着了。林立珍在客厅里等着父母回来了,她不得不将贤宁的故事讲给父母听。父母听完,明白漂亮女儿的心事了,父母不高兴起来。

“你想让这个穷小子继续做你的男朋友吗?”林立珍的母亲盯着林立珍的脸,生气地问。
林立珍点点头:“我爱他很多年了,也许会嫁给他。”
“那王健多好啊,标准的金龟婿。”林立珍的母亲引导着漂亮女儿的心事。
“王健虽是有钱人,”王立珍解释道:“我从一开始就发现王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是他追我,我可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咱们不是说好了吗?”林立珍的母亲着急地说:“要嫁就嫁给有钱人,这个社会很现实,你必须听妈妈的话,与这个穷小子一刀两断,嫁给金龟婿王健,让我们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妈妈,我的婚姻由我自己作主,”林立珍语气坚决:“我不喜欢王健,我爱的人是我的男朋友贤宁,我应该和贤宁结婚,和贤宁永远在一起!”
“不行,妈妈绝不同意你和这个穷小子在一起!”林立珍的母亲很生气了。
“我也不同意,坚决不同意!”林立珍的父亲也很生气了。
“你们不同意,我就和贤宁搬出去住!”林立珍态度更坚决。
“完了,这个家算完了,就要毁在这个臭小子手里了。”林立珍的母亲冲进林立珍的房间,用力把贤宁拉了起来:“你给我起来,你给我起来,你这个臭小子,别害我女儿了,赶快给我走,我的女儿已有男朋友了,他的男朋友叫王健,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你要真爱我女儿,就马上离开我女儿,别害我女儿,就算我求你了,我是林立珍她的娘,求你别再害我的女儿了!”

贤宁被林立珍的母亲一番折腾,听见林立珍的母亲这么说,他心里特别难过。他抱着一把吉他在这个城市流浪,有什么能力爱林立珍呢?如果真爱她,就应该离她而远去。

贤宁背起吉他,林立珍紧张起来,她难过地抓住贤宁:“不要怕,贤宁,我现在是车模,我会赚很多钱,我们自己可以买房子,组建一个小家庭!”

“你赶快走,我们家不欢迎你!”林立珍的父亲吼道。
贤宁无地自容,甩开林立珍的双手,夺门远去。
林立珍追赶出来,叫喊着贤宁的名字,贤宁跑得飞快,林立珍追赶不上他,瘫坐在路边,哭起来。



(十一)

王健开着豪华小轿车来到林立珍家,这次是林立珍的父母邀请他来的。林立珍看见王健走进她家,她先是吃了一惊,但很快明白过来是什么回事了。她也正想和王健聊一聊,解释清楚。

“王健,我想告诉你,我男朋友来这个城市找我了。”林立珍实话实说。
“你读大学谈的那个男朋友吗?”王健笑着说。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林立珍明知故问。
“是你父母告诉我的。你的男朋友背着一把吉他在这个城市流浪,怎么能给你幸福呢?”王健笑着说。
林立珍很清楚,王健这么贬低自己的男朋友,无非认为他王健才是成功人士,才有能力给她幸福安定。
“可是,我爱贤宁,”林立珍动情地说:“我只想和他在一起,哪怕一起流浪,我也愿意。”
“难道我不值得你爱吗?”王健自信地说。
“我爱的是贤宁,”林立珍必须表明自己的感情立场:“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王健生气了,问林立珍:“我有哪点不好?”
“不是你不好,是我配不上你,”林立珍撒谎道:“我和贤宁几年前就同居了,我为他打过胎,连我父母都不知道。”

王健听完,不再言语,叹了一口气,朝林立珍指了一下,又摇摇头,离开了林立珍家。



(十二)

王健走了,林立珍轻松了许多。

其实,林立珍至今都是处女身。在大学的时候,贤宁和林立珍拥抱过无数次,接吻过无数次。有一次,两人冲动得骚动起来,贤宁用力扯掉了林立珍的奶罩,吻过林立珍的乳房,使劲地抓过林立珍雪白的胳膊,疯狂地吻着林立珍性感的脖颈,还用力抓捏林立珍的乳房玩,让林立珍快活得感到这一生非贤宁不嫁了。但贤宁最终没有扯掉林立珍的内裤,林立珍当时以为贤宁这个暴君不会放过她的,会毫不留情地扯掉她的内裤,和她大干一场的。但他只是用手隔着林立珍的内裤捏了捏林立珍的神秘处,就继续用双手玩弄她的乳房,疯狂地吻着她性感的脖颈,并在林立珍的耳边轻轻私语:“我一定要娶你的,在新婚之夜,我才有资格享受你的处女膜。”



(十三)

