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中才看到。同题诗赛主持人、编辑都很敬业、辛苦;多位会员的意见、建议也都值得思考、讨论,楼主的想法亦然。就此,我的想法是——
关于 (1):我以为,如:关于“‘15进6’之后的入选者”的诗也颇多佳篇,甚至可能是"积进性、实力性或先锋性"的代表。对此想引起以足够的重视或使之实至名归的有效办法即——提出动议,经过讨论,基于此再由评委裁定。第二期的PK在完善机制之后也可以实行!
(2)"复赛阶段"丝毫顾及不到"进16强" 过程中广大会员、编辑投票结果的话语权比重,这样完全由复赛评委单方面倘着被评,撞运气产生的"15进6"胜出者,笔者认为是有失偏颇和公允性的!这种诗赛体制,正是难以进一步吸引会员自始至终参与初赛投票这个环节的积极性。——对“复赛评委单方面,倘着被评,撞运气产生的‘15进6’胜出者”的判断有误:一是复赛评委是认真的,故"15进6"并非“撞运气”吧?二是,设立复赛评委,且单方面评,一般是惯例哦,因为会员、编辑的作用已经积淀在里面了。三是,不排除复赛评委多人投票的结果因理念有别,可能引发异议。对此,实行“公示制”是否有效?可以讨论。
(3)中国当代诗歌奖的评法是: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所占比例分别为50%,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两项之和分别居首位者,即为正式候选排名!——此规则也是瑕瑜互见,如:“ (4)参赛会员与投票会员的资格审定以及某些会员小马甲为自己的投票的问题!”就会影响公正性。当然可以借鉴其所长并适当作为本网规则的补充。
以上是个人想法,仅供参考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