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泽飞翔 于 2018-2-1 14:51 编辑
以往的诗歌标准对于当前的诗歌写作是否有用
“用高度凝练的语言,形象表达作者丰富情感”可以说是诗歌的本质,也是它的文学和社会功用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对于当前的诗歌写作,它依然有用。
以我在《一爿现代诗可以有的容量》中曾做过分析的亨利·格拉厄姆《两座花园》之(二)为例,
“我昨天把一个虫切为两半/然后就走了,今天早晨/向窗外望去,你看到/一个小孩试图/将两半黏到一起。”在一般的看来,它似乎是没有涉及到我们所惯常所理解的任何重大思考与社会问题,比如它并没有简单地去谈论生命、谈论人生,也没有去伸张什么我们所熟知的社会的思考、公众理念与主题。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我们只能停留在概念性的认知阶段、为能从事物的表层去摘得仨瓜俩枣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们也许无能想到它的根是什么、在哪里?也或者它的更深层或者底层的真知性表达是什么?
再以诗人陶杰《喻体(一)》的“上午我把它画成圆的,下午/改为椭圆。一会叫它“芒果”/一/叫它“梨”。直到今天/我还不能确定自己喜欢酸味还是甜味”为例,当你从人的认识发展阶段,从它的深入中,来理解“上午”“下午”它的象征表达意味,你或许就能够明白作者究竟是在干什么,在要做什么。细致描画人的每一心里变化流程,追寻每一细节的表达,把语言的掀柄探入表达的结皮之外,使语言在死硬的疆域里获得更大的伸张,这或许才是诗人所能够获得的满足与表达的目的、追求与价值所在。
由此,读者也或许可以知道,不同的好的诗歌表达在表象之外从来都是另有目的的。它们不是在滥用语言,而是极节俭地使用语言,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让语言的能量发挥到最大,以重构语言发现及语言的新领域。
诗歌原则与立场何以被人们混淆,以至于口水泛滥于诗歌的大街小巷,拆门揭框,乃至于屋顶坍塌的一片乱象,想来也必是与诗歌的基础,地基的扎实,与诗歌信仰的崩溃、缺失以及诗歌的众生相有关。需要说明的是,它们是诗歌发展中的过程问题,是发展而不是退回到过去才会更好的问题,在此我们还必须注意到“美”这个概念在认识层面的消极作用,即审美的惰性问题。不断地寻找美、发现美,我们的诗歌才不会陷入千顷地,一枝花的贫穷、荒凉的精致与境况。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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