贤宁被林立珍的父母赶出林立珍家后,他买了两包老鼠药,准备结束自己无用的一生。既然这个时代不欢迎他这名正派之士,既然他不能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了,既然他不能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一生的安宁幸福,那么他就是一个无用的废物,就应该死去,再吃一个馒头也是浪费粮食,他将选择在他自弹自唱的地方死去。

天已黑,他向他选择的死亡的地点慢慢走去。这时候,他突然看见几个男人正在追赶一名女孩子,那位女孩子一边拼命地奔跑着,一边哭喊着救命,街上的行人们不约而同充当着看客角色,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社会画面触目惊心。几个男人根本没有把街上的行人们放在眼里,只顾追着那名哭喊着的女孩子,很快他们追赶上了她,对她一阵拳打脚踢。女孩子跪下来求饶,一个男人竟然伸出一只脚,叫女孩子张嘴伸出舌头帮他添脚,女孩子哭着开始添男人这只脚,动作娴熟,好像她不是第一次添男人的脚了。

贤宁看见这一切,他感到自己的身体翻江倒海,他迅速跑过去,拿起自己心爱的吉他作为武器,向这几个男人砸过去。几个男人见有一个疯子袭击他们,也火冒三丈,迅速跟贤宁打斗起来。

贤宁抱着与这几个臭男人同归于尽的决心,疯狂地用吉他砸着这几个臭男人,这几个臭男人从未见过这么一个疯狂得不要命的人,有点胆怯起来,有一个男人从腰里掏出匕首伺机而动,趁疯狂的贤宁未注意,他手握匕首用力朝贤宁的肚子捅去,血一下子涌出来,吓坏了手持滴血凶器的那个男人,吓呆了街上的行人们,不知是哪位好心人早打了110,警察们迅速赶到,将贤宁很快送进人民医院抢救。



(十四)

贤宁一下子成为全市人民心目中的英雄,市电视台赶到人民医院来采访,公安局局长陪同市长亲自到人民医院看望他,并号召全市人民向英雄贤宁同志学习。公安局局长告诉贤宁一个好消息:“伤害你的几个男人已经全部抓捕归案,他们骗十几名女老乡到这个城市打工,实际上是逼她们卖淫;由于你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我们才有机会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大快人心!”

林立珍知道这件事,哭着跑到人民医院,看见她朝思暮想的男朋友贤宁躺在病床上,她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贤宁抚摸着林立珍的头说:“我死不了,我为什么死不了呢?因为我爱你,我还想和你在一起,好好活下去。”
林立珍哭着说:“爸妈已经同意我们的婚事了,他们认为你人品好,可以托付终身。”

没多久,林立珍的父母提着一大堆水果和营养品走进了病房。林立珍的母亲看着病床上的贤宁说:“宝贝女婿,我同意把我的宝贝女儿嫁给你,等你伤养好了,你们就去民政局领证!”
林立珍的父亲说:“宝贝女婿,将来你万一没事做,就帮我们一起卖水果吧,卖水果也有学问,收入也不错哟。”
贤宁笑起来了,
林立珍笑起来了,
林立珍的父母笑起来了。







作者:孟祥忠      手机:13411897281
电子邮箱:
mxz318@163.com   

(434300)湖北公安县实验小学   殷波   转  孟祥忠  收

孟祥忠:湖北公安县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一直活跃在中国诗歌网络阵线。

曾在《常青藤》诗刊《绿风》诗刊《中国诗人》《广西文学》《湖南诗人》
《诗潮杂志》《回归杂志》等文学刊物上发表过作品。有一些诗作被选入
《跨世纪诗丛》等选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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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9: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工:听你说你就要获得"诺贝尔奖"了,是真的吗?对此,你有什么感想?
孟大傻:当然是真的了!我要骗你的话,我就是狗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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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2 20: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孟祥忠 于 2014-6-16 17:50 编辑

余秀华,你要是稍微有一点本事的话,就把你的诗歌贴在孟大诗人这些时代力作下面比一比看,
不怕不识诗,就怕诗比诗,好诗庸诗一比更知!!!
你千万别作缩头乌龟啊,让人笑啊。
我孟大诗人敢在北京大学亮诗三天,凭的就是才华横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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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余秀华 发消息 只看他
2014-6-15 14:27
引用:
孟祥忠 发表于 2014-6-15 14:26
三流诗人余秀华,你要是稍微有一点本事的话,就把你的三流诗歌贴在孟大诗人这些时代力作下面比一比看,
不 ...

