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的“字词叙事”及其诗意探寻
杨四平
新诗追求“说话”的写法,总体上呈现散文化的倾向。它们留给人们的印象仿佛只重视“内容”而不大关心“文字”。其实不然,新诗对“文字”的严格要求丝毫不让于古诗,只不过后者是通过合辙押韵这些技术性修辞得以体现,而前者则牵动全局,需要通盘考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文字择取和锤炼方面,新诗貌似变得简单了些,其实比起古诗来,要求更高,需要耗费更多的心力和智慧。臧克家以“苦吟诗人”名世。在他身上可以看到贾岛的影子。
对诗歌用字用词的细致琢磨,尽管主要属于诗人的个体行为,但有时也表现为集体的参与。人们常常指责胡适的白话诗没有摆脱文言诗词的陈腐味。因此,他在请人为他删改《尝试集》时,对原版70%的内容做了调整,体现出他对明白易解的诗歌语法之大力追求,彰显了他朦朦胧胧的诗歌段位叙事意识的部分觉醒。胡适一方面在尝试创作白话诗时运用大量的文言文法;一方面当朋友们以西方文法为指导为他删改这些诗时,他又能欣然接受,并多有会意,反映出在白话诗文法上,胡适所持的是文法进化论的历史观。正是因为如此,他的白话诗中,依然保留了一定的文言特征。当然,对于新诗而言,尤其是对于白话新诗而言,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句法上有很多相通之处。我们切不可故意将两者绝对地分割开来,更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
早期新诗里文白相杂不只出现在以写实叙事为主的胡适诗歌中,也残存于以呈现叙事为主的李金发诗歌里,如《里昂车中》里的一节:
(啊,)无情(之)夜气,
蜷伏(了)我(的羽)翼。
细流(之)鸣声,
(与)行云(之)漂泊,
(长使)我(的)金发褪色(么)?
诗中几处“使动语态”,导源于否定性的主词;诗中美好瞬间的毁灭反衬出现实世界的丑恶;也就是说,诗歌的使动语法与现实的否定语法恰到好处地对位起来。诗中的括号系笔者所加。如果把括号里面的字和标点符号删除,此节诗仿佛就成了四言旧诗,当然是那种不好的四言旧诗。从中我们完全看不到西化味道浓烈的李金发诗歌的任何踪影。换言之,如果不是诗题《里昂车中》提醒我们,我们决不会把这种四言旧诗同西方象征主义联系起来。修改后的诗(如果还可以称之为诗的话),其段位变少了,且其意义单位也已经由以行为单位变成了以句为单位,与此同时,叙事空白有所增加,尽管大体上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单从虚词的使用情况来看,李金发硬是将文言词汇(“之”、“么”)与白话词汇(“啊”、“了”、“与”、“的”),交杂地拼接在一起,尤其是“之”与“的”的轮番使用,体现了在白话诗写作中如何既不抛弃传统又能适应现代化的初步探索,显示出中西语汇与语法“杂交”的混生效果。
新诗必须避免陈词滥调。胡适提出文学改良的“八事”主张里,有“不摹仿古人”、“务去烂调套语”和“不用典”。胡适对这“三事”有态度上的区分;在“不摹仿古人”和“不用典”前面没有加“务必”那样的表示决断的词语;言下之意就是,不要去摹仿那些没有生命力的古人,不要采用那些已经死去了典故(典故是一种特殊的套语),但对其中仍然有效的古人和典故也可以适当借用。这种态度上的区分反映出来胡适的文学“改良”的姿态。当然,其中也有客观因素在起作用。在新诗草创期,诗人们的主观意愿与客观条件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加上有些诗人在古典与现代之间犹豫不决,促使新诗出现了大量的旧套语和新套语。
