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把帅的概念定义的太高,即像是我把美的含义定义的太高。我几乎觉得所谓快乐就应该像交媾般激烈极致。而实际上,有些人的语言带给我的幸福感,不亚于与美丽的异性交欢!那些能够激荡情感的句子,即应该是好的诗歌!可惜它亦如交媾,美好的感觉亦总是来的快,去的快!我多少对美丽的修辞,有所依赖,因此我觉得身上的神性在腐烂。当回归到某种状态,我发现很轻易的即会喜欢上某种状态。虽然它不似极端的美,但是幸福的感觉,依然存在。有的诗人认为,那种极致的美学观念,即应该用带有色彩的文字书写,而实际上呢?这种独具风格的艺术带给我的烦恼更多。善用此类手法写作,然后运用娴熟的修辞,批判揭露人性抑或者两性社会关系。这宛如初夜般跌宕的诗情,重一分则污,轻一点则枉!倒是有时候传统与古典的美学传承所专注的成人世界里的孤独之音,更容易招来谩骂!虽然它仍旧沁着古典的芬芳,在帅与美的定义上它仍旧具有独立的审美体系,但是,与现代审美体系相比较,很多诗写刻意接近临界。于是乎出现一种新的审美方式。很多人可能亦如我般庸俗,渴望波德莱尔般的,艾略特般的揭示!趋于语调平缓,于是乎雷平阳、那夜、余秀华、余真、庄凌等等一批批后现代主义新现代诗歌的宠儿被赋予星火相传的使命。有时候我亦质疑,一边是神权的光辉笼罩,一边是人权的光芒四射,这中间是不是少了什么!帮我把理性的感官封闭吧!于是乎,我才真正寻找到那种苦涩。。其实所谓现代诗歌,脱离古典审美太远的话,没几个人会看!所谓“哀声遍野”。但是,现代诗歌又不能失去现代性,说到现代性又得提起现代审美。这关系逻辑不好解释。亦没有必要解释给明知的人听!我喜欢古典的东西!但这不妨碍我接受新的知识与思想。于是乎从经验主义上讲,我觉得我要把诗歌写得再惨一些。让它更具有现代性!只是我习惯赞美,反而读着像糟蹋!真的去糟蹋了,也许会适得其反。但这样似乎能够收到更奇妙的效果也说不定。我貌似开始懂得这里面的套路了。其实所谓刺激,本是过去男文豪消遣女文豪的方式。倒是现在节奏乱了!土文豪们时刻谨慎的像个裹了小脚的妇女。他们恐惧着,拒绝着,像一盆盆含羞草。而正常的男文豪更应该似向日葵,壮阳汤,像猛士般激进。意念之间,浮尸亿万,人人都可做到!为什么巴别塔尖被讽刺成龟头?那是一条忧伤的河流。我要学的严肃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