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三性”和诗歌“三美”
谈诗歌先要谈文学,谈文学先要谈艺术。艺术的门类很多,如文学,曲艺,音乐,美术,舞蹈,杂技,摄影,书法,建筑,园林等等。艺术是典型化了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生活。如果说大千世界是块璞,艺术品就是一块经过精雕细刻的完美玉器。
文学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门艺术,其作品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就是说,是典型化了的生活,不再是原本的粗俗的生活,却又处处反映着原本生活的本质。
文学作品有其共属的的“三性”:真实性(艺术的真实)、历史性(社会性、思想性)、艺术性(美学价值)。
任何文学作品都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作者塑造的形象,必须具有真实性。这种真实,并不是说把写作素材翻拍下来,一成不变。而是要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过程,将社会现实化为艺术真实,达到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典型性的完美结合。作品中的形象,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却无具体所指。往往是张家的头,李家的脚,陈家的耳朵反挂着。但较之社会现实更典型,更激动人心,更富有广泛的指导性。不少诗作者习惯于实物实写,实话实说,以为自己感动的事物也一定感动别人,其实不然。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儿子被狼吃了,的确是很悲惨的事。开始向别人述说,大家很同情她。可一再述说,大家就烦腻了。好的文学作品可以让人常读常新,每一次读都有新的感悟和收获,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长久广泛的流传,我国古代和世界上的许多名著就具有这样强的魅力。其实回过头想想,许多名著中讲述的故事有多少事是历史的真实?但我们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作品中描绘的故事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甚至现在还可以找到它们的影子,这就是文学作品的生命力,是和其历史性相融合的。
历史性,是指文学作品的社会性和思想性。任何文学作品所反映的都是社会生活,都是特定历史生活的缩影,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渗透着作者主观的和社会客观的思想情感和意识,表现某种理念和追求。这正是文学作品的社会价值之所在,决定着其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大小,即作品的深度和厚度。当代的许多诗歌过火的夸大了诗歌的历史性,重政治,重思想,以至于出现了标语口号式的干部体诗歌。大话套话连篇,大都是应时之作,注重营造特定的氛围和直白的表达作者的感受。却忽略了诗歌的艺术性,虽然貌似返璞归真,其实正断送了诗歌的艺术价值,强奸了诗歌的原本内涵。初学诗歌者也往往先步入这条路子。可以说,我们应通过巧妙的艺术构思体现诗歌的历史性,诗歌才有共鸣力,可读性,生命力,诗歌才有深度和厚度,才会使诗歌艺术熠熠生辉,坚实厚重,不至于流于实而不华或华而不实的境地。所谓纯艺术,为艺术而艺术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即使像有人写的最简约的所谓微型诗《生活》“网”和《戈壁落日》“圆/寂”不也都表达了人的思想感情吗?简单说来,历史性就是指文学作品中体现的作者的思想与感情,但历史性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要与真实性和艺术性相辅相成。比如说“我伤心极了”,表达了真实(文学作品讲的是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绝不相同)的感情,但缺乏艺术性。如果写成“心上的刀晃了又晃/我蜷缩在寒夜的角落里抽泣”,就应该是诗的语言了。
艺术性,泛指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思想性强的文学作品不一定具有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激越的情感也可能处理的苍白无力,这就赖于文学作品的艺术性高低。它牵扯到文学作品的构思,布局,表现手法,修辞及语言风格等。我们强调文学作品的艺术性,就在于作品本身给人带来的精神享受。这种精神享受是文学作品真实性、历史性和艺术性的综合反映。没有艺术性的作品就没有艺术生命,就会丧失作品的共鸣感和内张力,失去艺术魅力。但也无需刻意的单纯地追求艺术性,为艺术而艺术,陷入不伦不类艰深晦涩的伪艺术的圈子中去,到头来失去文学作品应载负的本来职能。