古诗里的套语浩如烟海,如紫陌、翠峦等。就连晚清诗论里也出现了许多见惯不惊的套语。其实,新诗领域里,使用套语的现象也蔚然成风!糟糕的是,旧套语的问题还没有根除,新套语的问题又滋生了。新文学的反对派吴芳吉,早年就统计过新文学中出现新套语的情况。笔者感兴趣的不是当年那些套语本身,而是它们在古今之变中所折射出来的思想。有趣的是,吴芳吉统计的那些套语现在只有一小部分不大使用了,如心幕等。这自然反映出时代的沧桑巨变,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表述从历史舞台上黯然退场,或者说被更加合乎现实的表述所取代。而大部分当年的套语,至今仍在使用,仍然是套语,只不过已成旧套语了,如心弦等。这种状况既反映了生活中一些东西并不会随时代的发展而改变,“常”的力量在很多时候大于“变”的力量,尤其是语言习惯的变化要比社会生活的变化缓慢得多。总之,对套语的统计分析,反映的是社会风尚、主流心理、文化动态、价值取向和语言习惯的变与不变。
旧套语总是比新套语更雅致。追求优雅是人类文明的总体趋势,是人类普遍的心理状况。用雅言写作,尽管可能产生“美文学”,但那毕竟是别人的诗意,而不是发自肺腑之言。而且,“美文学”不一定是“真文学”。语言的套语化及其感受方式和表达方式的程式化,有可能把新诗带入沈从文所警示的“熟”和“滑”的庸俗境地,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一种“准抄袭”的不良写作惯性。1924年,围绕石评梅一组以《微笑》为题的小诗以及赵秋吟的几首小诗,有人分别给《晨报》投书,指责前者抄袭了徐志摩和焦菊隐的诗句,后者抄袭了冰心的表达方式。尽管作者有所辩解,但“集句”式写作的弊端已经显露无遗。这种“暮气”写作,不管是不是抄袭,最起码是陈词滥调。这种陈腐写作,不但没有抒情能力,而且也没有叙事能力。新诗需要的是那种朝气蓬勃的“稚气”写作。废名当年在北京大学讲解初期白话诗时,就从“朝气”的角度,肯定了沈尹默的《其实》。他说: “幼稚而能令人敬重,令人感好,正是初期白话诗的价值。”
为了保留初期白话诗的这份幼稚,彰显他们对于真情实意的不懈追求,有的诗人宁愿选择粗糙,乃至不惜背负粗俗的骂名。1922年,围绕“丑”的字词能否入诗,梁实秋与周作人进行了一场辩论。梁实秋认为,事物有美丑之分;美的可以入诗,丑的就不能入诗。他把所有报章用语、日常用语、大众用语、政治用语和宗教用语一律视为“丑的字句”。在他的观念里,诗的语言是一套雅言系统,而不像世俗语言那样芜杂。周作人批驳了他的这种雅言“拜教”,因为在它的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是一个相当封闭的古旧的符号世界以及思想体系。周作人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可以入诗”,即使像“小便”这样的字词也不例外,理由是它能叙述“锐敏的实感”。但同样值得警惕的是,“真文学”也不一定就是“美文学”。就像实感与美感并非总是对立或对抗那样,“真文学”与“美文学”亦不是非此即彼!梁实秋与周作人各执一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粗糙也许只是新诗抵制和克服雅言的手段,而非它的终极目标;而雅言也不见得都是新诗的克星,有生命活力的雅言同样可以使新诗锦上添花。如何协调好“丑的字句”与雅言之间的关系,始终纠缠着新诗诗人。
为了抵制套语的“侵蚀”,有些诗人径直使用外文或字母,造成现代汉语与外文或字母之间的杂糅,比如,有的完全以外文单词做诗题,如徐迟的《MEANDER》;有的将外文单词掺杂在诗题中,如李金发的《给Zeaune》;有的是在诗中适时地插入少许外语单词或字母,如废名的《街头》中有PO和X。有的整行使用外文句子,如林松清的《梦幻》的末行直接引用了一句英语“‘My Life,I love thee.’”;更有甚者,有的在新诗中镶进整节外文诗,如王独清的长诗《动身归国的时候》里安插了整整一节法文诗。有的诗人在诗中插入罗马字母,如徐迟《都会的满月》的第二行。早期新诗中插入罗马字母、外语单词、外语句子和外语诗节的做法,是古诗里所没有的,此后这种现象也越来越少。这既反映了处于初期新诗抗拒陈词滥调的愿望和作为,也反映了向西方现代诗歌学习的踪迹,同时还反映出诗人们标新立异、大胆尝试的趣味追求以及语言历险的诗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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