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靶心偏移的半成品力作
诗人以短短五行表现复杂深广社会内容可见诗人宏大气魄与遒劲笔力,超过很多小打小闹、风花雪月之作。诗人将历史与当下并置,构成对比与反讽,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几百年前官府对处理鸣冤案件的高度重视与当下上访所遭遇的求告无门,屡遭打击、迫害形成巨大的落差,让人悲叹。当然,这不是说明朝就好,朱皇帝的所谓严刑峻法,是个人极权的体现,是典型的人治,与当今所提倡的法治不可同日而语。今天的问题,是法治落实的还不够充分、彻底,是封建极权思想还在不少官员头脑中顽固存在的问题。他们以人治取代法治、以权力干扰司法,严重阻碍社会文明发展进程,是该剔除的时代毒瘤与垃圾。从这个角度看,本诗具有强烈的干预现实、促进变革的社会意义。
但在诗艺上,本诗还有可待商榷之处。前两行讲明朝官员对鸣冤态度,后三行与之相对应的应该是当下体制。但后三行靶心却产生了偷梁换柱式的偏移,箭支貌似射中了靶心,实则射在靶心之外。我上网搜了下阳湘正其人,他未摸到鼓槌似与体制无关,属被拐个案,这就使前两行蓄积的势能突然消失,让读者的期待部分走空。当然,如果此人被拐属体制行为,比如截访,则另当别论。现在我还没搜到相关信息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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