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廷阶抄袭事件是不是诗歌及所涉及到的众多官方大刊永远也洗不掉的耻辱?
众多的编辑被一个抄袭惯犯像耍猴一样耍了一圈又一圈的是否有失职的责任?
已经发放的稿费和巨额奖金重复一次巨额奖金作为纳税人的钱能否被追回?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是txt文件还是exe文件被抄袭者是否就该白白被抄袭而其权益谁来保护?
赖廷阶恶劣抄袭已经抹黑了茂名乃至于广东,他欺世盗名获得的名不符实的荣誉和利益如何清算解除?
中国作家协会若不将其开除难道不就是在鼓励抄袭吗?
还有,这些抄袭事件涉及到文化及文化界关于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中国制度方面会带给人们什么样的思考?比如《诗选刊》年度杰出诗人奖和《诗潮》的大奖加起来应该是巨额的(网上没搜索到具体数字但绝对是以数万元人民币计的)能参照贪污一万判刑一年的惯例惩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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