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泽飞翔 于 2016-8-27 16:31 编辑
巅峰写作:我所认为的大诗人围围
他的诗就像是镜子。你看到的东西解释不了,无法解释或者根本无须解释。它们有目的又或者没目的,有意义又或者没意义,但是它们存在着,代表着某种不被解释的真知与真像存在着。他的看似夸张、不合常规的语言表现,却似乎又遵守、符合着某种潜在的表现逻辑。显然这种所谓的逻辑被围围所掌握,并且是具有现实性的,只是我们难能查找与确定。
就我对于后现代诗歌的了解,几乎要确定从上个世纪末,到近来我们所有的后现代主义意义上的诗人写作的探索与尝试,只是部分地甚至是零散地做着“后现代主义”的诗歌努力,而能综合并且全面地做到这一点的(就我了解)唯诗人围围。就其语言及其诗歌实现而言,其写作的典范与模板性似无可替代。
读他的诗,你会发现清晰的语言,如同镜中画面,线条具体、细致简洁,似乎是可以进入,但又分明被某种物质(或者是物质的平面)给挡在了外面、甚至也没有反面。摸不清的是诗人正在这种语言的描述过程中连接起了某种,在我们看来莫知究竟的关节点,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他的“表达”与“诗歌”。
这里零价值零意义的以至于零度的平面的后现代主义的诗歌思想追求得以体现与实现。对于读者而言,你可以说他的诗里有隐喻有超现实的东西,但作品又会给你一种似是而非的印象。事物的不同在于一种与既有逻辑现象发展相左的东西存在着,比如它的语言及其方式又非超现实主义的,你不能因此定论,比如你不能认为现实的某物是隐喻的、超现实的。你有理由确信它不是在这个方向发展的。
围围的诗歌给予读者的是一种后现代意义上的诗歌的“不可解释”性,这是最新也几乎是困扰着诗歌后现代主义写作的世界性话题。于此而言,我想说的是:围围不仅仅是中国的围围,他更应是世界意义上的围围,他的价值与意义在于他以连续性的作品呈现,给予这种写作提供了先例与范本。
与一些稚嫩乃至拙劣的“后现代”诗歌本文比起来,他作品的成熟度让我们难以想象。
另:这种“不可解释”不同于这之前,特别是中国大陆上涌现的一些受“陌生化”“理论”驱使而进行的一些投机取巧、不着边际的,甚至是欺诈式的“速成”的“伪文本”“伪创作”。这里,根本的不同还在于围围的这种写作有其系统、现实及其艺术哲学依据。比如存在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解释与非逻辑性的,但展示这种“非逻辑性”的诗歌文本却需要有逻辑性及其依据的。
被誉为“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批评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的N·弗莱(加拿大)在他的《批评的解剖》一书中的一段话有助于此现象的理解与揭示:“一首新的诗作,就像一个新生儿,降生在一个已经存在的语词秩序之中,它对于它所附着的那种诗歌结构来说是典型的。新生儿‘便是’他自己的社会以个体单位的形式的再出现,新诗对其诗的‘社会’来说也有着同样的关系。”其中把一首诗喻为有机体以及秩序存在,意味着它是有着逻辑结构的。这里更重要深刻的一点就是N·弗莱以形象所说出的诗的“社会”,我们也因此可以知道,就此意义而言,某种我们至今尚不能完全解释了的诗,是一个我们尚不能有效地把握的“诗歌社会”存在的体现与透露,了解它、认识它也是我们的艰难、愿望与选择所在。
对此而言,我们可以说那些被写成了“口水诗”的口语诗和一些东拼西凑的“陌生化”的“诗”只是一种对于诗歌创作的“误读”,其存在是对艺术积累过程的“节省”与“割裂”的必然表现,其“创作”也必然在此露出破绽。就本文而言:差错不连接过去,也不连接未来,显然,这里所指的差错“文学”也是对于真正的文学路径的歪曲。真正意义上的口语诗以及围围为代表的这种“后现代主义诗歌”的写作,具有着一种拒绝复制与模仿的品质与表现。物化地说:它是诗的防伪标签,结构地说:它是一种语言策略。事物因为独在而褒有其价值。文学因为能够辨别真伪而获得进步。
另:我认为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诗人,其一个显著特征就在于其本文的不被克服和难能被超越,他体现着一种全新的尚未被掌握的力量与世界(其实现体现在个人的文学行为能力与文本实现的两个方面)。忽视这样的一个“后现代主义诗歌”的大个子,我们去发掘再多残缺不全的现代主义的“武大郎”级的杂耍式的“人才”登台亮相,于人于己都只能是徒增笑柄而已。虽然这符合出于利益考虑以及大多数人(作为群众的文学参与者)的利益与愿望,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将艺术目的与社会政治目的(艺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混为一谈的(思想意识混淆不清)的表现。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中国的现代诗歌艺术有面积而没有高度,所谓的艺术甚至就是一些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人瞎胡闹的场所。
另:要求艺术的人身依附也意味着艺术需要牺牲掉自己独立的品质与品格,这种“中国化”的认识、要求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以人的封建历史意识对人的现代意识进行“劳动”改造与变形的过程与表现。
在艺术与国家行政政治方面需要区分、厘清的一个首要认识问题就是:国家政治是以行政实现为目的的,它因此也具有了服务于社会及其民众的内容与属性。而作为不同领域的一种精神意识表现的艺术则与此有着根本的不同,它的存在不以某种依附为前提,它不是谁的仆人或者保姆,它的独立相关于人的独立自主与自由,它是这种社会主权意识的发展与延伸。就象要懂得尊重人,我们的社会还需要懂得对艺术的尊重甚至敬畏(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状况及其社会教养),而这实际上还是涉及到一个如何重新定位人与社会事物的关系问题,因为即使是国家主人他也不应是唯我至上、目无它物的;他应是一个全新意义上的人,而不是肆无忌惮、制造奴才和复制压迫的人。
2016.05.17
201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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