哈哈,我没有你有本事,你使劲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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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孟祥忠 发消息 只看他
2014-6-15 14:32
引用:
余秀华 发表于 2014-6-15 14:27
哈哈,我没有你有本事,你使劲叫吧


在我的眼中:你余秀华就是一个庸才,你这一生会有什么出息呢,你就是鲁迅笔下的阿Q,
阿Q就是你的镜子,照一照你自己,看你是不是脑残,是不是对现实很不满,在论坛乱咬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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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宗小白 发消息 只看他
2014-6-15 14:35
引用:
孟祥忠 发表于 2014-6-15 14:32
在我的眼中:你余秀华就是一个庸才,你这一生会有什么出息呢,你就是鲁迅笔下的阿Q,
阿Q就是你的镜子 ...

祥忠,就诗论诗,你们两个各具特色,但是你这样说,似乎不妥,小白不是很欣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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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6-8-12 21: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孟祥忠 发表于 2014-6-15 14:32
在我的眼中:你余秀华就是一个庸才,你这一生会有什么出息呢,你就是鲁迅笔下的阿Q,
阿Q就是你的镜子 ...

现在我们都知道结果了!!哈哈,孟大傻,丢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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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6-8-13 17: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孟大傻逼着俺向他的那首《你的良心掉在了地上》学习,否则的话就骂人。我胆小怕事,所以就学着写了一首。他一看比他的写得好,也更真实,就又开始骂人。朋友们评评这个理吧!!

《孟大傻,你的良心叫狗吃了》  (教孟大傻也叫齐林也叫孟大神经也叫孟疯子的如何写好诗!)

孟大傻的良心叫狗吃了
他对狗爷爷说
他就是狗娘生的!


狗在思考
他在喊爷
最后
他弯腰抱起了爷爷
走回了狗窝

狗消化了孟大神经的良心
叹息
这么烂的东西
被狗爷我吃掉了
怪不得其他人
谁让你就是狗娘生的?!

孟大傻摸着
自己没有了良心的躯干
狂傲地嚎叫
我孟大神经
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咋的?!
————————————
哈哈哈,孟大神经,比你写得好吧?知道为什么吗?告诉你这狗娘养的:俺这首传世力作,写的真实!别人一看就知道是写给你的!!原因二:
1.你说你得了诺贝尓奖,你骗人就是狗娘养的!你骗人与否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2.你也没个正经职业,疯狗一样到处流浪吹牛骂人还不孝顺狗娘,知道你的人都认为你是个丧良心的货色。
~~~~~~~
呵呵,还想俺学哪首?定和!没办法,老柯就是这么个是在人,有正义感还不喜欢吹牛骂人的朋友们都这么认为!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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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6-8-13 17:36 | 只看该作者
嘻人老柯 发表于 2016-8-13 17:16
孟大傻逼着俺向他的那首《你的良心掉在了地上》学习,否则的话就骂人。我胆小怕事,所以就学着写了一首。他 ...

你唐之垣(也叫拈花一笑)这个狗娘养的只会写这样的垃圾,
还乱用拈花一笑等多个马甲为自己提帖,

还乱用嘻人老柯等多个马甲为自己点赞,
还乱用章垿农民工嘻人老柯艾嘉等多个马甲攻击诗友,
足以证明你唐之垣真的是无才无品无耻到极点啊,
足以证明你唐之垣就是你妈生下来的一具无才无用的肉垃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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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6-8-13 19: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孟祥忠 发表于 2016-8-13 17:36
你唐之垣(也叫拈花一笑)这个狗娘养的只会写这样的垃圾,
还乱用拈花一笑等多个马甲为自己提帖,
还乱 ...


听你说你获得"诺贝尔奖"了,是真的吗?对此,你有什么感想?
孟大傻:当然是真的了____我要骗你的话,我就是狗娘养的!
~~~

听你说你是“中国音乐教父”了,是真的吗?对此,你有什么感想?
孟大傻:当然是真的了____我要骗你的话,我还是狗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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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6-8-13 19:23 | 只看该作者
嘻人老柯 发表于 2016-8-13 19:16
听你说你获得"诺贝尔奖"了,是真的吗?对此,你有什么感想?
孟大傻:当然是真的了____我要骗你的话,我就 ...

