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发现和揭示”的重要性,它是精神深度二次创造的产物,其审美情趣和生命力自然不言而喻
但称“多数是停留在感受、理解的‘再现层面’”显然是有失公允和偏颇了,比如《深夜走过什么路?》,它所叙述的表象易懂,似乎是感受的、理解的‘再现层面’。那么,请问怎么理解“几个穷苦人的孩子,搓着手掌/把雪球打到我身上”?比如,怎么理解“路”和“雪”的时序和关系?所谓的“庄严之外的另一种曲调”裁剪成“野猫”、“平房”的呈现。。。在这样的语言构建所呈现的画面铺展背后,是不可能没有“发现”和“揭示”的。。。。但我从不打算解释它,它需要另一种精神层面感受到后的共鸣,直到“深夜走过什么路”成为每个人能理解感受到并若有所思的那种。
当然,语言本身“发现”和“揭示”的推动效率还没有那么强,那么高,这是我还要继续走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