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在伤心至极的时候,会用烟头浸过的啤酒浇头,那是2003年的事,
防止前夫不肯离婚,威逼过性生活,让我一起进宾馆。会假装喝那浸过烟头的啤酒而肚子疼,叫来服务员~~
可是我不是一样上好课,没有人说我有问题吗?我心情再差,还是好好地上课,没有请假。也没有人当我疯子,倒是估计有人当我品质坏,以为我跟哪个野男人一起进宾馆呢!
这很显然这是2007年以前的事,2007年我便已经离婚了。
很显然,人多势众,我好话解释不了,只好,想方设法寻找一个办法的路径,可你们也知道,解决一个问题有那么简单吗?
社会对离婚的事件,太不看开了!
……说来话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