你唐之垣(也叫拈花一笑)这个狗娘养的只会写这样的垃圾,
还乱用拈花一笑等多个马甲为自己提帖,
还乱用嘻人老柯等多个马甲为自己点赞,

还乱用章垿农民工嘻人老柯艾嘉等多个马甲攻击诗友,
足以证明你唐之垣真的是无才无品无耻到极点啊,
足以证明你唐之垣就是你妈生下来的一具无才无用的肉垃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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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6-8-14 19: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柯先生从12岁开始学习写诗,几十年过去了。期间虽说得过一些不足挂齿的全国性的“小奖”(请允许俺恬不知耻地向各位版主大人及看官们汇报一下:比如1995年“中国首届‘太白杯’诗歌大赛”、1996年金融总工会“征歌大赛”等),可截止今天下午16:00以前,竟然没有一首“传世力作”问世!于是鄙先生第180次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严重的怀疑。怀疑之后,就赶紧向老孟先生——许多人都尊称他为“孟大傻”的那个人——学习。因为,据他自诩,其每一首“诗歌”都是“传世力作”,“为时代代言的佳作”、“绝对能流芳百世”,其它的“成就”,比如基作品获得了“诺贝尔奖”等等就不说了(因为这是恬不知耻地吹牛),所以,柯先生就赶紧“倾情”读了他最新的一首“传世力作”,复制如下:
    《你的良心掉在地上》  (教唐之垣也叫嘻人老柯也叫章垿也叫农民工等马甲       如何写好诗<传世力作>!)
    你的良心掉在地上
    你停下脚步
    朝它看了看

    你在思考
    你在犹豫
    最后
    你不肯弯腰捡起它
    走掉了

    我捡起你的良心
    叹息
    这么好的东西
    被你扔掉了
    你会不会走进监狱

    读了之后,愚笨的鄙先生终于知道什么是好诗,什么是传世力作了!举个例子:大诗人徐志摩先生的《再别康桥》算是“传世力作”了吧,若非,俺等如何就能耳熟能详了呢?而据“梦大诗人”自我介绍,其作品每一首均“传世力作”也!那老梦先生应该算是比徐大诗人还要大1000倍的“大诗人”了吧?那么根据梦大傻先生的逻辑,徐志摩还不如他的一个脚拇指会写诗吧?!呵呵,梦大傻子的行为虽有些让正常的人类匪夷所思,但柯先生还是以为,此傻既然如此放肆,其“诗”即使超不过,也应该超过刚得了全国诗歌最高奖的余秀华女士了吧?因为,余女士目前也还没有一首让世人“任命”的“传世力作”,“梦大诗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地放言其作品“首首是力作”,足可见能耐!呵呵。
    可是,仅读了他三五首“传世力作”之后,就感觉梦某是一位几千年才能投胎到人类腹部的一只动物——能耐太大了!怪不得别人骂他是“狗娘养的”——哦,梦先生原来是几千年前的野狗之后?虽说柯先生将信将疑,但许多朋友都那么说,鄙先生也就“随”了。
    综上,柯先生认为,“梦大诗人”的吹攻,就目前国人而言,恐怕无人能敌!大傻的确是吹牛皮的名人(此处不加“”号!)。这就带出一个问题——
        “传世力作”是怎样炼成的?
    如果按孟傻的做法与逻辑,那肯定是死不要脸地吹出来的!!可鄙先生从没听说徐志摩先生吹过牛呀?虽说人家作风有些问题,比较花,可这没影响人家的作品传世呀!奇怪。
    如果按照梦大神经的说法,那肯定是死不要脸地骂人骂出来的!!可鄙先生从没听说过徐大诗人骂过给他的作品提出异议的人呀!奇怪。
    徐先生没得过"诺贝尔奖"___尽管他有那个实力!____可先生从来就没敢对世人吹过大牛皮——这就是徐志摩等伟大诗人与孟大傻的区别之一吧?!
    写到这里,鄙先生突然感觉会有文友问:柯哥啊,您怎么用“老虎”与一只“野狗”比呀?俺只说,写着写着,就赶到这儿了,懒得修改了,见谅!
    由此可见,“传世力作”不是吹出来的,更不是骂出来的!
    如果说,梦大傻的“诗”《你的良心掉在地上》是“传世力作”的话,那鄙先生下午也写了一首“传世力作”录于下:
    《孟大傻,你的良心叫狗吃了》  (教孟大傻也叫齐林也叫孟大神经也叫孟疯子的如何写好诗!)

孟大傻的良心叫狗吃了
他对狗爷爷说
他就是狗娘生的!


狗在思考
他在喊爷
最后
他弯腰抱起了爷爷
走回了狗窝

狗消化了孟大神经的良心
叹息
这么烂的东西
被狗爷我吃掉了
怪不得其他人
谁让你就是狗娘生的?!

孟大傻摸着
自己没有了良心的躯干
狂傲地嚎叫
我孟大神经
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咋的?!

    【哈哈,之所以写成这样,都是让孟大傻给逼迫得向他学习的结果,学着他的写作风格,弄了一首让人笑掉大牙的“传世力作”,俺好想哭啊——俺怎么感觉咱家昨天以前的水平,比今儿高呢?看来只要是勇于向孟大傻子学习的人,慢慢也就变傻了——这可真是时代的悲剧啊!!!!】
    鬼才知道“传世力作”是怎样炼成的!
    但,愚笨的柯先生以为——脑子正常的人类基本上都不知道,但老孟,梦大傻,齐二傻(孟大傻的马甲)知道!嘿嘿,注:此处并非骂“人”!!
      (20160813周六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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