“三性”是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所必须具备的共性,亦是是否文学作品的试金石。
诗歌作品除具备文学作品共有的三个属性外,还要具备“三美”。最早提出诗歌“三美”的是闻一多先生,他强调诗歌还有自己的特征:绘画美、音乐美、建筑美。这往往是形成和区别不同诗歌流派与体例的准则。
绘画美是指诗歌作品的意境和语言给人美的愉悦。诗歌是运用文法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门类,它所借助的语言相当于线条和色彩,在人们面前精心绘制出由各种意象组合而成的意境画面。不过,这些意境必须经过读者的感觉再创造才会最后完成。这种再创造是有千差万别的,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意境感受。是因为他们的年龄、性别、环境、阅历、文化、性格、心情等诸多因素所决定。就诗歌作品本身而言,又会出现不同的意境风格和语言风格。有的清晰,有的朦胧;有的重于写实,有的浪漫含蓄;有的浓墨重彩,有的清淡白描,不一而足。就语言讲,有简洁,有厚重,有甜腻明朗,有艰深晦涩,笔法各有不同。这就是形成不同诗歌流派的重要依据之一。
音乐美主要指诗歌作品的音律和韵律给与人的音乐美感。这应该是人所共知的。所有的诗歌,都必须音韵和谐,但也并不是所有的诗歌都必须具备完整的音律和韵律。自由体诗歌是诗歌文学的全新解放形式,它重意境情韵,没有固定的结构形式要求,而在音韵上另辟新径。借助于情韵基调和节律形成跌宕回旋或推波助澜,语言结构极为紧密,而且聚散抑扬错落有致,阴阳顿挫挥洒自如。放得开,收的拢,达到音之铿锵,韵之和谐的音乐境界。我们谓之为诗歌内在的律动。非对称音步新韵诗在音律,音韵上就做了一定的限制,但不严格。音步可多可少,韵步可长可短,只要流畅顺口,和谐自然就可以了。大多数学诗者适应和习惯这种体例。格律体新诗在音律和音韵的要求上又加了一码,虽然不像旧格律诗那样有严格的音律,音韵及平仄规定,音步,节奏,同韵,近韵可作适当调整,但其形式上的音乐美是不容破坏的。
赞同韵节奏以标准诗行为单位,一个标准诗行就是一个韵节奏。韵节奏的跨度愈大,诗歌的音韵性愈差,纯自由诗就完全失去了音韵,不再押韵,它需要和谐的音节奏弥补无韵的不足,以丰富饱满的情韵,占据了全诗的统领地位,以至可以让人们忽略其音韵。这样看来,诗歌的音乐特征形成了诗歌文学的不同体例。
诗歌文学的建筑美(亦称结构美),也是区别于其他文学的重要特征之一。诗歌的章节、句段甚至词语音节的排列都是有讲究的,虽然可以主观调整,但也绝不可盲目随意。既要根据表情达意的需要,又要照顾行文的美观。更何况有些体例的诗歌还有音节音步的要求呢?
当然,那个时代所通行的诗歌术语与现代不同,对诗歌本质的理解也有差异,所以现代人应该有所调整。
第一美,主要应强调“意境美”(即诗歌的意境和情境),诗歌是通过形象思维来构思的,“诗中有画”是手段,最后要落实到意境上。这种意境已不是一张张僵硬的画面,而是立体的,给人空间感的,富有质感,动感,光感,声感等多种通过形象思维能够创设的艺术效应。再说,“绘画美”以至“三美”并未涉及更未突出诗歌的情感因素,这就忽略了诗歌的立意和功能,忽略了诗歌创作和欣赏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如果忽略这些,诗歌将失去感人的情感氛围的酝酿,失去共鸣力及内张力,失去诗歌的生命线。“意境美”包括了诗歌“真善美”的主旨,只突出绘画美比较片面。
第二美的“音乐美”很重要,要求语感有音乐性,通过声调的调和,节奏的弦律,韵脚的规则性出现等手段来完成,格律诗是达到诗歌音乐美的现成的模版,非格律诗也要通过以上手段达到音韵上的和谐。自由体诗歌的出现与迅速发展,似乎给诗歌的音乐美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其实是将音乐美推及到音韵的外延。你可以细心读读精美的自由体新诗,它们的音步和节奏都是非常和谐的,给人一种有条不紊,跌宕有致,抑扬错落的空间美感。它们的语言本身的频率和张力已经赋予了音乐的神韵,形成隐约的音乐背景,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意境创设的氛围之中。有些人故意给散文断句,硬说成自由体诗歌,我们可以这样鉴定:1.内容是否典型化的社会生活;2.是艺术的描摹还是生活的直白;3.有无精细的构思和语言技巧;4.总体看,具不具备诗歌的“三美”。
第三美,“建筑美”亦可说“结构美”。不仅指诗歌错落的排列显示节奏,更不是在印刷上显示美观,而是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推进意境的润色和情境的升华。一首诗,不同的排列组合会带来迥然不同的艺术效果及美学效应。如杜牧的《清明》,有人就通过不同的断句方式改编成短剧或小品,虽然有玩弄文字游戏之嫌,但也说明诗歌的“结构美”还是不可忽视的。一些初学者却误解了诗歌的分行原则,以为分行的文字就是诗,那是一种浅薄;有些人还搞了一些与文学艺术没有关系的文字游戏,随心割裂语意,单纯追求书面形式,更是对诗歌的亵渎。
|